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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实习条例(4)

xactly">根据第1、2、3项结果,结合生的日常表现,评定生最终的成绩,填入“教育成绩评定表”。

    评定项目及标准见附件:“教育成绩评定表”,表中的评定等级按“优、良、中、及格、不及格”五级评定。

七、教育经费管理办法

经费采取按系包干、超支不补、节余留用、统一结算的办法。根据学院经费情况,每年由教务处制定各系包干标准,一次包干到系。各系根据经费情况,精打细算,提高使用效益。教育经费的开支,应贯彻勤俭节约的方针,并要严格遵守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

经费的开支范围包括;支付给学校的生管理费,期间指导教师和生的费用、交通费、生活补助以及在保证教育质量的前提下和政策范围内的其他费用。

八、生守则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积极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2、目的明确,态度端正,认真完成教育的各项任务。

 3、虚心学习,刻苦钻研,认真备课、讲课,耐心辅导答疑,仔细批改作业,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4、尊敬指导教师,尊重学校职工,热爱学生,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5、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善于积累资料,注意经验。

6、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无故请假。期间,病、事假超过时间1/3者,按教育不及格处理。

    7、爱护校誉,热爱集体,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正确开展批评和。

 8、对学校的各种意见和建议,均须与各系带队教师研究后提出,不得任意批评指责。

9、结束后,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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