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制造厂)
(方案一,适用于合资举办制造厂项目) 目 录 序言 第一章 合营公司的组成 第二章 生产经营范围和规模 第三章 投资总额,投资比例及资本转让 第四章 利润分配和亏损负担 第五章 合营期限及终止合同 第六章 合营各方的责任 第七章 董事会 第八章 经营管理机构 第九章 财务会计制度 第十章 劳动管理 第十一章 设备、原材料和配件的采购 第十二章 纳 税 第十三章 保 险 第十四章 违约责任 第十五章 不可抗力 第十六章 争议的解决 第十七章 适用法律 第十八章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第十九章 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中国.北京.中国技术进口总公司和 国 市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它有关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省 市,共同投资举办合资经营企业,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合营公司的组成 1·1 本合同的合营各方为: 中国技术进口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在中国北京市注册登记,其法定地址在:中国北京市西郊二里沟,法定代表:姓名 职务 国籍 ; 国 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在 国 地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 国 地,法定代表:姓名 职务 国籍 (如合营为多方者,可按丙,丁······方依次排列). 1·2 合营公司的名称和法定地址: 合营公司的名称 有限公司. 外文名称 . 合营公司的法定地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省 市. 合营公司可以根据业务需要在国外或其它地方设立办事处,或分支机构. 1·3 合营公司是在中国境内建立的合资经营有限公司,是中国法人.公司的一切经营活动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令和有关规定. 第二章 生产经营范围和规模 2·1 合营公司的生产经营范围是: 生产 产品; (主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2·2 合营公司的生产规模如下: 2·2·1 合营公司投产后的生产能力为年 . 2·2·2 随着生产的发展,生产规模可增加至 . (注: 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2·2·3 合营企业产品的销售由 公司为总代理.具体的销售办法另签协议. 第三章 投资金额,投资比例及资本转让 3·1 合营公司注册资本为 (人民币)元(或双方协商的另一种货币). 其中:甲方出资 元.占注册资本 % 乙方出资 元.占注册资本 % 合营各方在合营期内.不得减少其注册资本. 3·2 甲,乙双方将以下列方式作为出资: 甲方:现金 元.厂房 元.土地使用费 元.工业产权 元.其它 元.共 元. 乙方:现金 元.机械设备 元.工业产权 元.专有技术使用费 元.其它 元.共 元. 3·3 合营各方在合营公司得到营业执照后 天内.分期缴足出资资金.其应付金额和期限规定如下: ······ 任何一方对其出资额逾期缴付或欠缴均按 条办理. 3·4·1 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或以其它方式处置,均经董事会会议通过,并报原审批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3·4·2 合营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全部或部分出资额,须经公司另一方同意,公司另一方有权优先购买其转让的股份.公司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出资额的条件,不得比向公司另一方转让的条件优惠. 第四章 利润分配和亏损负担 4·1 合营公司利润在按中国税法纳税后,由董事会决定扣除公司的储备基金,企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后,合营各方按出资比例分享利润或分担亏损或风险. 4·2 合营公司的资产负债,仅以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为限. 第五章 合营期限及终止合同 5·1 合营公司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即可以法人身份开始营业,期限为 年.合营期满,合营合同自行终止. 5·2 经合营各方同意延长公司合营期限.应在公司期满前六个月,向原申批机构提出延长申请. 每次延长以 年为限. 5·3 在合营期满时,中国技术进口总公司将用 币购买外国投资者的股份,购买价格另行商定. 第六章 合营各方的责任 6·1 合营企业在正式开业前,应各负其责,完成以下各项事宜: 6·1·1 甲方责任: 办理为建立合营公司向中国有关部门的申请.注册登记手续; 办理申请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手续; 组织合营厂房的其它工程设施的设计,施工工作; 按 条的规定.提供现金,机械设备,厂房等(详见附件),协助外籍工作人员办理所需入境签证,工作许可证等手续,协助合营公司
招聘当地中国籍的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工厂所需的其它人员. 6·1·2 乙方责任: 按第 条的规定.提供现金,机械设备,工业产权,专有技术,使用权(详见附件一). 为使合营公司得到 产品的设计,生产,安装和维修的全部技术,为保证全部技术转让.乙方将提供:产品设计,制造技术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