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查报告 | 情况报告 | 事迹材料 | 申报材料 | 实习报告 | 述职报告 | 述廉报告 | 调研报告 | 调查报告 | 实验报告 | 整改措施 | 整改报告 | 整改方案 | 报告写作
开题报告 | 辞职报告 | 申请报告 | 考察报告 | 工作报告 | 离职报告 | 结题报告 | 竞聘报告 | 学习报告 | 请示报告 | 社会调查报告 | 可行性报告 | 社会实践报告 

新时期党的干部工作(3)

酝酿、会议决定,防止在用人问题上由少数人或个别人说了算。现在实行的党委全委会对下一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正职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表决制度,就是完善民主决策的一项很好的制度。我们要通过从这两个层面不断完善民主程序,使选拔任用干部切实做到多数群众拥护,党委班子多数成员赞成,有广泛的群众基础。

    所谓制度化,就是要从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出发,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及时干部工作的改革,认真研究借鉴一切科学、合理的有益成果,把干部工作中那些成功经验、科学成果,以法律、法规,制度、政策的形式相对固定下来,建立一套有关干部培养、选拔、使用、考核、监督等工作的制度,并在中不断加以完善,提~部工作的规范性。

    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都是动态的。在一个时期看来是科学、合理的东西,随着时间的推移、形势的发展、环境的变化,可能在一些方面又变得不够科学、合理;民主的程度和范围,随着时间推移也需要不断调整,逐步扩大;制度的改革、制定,也是有层次、分阶段的。所以,我们应当以发展的观点、变化的观点和与时俱进的思想观念来看待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改革是个永无止境的过程,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也是一个永无止境的过程。

    二、新时期干部工作的根本原则与指导方针

    新时期干部工作中,带有根本意义的、具有指导和规范作用的原则,主要有四个:党管干部原则、德才兼备原则、注重实绩原则、群众公认原则。新时期干部工作(干部队伍建设)的指导方针是“四化”方针,即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这四个根本原则和一个指导方针,对于我们做好新时期的于部工作至关重要。

    (一)党管干部原则

    党管干部原则有一个形成过程。建党初期,党员人数很少,党员实际上都是党的干部,党员队伍发展也就是干部队伍发展,两者是联系在一起的。从1940年开始,各级组织部门建立了干部科,作为专门的干部管理机构,这标志着干部管理同党员管理,基层党组织的管理逐步分开,走向了专门化。此后,一直到建国初期,实行各级党委直接管理干部的制度。建国后,我们党成为执政党,干部队伍的数量和专业化程度都有较大提高。1953年,第一个五年计划开始实施,根据当时经济建设需要和干部队伍迅速扩大的新情况(干部总数由1949年的175万增加到1953年的600多万),中央决定实行“在中央及各级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在中央及各级党委组织部的统一管理下的分部分级管理干部的制度”,这个制度后来演变成管理干部的一般原则,统称为“党管干部”原则。   

    所谓党管干部原则,简单说,就是一切干部都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的划分,分别由党中央、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的党组织负责管理。

    党管干部管什么党管干部的具体内容在不同时期有不同的内涵。关于新时期党管干部的内涵,《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建设的通知》(中发[1989]9号)有一段经典的表述,这就是:①制定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⑦推荐和管理好重要干部;③指导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④做好对干部人事工作的宏观管理和监督。《通知》还明确要求:要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改进党管干部的方法。这段论述在后来党的许多重要文件中都反复作了重申。

    经过改革开放二十多年的发展,目前在贯彻党管干部原则方面,也出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比如直接管理与间接管理的问题、宏观管理与微观管理的问题、组织配置与市场配置的问题,党委管干部与国家权力机关管干部的问题、组织部门管干部与其他部门分管干部的问题等等。针对这些问题,从下一步的发展来看,新的历史条件下坚持和落实党管干部原则,改进党管干部方法,需把握好以下几点:

    1、党在制定干部路线、方针、政策方面起领导作用。干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诸如干部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每一个时期干部工作的统一部署,都必须由党中央及各级党委(主要是中央)来统一决定。按照党制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和干部标准对干部实施管理,是党管干部原则的本质内容和集中体现。在这个问题上,不能搞多元化。

    2、干部的管理权限由党授予。中央和各级党委直接管理和委托组织部门管理一部分最重要的干部外,还可根据不同时期、不同需要、不同层次的部门采取不同的管理措施,既可委托党委其他部门管理,也可委托政府的部门管理;既可指定下级党的组织管理,也可指定下级的行政负责人为主进行管理。不管哪一级哪一个部门管理,也不管是党委管理还是行政负责人为主管理,都是党授予的管理干部的权力。管理干部的部门和负责人要对党负责,按照党的有关规定和党领导制定的制度去管理。

    3、党的各级组织对干部和干部工作实行保证监督。党组织不论是直接管干部还是间接管干部,也不论是哪一级,都负有培养、教育、监督干部的权力。保证监督体现党对干部工作的领导,是党管干部原则不可缺少的一项重要内容。目前,干部工作中特别是干部双重管理工作中普遍存在一个问题,就是“重任免、轻管理”,这里的“管理”,主要是指对干部的教育、监督。因此,各级党委必须要负起对干部进行教育、监督的责任。

    4、党通过有关制度和法规实现对干部的有效管理。党中央直接制定或责成有关部门制定的干部管理制度,诸如干部管理体制和有关干部的录用、考核、奖惩、选举、升降、任免、调配、培训、交流,任期、退休等制度,是使党管干部的原则得以贯彻执行的制度保证。同时,全国人大、xx制定的或责成有关部门制定的有关法律、法规,体现了党的意志,是全党和全社会无一例外必须严格遵循和贯彻执行的。这种用国家的法律、法规形式固定下来的管理干部的规则,同样体现党管干部的原则。

    5、党通过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依靠人民群众对干部实行管理和监督。干部是人民的公仆,人民有权利选择干部、监督干部,通过强有力的监督,防止干部由社会公仆变

上一篇:**村级管理工作汇报 下一篇:坚决整治企业违法排污 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