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政府工作报告(北京市)(4)
免征农业税,巩固农民收入增长的良好势头。
充分利用两个市尝两种资源,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高层次上参与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与竞争。建立符合国际惯例的投资促进体系和管理服务体系,积极扩大对内对外开放,努力把北京建成最具开放性的城市。加快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提高出口加工区管理水平,搞好对外商投资企业的服务。积极吸引国际资本、民间资本以及先进技术和高素质人才,壮大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制造业。
完善企业并购法规和操作办法,为中外投资者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国企改组改造创造条件。广泛吸引跨国公司、国内外金融机构、大企业、大集团来京设立总部、研发中心、营运中心、采购中心,发展总部经济。推进金融、商业、旅游、会展、物流等现代服务业和医疗、教育、文化等重点领域的对外开放,组织实施进一步促进京港更紧密经贸合作的若干措施。
深化外贸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内外贸统一的管理机制和贸易促进服务体系,使之互相促进、协调发展。积极应对出口退税政策调整对外贸出口的影响,巩固和提高“大通关”成果,提高加工贸易出口的便利化程度,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出口稳步增长。继续搞好“科博会”等大型经贸活动。做好加入世贸组织过渡期的各项应对工作。落实境外投资项目贷款贴息等优惠政策,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向海外发展。
加强同周边省区市的交流与合作,促进环渤海地区经济协调发展,积极参与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和西部大开发。牢牢把握首都现代化建设的关键,全面落实人才强国战略。围绕培养、吸引、用好人才,完善人才政策体系,加快建立首都人才管理体制。
着眼于人才总量的增长和素质的提高,加强人才资源能力建设,加大人力资本投资力度。开放首都人才市场,探索完善工作居住证等多种形式的人才引进制度。建立健全人才市场体系和服务体系,统筹人才资源整体开发,优化人才资源配置,实现人尽其才。
(二)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在经济体制改革方面取得新的突破。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决定及意见,加快改革进程,为首都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体制保障。深入推进
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坚持不懈地优化发展环境。
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真正将工作重心逐步转到制定规则和标准,强化管理,加强监督和为市场主体提供优质服务上来,进一步推动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使政府各职能部门与所办企业和营利性事业单位彻底脱钩。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幅度减少年检事项,继续推广全程办事代理制。创新工作机制,严格实行工作无缺位、主办负责和投诉举报等制度,完善激励和监督机制。改革政府绩效考核制度,把政府部门的工作作风、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作为督查考核的重要内容。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清理解决严重影响发展环境的遗留问题。循序渐进地推动事业单位改革。
不断完善土地、技术、劳动力等要素市场,大力发展资本市场,重点规范发展产权交易市场,促进生产要素自由流动。完善企业信用服务体系,加快建设个人信用服务体系。培育、规范各类行业协会和社会中介机构。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依法惩处盗版侵权行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重点抓好食品、药品、家居建材等方面的专项整治,健全产品质量监管机制,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行为。强化旅游、文化市场监管。
加快投融资体制改革步伐。按照“增量改革、存量试点”的原则,开放污水垃圾处理、高速公路和轨道交通等市政公用事业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市场,打通社会资本进入通道。落实特许经营办法,完善投资回报补偿机制和基础设施产品定价制度,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对经营性城市基础设施中由政府投资形成的经营权、股权,进行出让、转让。
转变投资管理机制,除少数重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实行核准制外,对国家没有特殊规定的企业投资建设项目实行登记备案制,对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试行“代建制”;除市政府投资和国家规定需市政府审批的项目外,审批权下放区县。转变投资调控方式,强化产业政策引导和信息披露,搞好项目储备、推介和协调服务,防止盲目投资和重复建设。
转变政府投入形式和
项目管理模式,建立政府投资监管和评价体系,增强政府投资的引导和放大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深化财政管理改革,健全公共财政体系。转变政府资金投向,主要用于公益性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等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领域,以及对经济结构调整有促进作用的方面。通过专项转移支付,支持南城、郊区和山区发展。
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积极推进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国有企业改革。加快清理和修订限制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规定和政策,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禁入的行业和领域,提高非公有制经济在制造业、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等领域的比重。
建立健全投资服务体系,完善税收政策,发展适应中小企业需要的多层次金融服务。依法保护私有财产权。提倡具有一定规模的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更多地吸引非国有资本参与国有企业的股份制改造,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制度。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创新国有企业负责人管理体制,分类分层分步下放管理权限。
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管,健全监督体系,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加快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以现代制造业、建筑业、商业、旅游服务业和基础设施等领域的改革为突破口,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做强一批大公司和大集团。尚未完成改制的国有企业,要加快规范的股份制改造。搞好104户企业的并购工作。运用拍卖、租赁、股份合作等多种方式,进一步放开搞活国有中小企业。认真做好首次经济普查工作。
(三)充分发挥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