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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金融机构撤并的利弊及其政策建议(3)

域资金供需矛盾突出,造成了农村民间融资日趋活跃。据调查测算,2004年年末安徽民间借贷总量达191.5亿元,约占当年安徽省金融机构存量贷款的4.78%,占全省农村信用社存量贷款的37.3%。民间借贷绝大部分发生在县城以下农村地区。

 

  改善农村金融服务的政策建议

 

  加快农村信用社改革和创新步伐。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消化农村信用社历史包袱,压缩和清收不良贷款,改善财务状况,增强资金和资本实力,强化其对“三农”的服务功能。省农村信用联社要加快农村信用社内部网络的建设和改造,逐步使省内、省际间农村信用社实现通存通兑;协调解决农村信用社农村网点开办银行汇票,本票业务;研究农村信用社办理银行卡的可行性方案,积极创造条件发行农村信用社“一卡通”;建立自己的结算渠道,解决资金汇划难、异地存取款难等问题,提高农村金融服务水平。

 

  在推进农村信用社深化改革试点中,大多数县()建立了以县联社为统一法人的体制,为了防止农村信用社过度追求效益最大化,网点向城区集中,必须对乡镇农村信用社机构撤并给予适当限制,原则上一个行政乡镇必须确保有一个农村信用社。为方便农民存取款和汇兑,国家应鼓励农村信用社在欠发达地区和偏远乡镇增设分社,对达不到经营保本点的给予财政补贴和免税等政策,这也是落实国家实施的“反哺农村”政策的重要措施。针对目前少数欠发达地区和偏远地区的乡镇没有金融网点的现状,县农村信用联社要落实和督促附近的农村信用社承担起贷款、存款、汇兑等金融服务职责,确保不同地区的农户都享受到同等的金融服务。

 

  改进商业银行对农村经济的服务。国有商业银行当前应根据国家统筹城乡发展的战略,适当调整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信贷政策,扩大对基层行的授权授信,完善小企业评级体系和贷款定价制度,增设县域自助银行网点,拓展网上银行业务,重点扶持一批竞争能力强、成长性好的县域中小民营企业发展,提高县域国有商业银行的运行效率。国有商业银行特别是农业银行,应发挥自己熟悉农村的优势,因地制宜地调整农村网点布局,在城镇新区、开发区、城乡结合部、民营中小企业较发达的乡镇等经济活跃地区增设网点,研究新时期农村经济的增长点和金融服务的特点,针对农村民营小企业的需求,制定信贷评级和资金支持办法,为重新占领农村金融阵地积极探索。

 

  拓宽政策性金融的服务范围。农业发展银行应调整职能和服务范围,进一步拓宽服.务领域,在做好农副产品收购贷款发放的同时,扩大对扶贫贴息贷款、农业综合开发、农村教育、农田水利建设、农村交通建设的投入,培育一批科技含量高的农产品精加工项目和适销对路的绿色农业生产基地,加大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产品批发市场的服务,切实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致富。

 

  改善农村金融生态,促进农村金融可持续发展。国家应出台相关法规,对银行和农村信用社的涉农贷款要实行免税和贴息政策,加快建立存款保险机构,积极扶持支农金融机构。国家应出台政策,将邮政储蓄从农村吸收的资金以县为单位以合理价格转入农村信用社或农业银行,弥补农村资金外流对农村金融的影响。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加快发展地方和民营信贷担保机构,适度降低资产评估及担保、抵押的收费标准,降低融资交易成本,疏通银行支持中小企业融资的渠道;稳步推进信用体系建设,规范企业改制,积极开展信用乡镇、信用企业、信用农户的创建活动,加大对逃废金融债务行为的制裁力度,改善县域信用环境和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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