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器租用合同(3)
补偿及争议解决的有关约定的效力。 11.2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电信管理部门的规定和计算机行业的规范。 11.3 如果本合同任何条款根据适用的现行法律被确定为无效或无法实施,本合同的其他所有条款将继续有效。此种情况下,双方将以有效的约定替换该约定,且该有效约定应尽可能接近原约定和本合同相应的精神和宗旨。 11.4 对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及业界通行的理解和惯例进行,并且应当将本合同各条款及有关附件作为一个整体来理解和解释。本合同内的标题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11.5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或者终止合同的履行。 11.6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因乙方上市、被收购、与第三方合并、名称变更等事由,甲方同意乙方可以将其在本合同中的权利和/或义务转让给相应的乙方权利/义务的承受者,但乙方应保证甲方在本合同中的权益不会因此而受到不利影响。 11.7 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在履行中采用欺诈、胁迫或者暴力的手段,另一方均可以终止本合同并有权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11.8 本合同的有关条款或者约定若与双方以前签署的有关条款或者乙方的有关陈述不一致或者相抵触的,以本合同为准。 11.9 未经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不可转移、许可给第三方,除非一方进行重组、合并或者名称变更,但应通知另一方。 11.10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签约方各持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签字页 甲方: 乙方:厦门市易时代网络服务有限公司 (盖章) (盖章) 签字: 签字: 200__年 __ 月 __ 日 200__年 __ 月 __ 日 服务联系表(附一) 请甲方认真、完整、准确地填写下列内容并在相应的□里划“√”: 客户名称 服务类型 服务器租用 服务器托管 联系人姓名: 电话: 移动电话: QQ: 传真: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及邮编 域名: IP地址: 开通日期: 存放机房: 客户服务热线: 021-50387163-13 在线支持QQ:55910567 传真:021-58607670 电子邮箱:master@pdxx.com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德平路289号邮政大厦709室 邮编:200135 销售员: 联系电话: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