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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企,创建世界一流企业

xx宝钢集团公司以“办世界一流企业,创世界一流水平”为发展目标,坚持依法治企,使国家授权经营的资产运作得到了法律的有效保障,极大地促进了企业发展,国有资产实现了保值增值。   建立一套完备的与母子公司管理体系相对应的企业法治管理体制,构筑适应市场经济的法制化运作体系。   宝钢依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制定了企业内部规章。在决策管理程序上,建立了决策、执行和监督相互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在国有资产管理上,对子公司的资产运营推行预算管理,建立资产经营责任制。依法开展资本营运,制订了较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依法对国有企业进行改制上市、推进技术进步、调整产业结构、破产退市、兼并重组、减员分流和再就业等工作,提高了国有资产的营运效率。宝钢还注重法律事务、依法经营的规制功能,开展“重合同、守信用”活动,推进集团公司法制化运作和集团成员企业的合同信用体系的基础建设。确立了“外讲信用、依法经营,内讲制度、依法管理”的良好社会形象。2002年宝钢荣获xx市“重合同守信用”百家优秀单位和国家工商局命名的全国“重合同守信用”优秀企业的称号。   宝钢的法制化运作,使国有资产运作得到了法律保障,促进了宝钢的健康发展。去年实现销售收入约760亿元,实现利润总额约70亿元。   形成了依法治企,有效防御经营风险的法律保障机制,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宝钢对重大投资和市场行为进行充分的法律论证,有效避免了市场风险。同时完善了重大决策的法律前置审核制度,对决策风险超前预防。重大资本运作项目和投资项目由总法律顾问负责提供全过程服务。在重大资产交易、资产重组、股权转让、兼并破产和改制改革等项目中,由总法律顾问负责对项目文件、合同和章程等进行法律分析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和建议书,在集团的重大决策程序中把住法律风险防范的“预防关”。如宝钢与澳大利亚哈默斯利的矿业合资项目、巴西BV公司建设的前期法律准备、日本宝信株式会社章程审核等,法务部参加了从立项、谈判、法律环境考查以及法律文件的拟定、审核和修改定稿等过程中的法律服务。   宝钢还应用各种法律救济的手段在激烈的国内外市场竞争中赢得主动,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如在钢铁产品的国际贸易中,针对贸易进口国家的反倾销和保障措施等贸易保护措施,积极采用WTO规则所允许的法律救济措施,保护宝钢出口产品的海外市场,并有效应用反倾销、反补贴以及保障措施等贸易救济措施,建立了企业反倾销预警机制,维护宝钢集团公司的合法利益。如对侵犯宝钢商标的不当注册提请国家行政机构予以撤销,配合执法部门依法开展打击假冒宝钢商标的维权活动,成功破获宝钢周边地区两起假冒宝钢注册商标案等。   建设与宝钢发展战略目标相适应的法律事务管理体系,提高企业法制化运作的水平。   宝钢法律事务管理由总经理直接领导,拥有一支适应国内市场竞争的“懂法律、懂经济、懂外语”高素质法律事务管理队伍。宝钢法律事务部现有人员19名,全部具有大学本科及本科以上的学历,其中8人具有律师资格,12人具有企业法律顾问资格。在集团公司的发展中,法务部的法律服务的领域不断扩大,从最初的管理合同及处理简单事务,现已扩展到反倾销、股份制上市改制、兼并破产、知识产权、土地房产、海事诉讼和海外的法律事务处理等诸多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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