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查报告 | 情况报告 | 事迹材料 | 申报材料 | 实习报告 | 述职报告 | 述廉报告 | 调研报告 | 调查报告 | 实验报告 | 整改措施 | 整改报告 | 整改方案 | 报告写作
开题报告 | 辞职报告 | 申请报告 | 考察报告 | 工作报告 | 离职报告 | 结题报告 | 竞聘报告 | 学习报告 | 请示报告 | 社会调查报告 | 可行性报告 | 社会实践报告 

【南方周末】流乞救助办法决策历程

     “谁都没想到这么快”   6月23日,xx农民xxx听到收容遣送制度被废止的消息后,百感交集,简直不能置信:“收容(制度)被废了?真的被废了?!”   xxx今年70岁,xx省潜山县梅城镇人。1999年8月,她的儿子徐英东在北京被收容,至今下落不明。徐英东属狗,如果还活着,今年该32岁了。   4年来,70岁的母亲一直在北京和xx两地寻找儿子。希望能到收容站交点钱“赎”儿子回家,但一直没能找到。无数次的进京奔波加上长期的精神压抑,xxx变得迟缓了。“收容”两个字,已经成了她心头最深的痛,现在乍听收容被废止的消息,说着说着,她就在电话里哭了起来:“那就好,那就好,大家都会平安了,日子会好起来的,会好起来的。”   6月18日,向全国人大~建议对收容遣送办法启动违宪审查的许志永正在天津,在天津收容遣送站和一位自愿投奔到收容站的山东农民交谈,新闻联播突然播发了收容遣送废止的消息,许志永说自己刹那间非常惊诧——“没想到会这么快。”   “没想到这么快”,几乎成为每一位接受采访者的口头禅,无论民间或者学界。   6月16日下午2时,5位国内著名的法律专家走进位于北京市西城区文津街11号的xx法制办公室,这里将进行一场重要的专家论证会。他们分别是:北京大学行政法教授姜明安,中国政法大学行政法教授马怀德,国家行政学院教授应松年、袁曙宏,中国人民大学法学教授韩大元。   xx法制办的几位领导亲自接待他们,一边点头致意一边将《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草案)》交到了5位学者手中。法制办领导提醒专家们:时间很紧,你们几位抓紧时间多谈谈。   专家论证会开到了下午5时,参加会议的几位学者说,那天谈得挺好,气氛很活跃,对学者提出的意见,xx法制办的领导非常重视,做了翔实的记录,不少意见直接体现在事后正式出台的管理办法里面。   两天后,6月18日,xx总理温家宝主持xx常务会议,原则通过《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草案)》,又过了仅仅两天,6月20日,温家宝总理签署xx第381号令,公布施行《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施行时间自今年8月1日起,1982年5月xx发布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同时废止。   瓜熟蒂落   收容遣送制度实施了20年,代替它的新法规为什么没能早些时间出台?新的管理法规出台迅速,有没有以牺牲立法质量为代价?   这些问题成了新法规出台后从学术界到民间都很感兴趣的话题。   xx法制办在这个问题上似乎颇有些委屈。6月23日,xx法制办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电话里对记者说:“很早了,至少有十年我们都在研究这个问题。”而此前的新办法草案专家论证会上,法制办领导也谈到,xx也一直在考虑改革现行收容遣送制度的问题,也在各方调研征求意见。但一个制度废除容易,如何替代则须好好思量。中国人民大学韩大元教授告诉记者,收容遣送制度的改革问题,两年前xx就已开始准备,的确并非仓促之作。   6月5日,记者曾就收容遣送办法的修改问题致电xx法制办政法司一位工作人员,他告诉记者,那一段时间里全司的人“非常忙”,好像有开不完的会,一直在加班加点。   袁曙宏教授说,救助办法虽然制定得很快,但xx非常慎重,开了很多座谈会,征求了管理部门、救助部门、专家学者和有关社会团体的意见,考虑了方方面面的因素。   据了解,起草小组下载和翻阅了大量的国外资料作为参考,有学者称,“有些东西比我们了解的还多。”   “尽管时间短,但草案本身已很成熟。”马怀德教授说当时拿到草案的第一感觉是“耳目一新”。与会的学者普遍比较认可草案的彻底性,认为是一个很好的东西。姜明安教授说,如果立法的技术条件达到,一个月起草一个办法也无可厚非。他认为将有偿的收容遣送转变为无偿的救助,立意的转变相对立法技术来说更加重要。   民政部门的矛盾   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王思斌是民政部专家组成员,“为收容遣送的事,八九年前我就说,这样下去不行,得改啊。”王思斌说,民政部不是没有考虑这个问题,但也确实有为难之处。   作为主管收容遣送的民政部门的确没有停止过改革的呼声。2000年对于广东省取消收容遣送收费的做法,当时接受本报记者采访的民政部表示十分支持。   当时民政部一位司长态度鲜明地说,收费是~滋生的土壤,不仅路费、伙食费不能收,连床铺费都不能收———你把人抓起来、关起来、强行送回原籍,凭什么要我出钱?这种情况必须改变,作为政府的一项行政职能,应当由政府掏钱。   负管理之责、却又不具有法律规定的强制权,民政部门在收容遣送问题上骑虎难下,也因此在社会上背了很多骂名,甚至有时候也不得不接受自己良心的拷问。   几年前,一处收容站不幸发生了一起恶性伤亡事故,当时民政部的一位领导对一位学者说他也很难过,也认为这些做法非常不妥。在这样的背景下,民政部相关部门曾经提出改革建议:要么把收容的强制权收归民政统管,要么就干脆不要让民政管。最后这个意见没有被采纳。   在这次新救助办法的起草中,民政部贡献了很多经验和教训。   从强制到自愿   新出台的救助办法剔除了收容遣送旧办法中80%-90%的内容,可以说对旧法进行了整体颠覆。学者认为,新办法最大的突破就是“变性”   ——将强制收容转变为自愿救济。正如袁曙宏教授所言:对这些生活无着的流浪人员既要给他救助,给他饭吃,给他地方住,又不能侵犯他的~,这是现在这个制度设计的重点。   旧办法中暗含的强制原则已经被彻底废弃,完全坚持自愿。马怀德教授说,我们过去说收容遣送有毛病,主要就是指这一块儿。现在的求助完全是一种自愿行为,求助人可以来去自由。   因为不需要强制,公安自然退出救助体系,意味着此体系不需要以强制力作为依托。公安机关目前仅有和其他公务机关一样的告知的义务,即告诉可能需要救助的人哪里有救助站可以投奔,但去不去将由流浪乞讨人员自由决定,公安不再有任何权力将任何人强制送往救助站。   北京的城市流动人口都害怕听到这样一句话———“小心把你送到昌平筛沙子。”   昌平是北京治安收容站的所在地,筛沙子的目的是
上一篇:城市房屋拆迁行政强制执行程序探讨 下一篇:xx开发区的中小企业害怕“腾笼换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