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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市场建设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随着我县城区基础配套设施的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不断增强,城市品位不断提高,城区“一河两岸三区”的格局也已逐步形成,这些有利的因素极大地刺激了我县房地产市场的发展。2002年7月1日以来,我县共计拍卖挂牌出让用于房地产开发的土地11宗,交易面积415.54 亩,交易金额达12058.7万元。加之这以前采取以地换路的服装城、新城花园、景昕嘉园及宁红大市场等用地项目,按照规划建设要求,这些土地可开发建设商住楼约为79.98万平方米。根据新城区控制详规,储备预留商住用地约为790亩。
    一、 房地产市场发展的有利因素
    1、 区位优势有利于我县房地产市场的发展
     我县处于湘、鄂、赣三省交汇处,县城距离九江、南昌、武汉、长沙等大中城市都在200公里以上,这对于开发商来说,交通上是劣势,但在房地产市场方面却是一个优势。我县有近19万人在外务工,这部分人在商品房销售时占了相当的比重,换句话说,这部分人当中相当一部分挣钱回来后不可能到大中城市购房,而选择在县城购房。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修水县城容易形成一个边贸次中心城市,这给我县房地产形成巨大的市场带来了一定的发展空间。
     2、 政府宏观调控政策有利于房地市场的发展
     2002年以来,县委、县政府把开发南城区作为“353”战略的重中之重。因此,在制订相关政策上给予了房地产市场巨大的发展空间:一是在建设审批上,做到控制城北、发展城南,严格控制个人建房和杜绝干部集资建房;二是严格控制土地市场的投放方向和投放总量,按照市场的需求,我县商品房的总量每年控制在20万平方米以内,土地投放总量基本每年控制在180亩以内,所有用于房地产开发的经营性用地全部实行招拍挂出让制度,使房地产供地需求处于一个透明、保和的状态,从而刺激供求关系的平衡与稳定。
    3、 相关优惠政策有利于房地产市场的发展
    一是鼓励农民进城购房,可享受县城居民同等待遇,购买商品房的相关费税实行减免或优惠;二是在新城启动建设时期,开发建设的相关规费实行规费包干优惠制度,如建设规费控制在每平方米15元以内;三是鼓励干部职工到新城购买商品房,凡到新城区购买商品房的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可享受本单位2万元的补贴,这在很大程度上刺激了干部购房的欲望,同时也带动了二手房的交易,从而激活了整个房地产市场。
    4、 县城南移战略也有利于房地产市场的发展
     从2002年开始,县委、县政府已着手实施开发城南区工作,至目前为止,县行政中心办公大楼已建成,新城相关的基础配套也进一步完善,学校、医疗等公益性配套设施也一应俱全。2005年全县25个行政事业单位将陆续南迁,由于单位的搬迁,将再一次会刺激房地产价格的飚升。
    5、 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有利于房地产的发展
    据统计,目前我县县城人均住房面积不足19平方米,比全国人均住房水平低5平方米。近年来,由于我县的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城市人口不断增加,对住房的需求量也不断增长。目前县城居住了近12万人,住房需求量缺口较大。
   二、 房地产市场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1、 房地产市场供应结构不够合理,价格上涨过快。近三年来,我县的商品房开发量基本每年控制在20万平方米以内,但由于诸多因素的影响,在供应结构上仍存在着一些不合理因素,主要表现在:普通商品房与经济适用在住房供应方式和建设规模上存在着不合理的因素,如我县在南桥村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在供应方式与建设规模上与开发商开发的商品房就存在着不合理的因素;期房销售与现房销售价位差不够合理等,如东盟佳苑和东方巴黎商城,期房价格与现房销售价格差达120元/㎡。

2、 房地产开发市场存在着不规范行为。从目前开发的情况看,除东盟佳苑具备相应的房地产开发资质外,其余开发公司均不具备相应的开发资质,同时质量体系未建立,物业管理机构不健全。

3、 城部结合房地产市场秩序较为混乱。在城郊结合部位,特别是宁红大道南向三、四线及老虎洞地段,合资合作建房、无规划建房、以地入股、加层等违法建房较为混乱,因其建筑质量没有质监,无须配套、且偷税漏税现象严重,导致其销售价格比合法开发的商品房价格低得多,从而严重忧乱了我县的房地产市场。

4、 拆迁工作也影响着我县房地产市场的开发。城市房屋拆迁关系到被拆迁人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也关系到城市建设的速度与规模。从目前我县城市房屋拆迁的情况来看,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拆迁补偿价格的不平衡带来的影响。按照2001年出台的《城市房屋拆迁实施管理办法》的拆迁补偿标准,被拆迁人往往难以接受,如新城区划拨土地使用权拆迁土地补偿价格为每平方米108元,而老城区西摆街和鹦鹉街的拆迁补偿标准按评估地价的56%进行补偿,远远高于新城区地块每平方米108元的拆迁补偿标准。二是不能按时完成拆迁给房地产市场带来的影响。如A2、B4等地块没有完成拆迁将“生地”变成“熟地”进行出让,等到地块拍卖挂牌出让有收入后由有关部门再去拆迁,买者要等数月才可以进场开工建设,这实质上是与房地产业“卖楼花”相以的“卖地花”,等于要求开发商用现金对预期甚至下一个开发周期的建设项目进行投资,加大了开发商的投资风险,降低了投资者进行了土地竞投的兴趣,也增加了拆迁成本。同时,因拆迁进度的原因影响了每年计划房地产开发总量的控制,导致房价升高或房子积压现象。三是拆迁用地安置问题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根椐我县新城区建设的速度,新城区在建的建设项目都应在2005年10月份之前完工,但是根椐目前实际进展情况,要想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确实存在着很大困难,主要原因是因为拆迁安置工作不能及时到位,导致拆迁工作无法顺利开展。
    三、加快房地产市场建设的几点建议
    1、 进一步加大政府垄断房地产一级市场的垄断。按照有利于建立公开、平等、竞争、有序的房地产市场机制的原则,要合理确定房地产开发用地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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