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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意见》,当前和近一个时期我省农村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工作目标是:规范和完善农村特困户救济制度,逐步扩大救济面,明年全面建立农村低保制度,低保标准东、中、西部分别达到800元、700元、600元;推进农村五保供养制度改革,落实四级联保责任,今年实现应保尽保,确保五保对象生活不低于当地一般居民生活水平。加强乡镇敬老院建设,今年集中供养率达到40%以上,2006年集中供养率达到60%以上,力争到2007年底基本实现五保对象集中供养;全面推进医疗救助制度建设,确保在今年底全面建立起来,明年加以逐步完善;不断规范教育救助制度,在落实“两免一补”的同时,各级建立救助基金,对各类贫困学生进行程序化、规范化的临时救助;建立健全住房救助制度,争取用三年时间分期分批将农村特困户危房改造一遍;以提高能力建设为重点,加强救灾应急救援机制和灾民生活救济制度建设,实现救灾工作规范化;落实司法援助制度,充分发挥其在社会救助中的特殊作用。为实现上述目标,建议:一要加大财政社会救助资金投入,分级落实政府责任。首先各级必须按照中央倾斜农村的要求,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农村的支持力度,以满足贫困群体的救助要求。据测算,初步建立起以现有救助为内容的农村社会救助体系,全省每年总需投入15亿元,而目前仅投入8.6亿元,缺口为6.4亿元,建议各级提高农村救助投入比例,使全省农村救助资金投入总量至少达到全省财政支出总量的1.5%。其次要健全筹资机制,均衡负担。在我省投入的农村救助资金8.6亿元中,80%来自县乡,省级投入仅占4.6%,是全国省级投入最少的之一。在华东地区其它省份,省级投入均超过了20%。我省省级资金投入过少,表现在农村救助的各个方面:如救灾资金,省财政每年预算仅1000万元,和山东人口大省、多灾省份极不相称;如农村低保资金,这项工作我省已开展工作8年,省里从没有拿过钱,至今也没有列入省级预算,这在全国也是仅有的;如农村医疗救助资金,省财政今年仅安排300万元。最突出的是省级承担农村五保供养资金不落实问题,目前,在全国30个省市区(除上海外)中,有26个省市区或由省财政专项预算,或从转移支付中切块,省级五保供养资金都解决得很好,只有山东、山西、河北、甘肃四省把省级五保供养经费笼统列入转移支付中,落实最差。据民政部门统计,全省51个财政困难县,从转移支付中落实的五保供养经费仅为1950万元(实际缺口为1.53亿元),而安徽、湖南、湖北省省级从转移支付中切块分别为1.8亿、2.02亿、2.08亿元。在农村全面实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农村五保供养经费由省、市、县、乡四级财政承担,全面建立农村医疗救助制度,都是省政府提出的要求,但省里缺乏必要投入,基层对此意见很大,特别是欠发达地区反映强烈。因此,解决投入不足问题,关键是重点解决省级资金投入过少,对欠发达地区支持不到位的问题,省级年投入农村救助资金应至少达到2.5亿元,其中4000万元用于救灾,1.7亿元用于弥补51个财政困难县五保供养资金的缺口,3000万元用于农村低保,其余用于农村医疗救助。以此来减轻县乡压力,重点支持欠发达地区,适当照顾中等发达的县(市、区)。再次要讲求资金使用效益。当前省级资金使用的重点应当是解决贫困群众的基本生活(如吃穿、医疗、教育等),但2005年省财政首次预算的3000万元农村社会救助资金,却有80%用在敬老院建设上,做法很难理解。二要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管理体制和工作运行机制,提高救助效益。各级建立社会救助工作联席会议,分管领导任召集人,教育、民政、司法、财政、劳动、建设、卫生等部门为成员单位,明确部门责任,分工抓落实。建立例会制度,细化工作目标和任务,形成政府领导、民政牵头、部门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由于各项社会救助工作都要在基层落实,为保证救助工作的规范有序和救助效益,建议以乡镇、街道民政机构为基础,吸收有关部门参加,搭建“一口上下”的社会救助平台,统筹整个社会救助工作,做到所有救助项目“一个口子向上申请”,所有救助款物“一个口子向下发放”,所有救助信息“一个口子汇总反馈”。通过建立 “一口上下”的组织机构,保证各项救助工作更好地落实到基层。三要加大社会救助工作监管力度。组织制定《山东省社会救助条例(试行)》,对社会救助的范围、标准、资金筹集、运行程序、部门责任、管理监督、领导体制等作出明确规定。同时,加大救助资金监管力度,实行阳光操作,使救助工作公正、公开、透明,提高社会诚信度,做到评审程序化、公示制度化、发放规范化、管理动态化、档案标准化、监督多样化。特别是救助资金的使用,要定期审计并向社会公布,防止截留挪用。四要把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纳入“十一五”规划。目前正值“十一五”规划制定时期。各级应明确救助体系建设工作目标任务,作为政府工作重要内容,加大督导力度,确保工作落实和逐步推进,确保社会救助体系不断完善,使之真正成为有效保障困难群众生活权益,化解由于贫困而引发社会矛盾的“减压阀”、“安全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