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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劳动争议处理和依法行政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3)

4、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宣传。按照劳动保障部去年11月份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以“改善农民进城就业环境,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为主题的普法宣传活动。各设区市成立了维权活动的领导小组,采取了多种形式的维权宣传活动,省厅印发了2万多册《农民工维权手册》,各地共发放了10多万份等宣传资料,现场咨询102场,到农民工工地发放《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宣传手册》8000多册,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受到了农民工的好评。

5、认真开展劳动法执法检查。去年10—11月,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劳动保障部开展《劳动法》执法检查的要求,我厅按照省厅的部署扎实开展了《劳动法》执行情况自查工作,成立了《劳动法》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执法检查组组织各地、各有关部门深入基层、深入企业生产第一线、深入实际、深入群众,采取召开座谈会、实地考察、个别走访、随机抽查等方式,重点抽查了南昌卷烟厂、南昌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省一建、江铃公司、南昌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宾馆等六家省属重点企业贯彻执行《劳动法》的情况,专门听取了南昌市、宜春市、九江市、萍乡市劳动保障局关于《劳动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汇报,并召开了由企业行政、企业工会主席、职工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全面了解和掌握《劳动法》实施的真实情况,认真撰写自查报告,深入总结我省《劳动法》执法检查的成果和经验。

二、正确认识和把握劳动争议处理工作面临的形势

    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明确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任务。构建和谐社会的内涵十分丰富,从其本质要求来说,就是要建立民主法制、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这就要求我们必须依法建立科学有效的社会管理体制、制度和机制,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正确处理各种社会矛盾,保持良好的社会秩序,维护社会稳定。劳动关系是社会经济生活中最基本、最重要的社会关系。在劳动关系调整工作中,完善劳动争议处理机制,体现的正是公平和正义的内在要求。因此,加强劳动争议处理工作,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既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和前提。劳动争议仲裁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突出,已经并将进一步引起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以及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可以说,党中央提出的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任务,不仅给劳动争议仲裁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而且提供了难得的和重要的发展机遇。

同时我们应该看到,随着我省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结构调整的深入推进,以及就业结构和就业形式的不断变化,我国的劳动关系将更趋多样化和复杂化,当前劳动关系在保持总体稳定的同时,还存在一些不和谐、不稳定的因素,有些矛盾还比较突出,  由此引发劳动争议不断攀升,仅今年前两个月省本级仲裁案件就立案60多件,这种状况显然与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不相适应。

从全省来说,当前劳动关系方面的突出矛盾主要表现在:

一是部分企业拖欠劳动者工资等问题仍十分突出。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仍然存在新拖欠;其他行业中的一些中小型非公有制企业拖欠工资问题时有发生,部分国有企业拖欠职工工资问题也还比较突出。一些企业以各种名义克扣劳动者工资,不依法支付加班工资。一些企业还没有建立起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农民工等部分劳动者工资增长缓慢,工资水平偏低。

    二是一些企业在劳动合同和工作时间、劳动条件等方面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问题较为严重。许多企业特别是私营、个体企业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一些企业劳动合同显失公平、随意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等问题仍很突出。此外,一些企业劳动环境和工作条件恶劣,安全事故频繁发生。部分企业为了降低生产成本,擅自改变工时制度增加职工工作时间,致使职工严重超时加班。

    三是国有企业重组改制中仍存在损害职工合法权益的问题。一些国有企业在改制过程中忽视对职工权益的保护,随意裁减人员,改制后签订劳动合同短期化的现象比较突出。一些企业不认真落实国家有关职工安置和劳动关系处理政策,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改革方案不经职代会审议通过,不依法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四是劳动争议仲裁体制遇到了新问题。现行《劳动法》确定劳动争议仲裁“一裁两审”体制难以执行,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仲裁和人民法院对劳动案件的诉讼及仲裁裁决的执行力衔接不顺畅,不能及时有效地维护劳动双方合法权益。~年初江西省高级法院出台的《关于民事诉讼中若干问题的会议纪要》中明确规定劳动争议仲裁6个方面法院不予受理,所以部分劳动争议仲裁就成了最终裁决,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却没有后续的法律救济途径,当事人意见很大。

五、劳动争议处理的自身问题也不少。主要是组织机构不够健全、案多人少、办公经费十分紧张、仲裁庭场地硬件不足和劳动争议仲裁员队伍整体素质不高包括仲裁工作人员态度冷漠、粗暴,有意刁难,久拖不办,裁决不公等以及仲裁员不稳定和有关待遇不健全、不落实等也影响了劳动争议处理工作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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