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制度改革与国民经济收入
通过改革户籍制度转化增加国民经济收入,实现小康、现代化的社会,也是各地在户籍改革中所要考虑的一个方面。 就像我们经常看到或听到对外来人口的管理:当城市需要他们的时候,他们持有的“三证”就是有效的,而且会合理地留在城市继续工作;当城市建设某一阶段不需要他们的时候,就会成为“暂住人口”打发回家。即使有些农民多年居住城市,并在城里“安家立业”,但仍不能成为合法的城市居民,因为户籍制度不允许,从个人利益选择权上受制政策管理,从国家经济利益上也没真正成为社会第二或第三产业中的正式人员,在扩大城市化建设中只能编入到“流动人口”当中。 想想当初全国为加快建设现代化城市的概念也许并不只限于拆除违章建筑、扩宽马路、危房改造和清理流动人口上。似乎这种定论在八十年代就想放宽的户籍制度,却仍然没能在挂在墙上早已规划好的那张扩大城市建设的设计蓝图上显现,也没有实现试图把那些小城市变为大城市进入现代化城市发展的一种梦想。也使一些表面不切实际的政策疏忽了改变“流动人口”对社会稳定产生的不利影响,大部分暂住人口照旧“半城半农”穿梭在农村与城市之间。因为制度没有落到实处,比如像当初制度中规定的在城市里有“五年以上稳定工作”就不现实,清理暂住流动人口的政策年年在抓,怎么稳定?就拿一般单位招工条件也要城市户口,想稳定却没有“稳定”制度,不容易实现。或者“要有产权住房的”,过去城里买房子不是谁想买就能买,没有本市常住户口即使有钱也买不上。有的地方曾经还公布一项“连续三年纳税100万的企业家,可以申请城市户口”的政策,像这样的企业家还需要解决城市户口吗?实际这种企业家根本就没把户籍当作一回事。所以,也就出现当初制度改革后只有一个人申请的尴尬局面。不是老百姓不捧场,只是制度上的“严肃性”让人生畏。要想从农村人变成城市人,再从城市人变成现代人,没有可以实现的实效政策,要想解决中国三产发展不足和农民收入问题,只有再等等,而不是“悄悄的办”。 改革现行户籍制度,增加大量农民进城,提高城市文化水平,带来第三产业增长,改善低收入群体消费,以至达到扩大内需,解决通货紧缩现状,似乎描绘的一系列国民经济发展的美好蓝图就要实现了。或许有很多人笑我是小儿科,也许是吧!因为想到这样简单运转逻辑的同时,还会有人在问,我们这些城市里还没有工作的下岗职工怎么解决,难道把农民请进城里,让城市人喝西北风? 根据社科院经济文化研究中心的一份报告,我国农村进城经商务工的人数1985年首次突破1000万人,1995年达到4000万人,年均增长14.87%。从实际情况看,近年来农民进城务工的速度并没有明显减缓。城市中这些第二、第三产业的
就业者如果能够顺利、毫无障碍地成为城市居民,按每人平均携带一到两个人口熂彝ィ牐全国转户的城市人口就可增加约1.6亿人,将使中国城镇人口达到6.2亿,城市化程度达到48.86%,基本达到49.1%的国际参照系标准水平。 不是说要把农民“请”进城,而是他们本来就应该在城里,只是通过户籍制度改革使这部分农民得到城市居民的待遇,进城成为合法化,这样才能使我国城市产业化结构接近世界国际参照系标准。而一些内在因素和制度不能得到很好改善,在某种意义上却是阻碍了城市现代化进程。 如果实现户籍制度松动,根据上述数据应有1.6亿农民进城成为合法城市居民,这种实现并没起到强制而是顺水推舟的作用。同样,如果当大城市周边挺立起多个或几十个自然环境幽雅,交通、通讯、能源等良好供给的卫星城时,是否城里人也会自觉的、悄悄的打开城市与城镇之间的隔阂与差距?否则,怎么会有这么多的城里人到郊区买房、种地?就像最近流传的“短消息”中形容的:“我们下山进城了,你们却要上山到农村;我们开始吃肉了,你们却要吃青菜;我们可以睡在床上了,你们却要睡在地上……”无论农民是否应该早点进城,但这一连串的比喻,表明我们已经主动走出去了,并帮助投资建设和缩短小城镇到大城市的距离作出肯定的答复。 因此笔者认为:户籍制度在已经进入市场经济化发展时期,也是同国际接轨初期,改革居民身份证到实行中国护照新阶段时,该解决的问题应该尽早解决,毕竟户籍制度不改革在某种意义上将防碍社会整体体制上的改革,并直接影响城市居民与城乡居民的团结与经济收入。同时,加入WTO与国际接轨也为户籍制度松动带来新的契机。户籍制度上的改革不但能使大部分城乡居民的生活收入增长,也能使国民经济总收入增长。占70%到80%的中、低消费群体是国民经济持续增长的主要力量,民富才能国强。 所以,当看到户籍制度改革这条消息时,笔者认为这是国家进入WTO后改革体制上的新举措,也是与国际经济接轨又迈出的坚实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