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话稿 | 庆典致辞 | 婚丧嫁娶 | 开业开幕 | 会议主持 | 会议发言 | 党风廉政 | 党政报告 | 科教文卫 | 办公厅室 | 城建环保 | 安全稳定 | 妇女节 | 慰问信 | 导游词
广播稿 | 人大政协 | 思想宣传 | 群众团体 | 经济工作 | 工矿企业 | 财税统计 | 发展改革 | 农林牧渔 | 组织人事 | 工商计生 | 乡镇街道 | 儿童节 | 国旗下 | 国庆节
祝寿词 | 新年致辞 | 年会聚会 | 圣诞元旦 | 欢迎宴会 | 联欢晚会 | 毕业升学 | 开学典礼 | 交通运输 | 民营招商 | 党建党委 | 劳动保障 | 清明节 | 中秋节 | 教师节

县委书记在县委人大、政协工作会议上的讲话(3)

》的顺利实施,促进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的根本好转。 
    三、要站在总揽全局的高度,切实加强对人大、政协工作的领导 
    党的领导是人大、政协依法按《宪法》、章程行使职权的根本前提和根本保障。各级党组织要发挥好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坚决支持和保障人大、政协依法按章程行使各自职权。 
    一是要把人大、政协工作摆上党委工作的重要位置。这是我们加强和改进党对人大、政协工作的领导首先需要做到的,也是检验我们是不是善于发挥人大、政协作用的一个标志,是检验我们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的一个标志。要定期研究人大、政协工作,把人大、政协工作与党的全局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统一研究,统一部署。县委每届任期内都要召开一次人大、政协工作会议,每年至少要听取1-2次人大、政协党组的工作汇报,研究讨论人大、政协工作。要继续坚持和完善人大主任、政协主席列席县委常委会制度。党委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主动与人大副主任、政协副主席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交心谈心,沟通情况,多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每名常委、副县长都要联系3-5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大、政协党组也要及时向县委请示、汇报工作,主动争取县委的领导和支持。 
    二是县委要积极支持人大、政协的工作。要支持和保证人大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监督权、选举任免权,支持保证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能,支持人大积极开展对外交往,尊重人大的法律地位,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对同级政府、法院、检察院依法进行监督,督促”一府两院”自觉主动接受监督,及时改进工作中的问题。要推进人民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完善重大问题的政治协商。要坚持人大、政协领导参加有关重要会议制度,建立和完善重要情况通报制度,支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履行职能,切实维护他们的民主权利和合法权益。 
    三是要切实解决好人大、政协机关建设的实际问题。认真解决人大、政协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为人大、政协履行职能创造良好条件,是各级党委义不容辞的责任。这次会上,制定下发了县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除对人大、政协工作提出要求外,还对人大、政协工作开展创造良好条件方面做出了具体规定。特别是在经费问题、政治生活待遇、加强干部交流使用等方面,都提出了明确要求。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意见》要求,抓紧研究,尤其要在狠抓落实上下功夫,制定出具体的可操作性的规定,切实抓深、抓细、抓到位,努力提高人大、政协机关的工作质量和实效。 
    四、要站在履职兴县的高度,切实加强人大、政协自身建设
新形势、新任务,给人大、政协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也为人大、政协组织发挥作用提供了更广阔的舞台。要不辱使命、不负重望,就必须不断加强和改进自身建设。要进一步做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工作,建立好组织,强化基础;进一步加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培训教育,吸取知识营养,提高素质,增强本领。 
    一要切实加强学习。进一步发扬自我教育、自我学习的优良传统,要把加强学习作为一项重要而紧迫的战略任务。要以当前正在开展的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以打造”学习型人大、学习型政协”为目标,从每一个机关干部做起,从每一个代表、委员做起,积极开展形势教育、政策教育、法律教育,不断拓展学习范围,增强学习效果,做到广学博学,学以立德,学以增智,学以致用,学有所成。在学习中求未知,在工作中求真知,在开拓中求新知。要提高理论素养和知识水平,掌握人大、政协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在遵循宪法、法律和政协《章程》的前提下,敢于破除各种不合时宜的观念和做法,敢于积极寻求新的工作思路,敢于大胆创立新的工作方式,把我县人大、政协工作不断推向前进。在抓好人大、政协领导和机关干部学习的同时,还要抓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学习,积极支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视察、调查、学习、培训等活动,鼓励他们认真调研并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建议、提案,提高他们自身素质和民主监督、依法监督、参政议政水平。 
    二要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要优化人大、政协常委组成人员的年龄结构、知识结构和专业结构,增加年轻干部,形成梯次结构,保证人大、政协工作的有效开展和工作的连续性、稳定性,建设一个团结民主、廉洁高效、富有凝聚力和战斗力的领导集体;要按照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要求,站在加强党的执政能力的高度,加大人大、政协机关干部的培养、交流和使用力度,注重从人大、政协机关选派干部到基层和党政机关任职,有计划推进人大、政协机关与党政机关的双向交流,优化干部结构,增强活力;要转变干部作风,按照”三贴近”的要求,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摸实情,务实事,开展调查研究,解决实际问题,树立良好形象。 
    三要切实加强制度建设。要遵照《宪法》和政协《章程》的规定,按照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不断加强和完善人大、政协的工作制度,使《宪法》和政协《章程》规定的监督、协商制度和日常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更好地与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衔接,减少因工作制度不完善而带来的工作摩擦、工作障碍,做到履职机制进一步健全,履职水平进一步提高。要不断创新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积极履职的制度,保证代表、委员在闭会期间有充分行使履职责任、义务、权利的条件和氛围。 
    同志们,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和多党合作、政治协商制度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必然要求。我们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和省市委一系列会议精神,高扬”树正气、讲团结、求发展”主旋律,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同心同德,团结奋进,全面提高执政能力和履职兴县水平,为打造率先发展xx、和谐稳定xx、特色文化xx做出应有的贡献

 

上一篇:编纂工作会议讲话 下一篇:在**人大宣传信息工作会议上的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