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卫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3)
(五)以人为本,以健康为中心,切实加强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工作。
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是农村卫生工作的最终目标。我们要在巩固现有成果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合理规划部局,统筹安排人力、物力、财力,重点抓好基层医疗服务、疾病控制、妇幼保健等工作。积极推进“九亿农民健康教育行动”,普及科学知识,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抓好“农牧民健康工程”项目,巩固和完善旗、乡、村三级卫生服务网。
(六)高度重视,应对及时,切实加强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预防工作。
2003年底以来,亚洲部分国家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并迅速扩散蔓延,一些国家甚至出现了人禽流感病例。我国目前虽无人禽流感病例,但也已在多个省份发现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严重威胁着畜牧业的持续、稳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健康与安全。对此,党中央、xx及各级党委、政府十分重视。旗委、旗人民政府相继成立了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工作指挥部,出台了《准格尔旗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
应急预案(试行)》和《准格尔旗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应急预案(试行)》。各乡镇、各部门和医疗卫生单位也要引起高度重视,组建相应的工作机构,加强工作措施,切实做好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的预防控制工作,做到早期发现疫情,及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防止疫情蔓延,确保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社会稳定。
三、协调运作,积极稳妥开展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
(一)提高思想认识。
据旗卫生局调查,2003年我旗农民2周患病率为13.4%,但到医疗机构就诊的只占到发病人数的20-30%;一年内每百人有3.6人生大病住院,还有很大一部分人因为经济条件所限未能接受住院治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已经严重影响了农牧业生产力的发展,影响了农村的城镇化和工业化进程。中央提出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对于改善农村卫生资源的利用效益和效率,解决农民基本医疗保障和看病难问题,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加快全民达小康的社会进程,保持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国家的政权基础有着特殊重大的现实意义。这一重大决策不仅完全符合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整体要求,也完全符合广大农民群众的深切愿望,是我们“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广大人民谋利益的深刻体现。我旗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是经旗委、政府主动申请、强烈要求,鄂尔多斯市政府做出庄重承诺,市、旗两级政府做了很多相应工作才由自治区政府批准确定的,我们的身上肩负着为自治区和鄂尔多斯市提供推广经验的重托,凝聚着全区、全市人民的期望。各乡镇、各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将此项工作作为当前农村工作的重点摆上议事日程着力抓好。
(二)广泛宣传发动。
农民群众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推动力量和最终受益者。能否做到坚决贯彻农民自愿参加的原则,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成败的关键。在试点初期,由于农民对新型合作医疗制度还不很了解,肯定要有一部分农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能不能长久,合作医疗的补偿能不能兑现,合作医疗的经费会不会被截留、挪用,运作过程能否公平公正,持怀疑观望态度。这就要求各乡镇、村、各相关部门的宣传发动工作必须做到位,通过实际工作使农民建立起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信心,自觉自愿地参加合作医疗。宣传的内容一定要有很强的针对性,要充分了解农民群众在担心什么,在观望什么,针对农民的疑虑和担心来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关政策、措施和办法的宣传。卫生部门要组织印制有关新型合作医疗目的、意义、方式等内容的宣传材料,各新闻媒体都要开辟专门的宣传栏目进行义务宣传,乡镇干部、村干部和基层党组织要充分发挥作用,采取面对面的形式,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政策和实施办法宣传到农民中,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家喻户晓,提高农民自我保健意识和参加合作医疗的积极性。
(三)搞好资金筹集。
合作医疗资金筹集的原则是政府资助,集体扶持,社会捐助和个人缴费相结合,按照上级规定资金从下到上逐级筹集,个人不交纳,财政不补助,合作医疗制度无法启动。资金筹集的渠道是中央财政补助10元,自治区财政补助4元,鄂尔多斯市财政补助5元,旗财政补助11元,参与合作医疗的农民个人缴纳不少于10元。由于市财政和旗财政补助资金比国家规定标准分别提高了2元和8元,使我旗每位农民合作医疗资金达到40元,比国家原确定的标准超出了10元,这充分体现了市旗两级政府对此项工作的重视。目前,中央、自治区财政补助款已划拨到市财政,旗政府已将补助资金作为专项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各乡镇政府和经济条件较好的村集体也要大力扶持,尽其所能给予支助。同时,卫生部门要尽快着手建立社会捐助的长效机制,鼓励和动员各单位、各部门和个体工商企业、社会有识之士积极捐助,特别是要动员那些近年来靠国家政策发展壮大起来的私营企业积极捐助,回报社会,帮助因病致贫返贫的农民尽早走出困境。合作医疗农民个人统筹部分的资金筹集工作实行乡镇一把手负责制,乡镇党委政府领导要带头落实筹集驻点村的合作医疗个人统筹部分资金。要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和号召力,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农民的健康互济意识。为保证弱势群体享受到同等的合作医疗待遇,旗人民政府决定,农村五保户和年均收入500元以下的农村特困人口的合作医疗个人统筹部分由旗级财政承担。各乡镇要本着对旗委、政府负责,对人民群众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这部分人的调查核实工作,既要使政策范围内的人员合理享受政府优待政策,又不能让政策范围外的人员变相享受优待政策,绝不允许在执行政策时出现偏差,由此引发的基层矛盾,乡镇主要领导承担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