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足基层狠抓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近年来,xx区司法局按照司法部要求,大力加强司法行政基础建设,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目前,全区共成立司法所20家,全部达到了规范化要求,做到了“四个规范、一个加强”,即:人员配备、硬件建设、软件建设、队伍管理规范和保障措施得到加强,从而为落实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奠定了基础。 1、采取有力措施,做到“四抓并举”。一是抓认识。组织学习上级有关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指示精神,通过与人事、财政等部门反复讨论、赴先进单位实地考察、专题研究等多种方式,就新形势下如何抓好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形成共识。二是抓试点。该区于2002年初,在东善桥镇进行了试点,由该镇政府专门拨款建一幢二层楼房,作为司法所办公用房。区司法局组织资金和人员帮助该所进一步加强了硬件建设,完善软件资料和内部管理。在此基础上,由区政府在东善桥镇召开了全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现场会。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均到会做了重要讲话,各镇、街道分管领导参加会议。三是抓推广。将全区分为5个片,由局领导带队,与所在片的镇(街道)领导进行协调,从落实司法所的办公用房入手抓规范化建设。同时,组织司法所长到进度快、工作开展好的司法所参观学习,查找不足、相互促进。四是抓宣传。通过xx电视台、xx广播电台、xx日报社等新闻媒体,连续播放、刊登司法所的性质、职能及职责,让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了解司法所,支持司法所的工作。 2、对照上级目标,实现“四个规范”。一是人员配备规范。该区司法所专项司法行政编制41名,在对原有19名司法助理员进行确认的基础上,区司法局与各镇(街道)党委协调,将5名符合条件的行政人员转入司法所,对行政编制缺额人员,由人事部门统一向社会招考了17名公务员。又由每个镇(街道)聘用1名非行政人员、司法所自聘1人,充实了司法所力量。通过努力,基本做到一般镇达到4人,较大镇达到了5人,并指导司法所对所有人员进行分工,落实岗位职责。二是硬件建设规范。各镇(街道)在机构改革任务繁重、办公用房紧张的情况下,纷纷调配
办公室,共出资70余万元将办公室装修一新。全区20个所办公用房由过去的700多平方米增加到2460平方米,房间数由25间增加到85间。平均每个所123平方米,设置所长室、调解室、档案室、办公室和“148”接待室,彻底改变了基层司法所“一人一桌一把锁”的落后局面。为完善硬件配置,该局专门投资60多万元为各所配备了办公桌椅、学习柜、文件柜、电脑、打印机和传真机以及电视、录音机、照相机等法制宣传器材。三是软件建设规范。在公示内容上,统一制作了公示牌,将各项职能、办事程序及监督电话全部上墙公示;在内部管理上,统一制定了内部管理制度,分为会议制度、队伍建设、业务工作、内部管理四大类;在工作台帐上,投资近3万多元,印制了21套业务开展登记资料,并对资料的登记、装订、归档提出了明确要求。四是队伍管理规范。该局不断完善队伍管理措施,制定了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管理办法,完善了思想
政治教育、年底述职评议、考核监督等项制度。同时,组织人员对司法所长进行全面考察,广泛征求当地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意见,召开由部分村(居)委会、厂矿企业、政府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对各司法所长的德、能、勤、绩、廉进行了综合考评,正式任命第一批所长及负责人。 3、改变管理模式,出台“四个文件”。一是在机构改革中,由区编办下发文件明确司法所使用专项司法行政编制、单列管理。二是由区人事局对全区司法所24名干警进行审核,专门下发文件进行了确认。三是为进一步加强对司法所人员的管理,解决其后顾之忧,区司法局与区人事局、财政局联合制定,并由区政府批转了《关于镇司法所编制单列管理后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规定司法所人员的人事关系由司法局统一管理,所长的任免、工作人员的调动由区司法局负责,司法所人员的经费、办公经费列入区财政预算,由区财政按现行财政体制结算上划。四是与财政局联合下文,进一步明确了从2003年1月起,司法所行政人员的工资统一由司法局发放,实现了对司法所的垂直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