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校培训班讲话
同志们:
全国上下掀起学习贯彻党十六大精神的热潮中,市教育局举办全市教育系统依法治校培训班今天正式开班,这是全市教育系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教育系统“四五”普法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参加这次培训班的有,全市8个县市区教委分管法制和安全工作的负责人及负责安全工作的科室负责人,直属学校分管负责人,省市级各类示范(重点)学校、幼儿园和完全中学负责人。让我代表市教育局对同志们来参加这次培训班表示热烈的欢迎!我想借此机会,说几句开场白,权且作为培训班的动员。
一、关于这次培训班的背景和任务
我们举办这次培训班主要是从以下四个方面考虑的:
一是为了学习贯彻中共十六大精神。江泽民同志在十六大报告中提出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他强调:“要大力发展教育和科学事业,……,全面推进素质教育,造就数以亿计的高素质的劳动者,数以千万计的专门人才和大批拔尖创新人才。”要实现这一宏伟目标,就必须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学校领导、教职员工在培养学生各科文化知识的同时,还要学法、懂法、守法,然后才能对学生进行法律法规教育。我们学习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知识,能掌握、运用法律武器,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保护学校的利益,这本身就是“三个代表”思想的重要体现。
二是为了适应全市教育法制工作新形势。今年以来,全市教育系统法制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主要表现在:(1)今年四月份,胜利召开了全市教育系统“四五”普法动员会,制定了全市教育系统“四五”普法规划;建立了领导机构,落实了普法任务。(2)六月份举办了师德知识竞赛,十月份举办了“中学生公民道德知识竞赛”,两次活动都涉及到教育法律法规。(3)在全市举行的《安全生产法》宣传月活动中,我们对《安全生产法》和有关的教育法律法规进行了广泛的宣传,制作展板,设立展台,发放《安全生产法》和教育法律材料,并组织有关科室人员到基层进行安全教育大检查。(4)市教育局积极配合市综治委、公安局等有关单位,加强对学校周边环境的治理,取得了明显的成效。(5)在“12•4”法制宣传日,市教育局设立教育法律法规宣传台,发放宣传资料,解答群众的咨询。(6)与市直关工委、团市委在市直学校举办了青少年法制教育图片巡回展。由于以上几项活动的开展,使我市广大教育工作者和青少年学生的法制观念、法律意识得到了进一步增强,法律素质正在逐步提高,同时全系统的依法治理工作也得到进一步推进,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得到了进一步加强。但全市各地法制工作的开展还不平衡,仍有个别县级教委和学校机构不全,人员缺乏,缺少规划,甚至少数单位法制工作呈现一种无绪状态,这些问题都迫切需要研究解决。我们想通过这次培训班进行一次再鼓动,再做一些工作,以便把全市教育系统的法制建设工作推向一个新阶段。
三是为了满足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实际工作的需要。当前,全社会的法律意识都在逐步提高,各级教育部门,特别是各级各类学校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法律事务日益增多,学生伤害事故纠纷、合同纠纷、行政处罚纠纷等法律纠纷也越来越多,学生、学校、教育行政部门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合理和有效的保护。不少地方的教育部门和学校为此耗费很多人力、物力和财力,有的甚至影响了正常的教育行政管理和教育教学工作。各地各校经常来电话提出要求,迫切希望我们能举办这样的培训班。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当前我市一些学校的领导、教职工违纪和违法犯罪现象有上升趋势,有的已经受到法律的处罚。这些情况说明教育工作者本身的法律素质急需提高。因此,也可以说这次培训班的举办是适应各地各校工作的需要,顺应了各地各校的要求。
四是为了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教育部颁布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已于今年9月正式实施,这是我国目前唯一一部由教育部颁布实施的专门解决学生伤害事故纠纷的部门规章,关系到每个学生、家长、学校的利益,也关系到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利益。学好、用好这个规章对于客观公正、及时妥善地处理学生伤害事故,保护学生、学校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提高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法制工作水平,推进依法治教和依法治校将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教育部已于今年8月份举办了全国性的培训研讨班,省教育厅于11月份举办了全省性的培训班。省教育厅召开专门会议,部署和要求各市县分级举办培训班、研讨班,切实加强学校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和安全工作。
这次培训班的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十六大精神;学习与教育有关的法律法规,如学习《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合同法》以及依法治校的若干内容;学习《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主要内容,掌握精神实质;研讨交流各地各校法制工作及“四五”普法开展情况。围绕这些任务,这次培训班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规模大。涵盖了全市8个县市区各级各类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校、幼儿园等单位,参训人员150人,这是近年来我市举办的规模最大的一次教育法制工作培训班。二是层次高。从参训人员来讲,有县市区教委分管负责人、各级各类学校的校长;从授课人员来讲,我们邀请到市政府法制办的领导、法律专家,他们对教育法律法规深有研究,这是很难得的一次学习机会。三是内容实。这次培训班专门针对《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行政诉讼法》、依法治校和《合同法》,象这样就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来针对性专门讲解学习,这在我市教育系统还是第一次。特别是《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才刚刚开始实施,我们就举办这次培训班,应当说是很及时的,我们想通过培训班把最新的精神带给大家。我相信,通过这次研讨学习,将有助于大家更好地掌握与教育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特别是掌握《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合同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的精神实质,这将对各地各校今后的工作有很强的指导作用。
二、关于对全面推进依法治教和依法治校重要意义的认识
党的十五大提出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在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这一基本方略又写入我国宪法,成为具有最高法律权威的宪法原则。在我党、我国历史上,还是第一次把依法治国作为治国方略和现代化建设目标提出,这是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对邓小平民主法制思想的继承、丰富和发展,对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跨世纪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依法治国是我们党领导和执政方式的重大转变和发展,它要求各行各业都要按照法治的基本原则,进行深入的观念更新与制度变革。党的十六大,再次提出“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社会全面进步和加入世贸组织的新形势,也对依法治教提出了更为深刻、更为紧迫的要求。因此,进一步提高对依法治教重要意义的认识,特别是把各级各类学校领导干部的认识统一到十六大精神上来,是十分必要的。
第一,依法治教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加强党的领导在教育领域的直接体现和必然要求。
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江泽民同志从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上,揭示了依法治国的基本含义,概括了依法治国的基本内容和基本要求。他深刻指出:“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依法治国,是党的正确主张同人民共同意志的统一,基本出发点就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实现人民当家作主。
教育事业是人民的事业,受教育的权利是宪法赋予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教育同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是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广阔的、重要的领域。江泽民在十六大报告中指出:要“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这为教育作了十分明确的定位。目前,在我市860万人口中、教育人口有200万左右,如把接受其他各种形式教育和培训的人数包括在内,数量就更大。广大人民群众密切关注着教育的发展,对接受高质量、多层次的教育,有着越来越强烈的需求。因此,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参与管理教育事业,既是贯彻依法治国方略的必然要求,也是在教育领域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具体体现,同时也是教育战线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