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五普法考核细则
为确保全市“五五”普法规划执行情况检查验收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xxx市“五五”普法规划执行情况检查验收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的要求和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检查验收的范围
(一)关于县(市)区。市检查验收面达到100%,对每个县(市)区抽查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乡镇(街道)、事业单位、企业各1个,学校、社区(农村)、市场各2个。
(二)关于市直单位。各单位自查自验面达到100%。市检查验收面达到90%,有下属单位的抽查1—2个下属单位。
二、检查验收的方法
检查验收自下而上进行,坚持易于操作、减少环节、突出重点、注重效果。对各地、各单位(包括被抽查单位)主要采取以下方法进行检查验收:
(一)听取综合汇报。各地、单位向市检查验收团汇报“五五”普法规划执行情况,并提供书面、声像等资料。
(二)查阅档案资料。主要包括五年规划、年度计划、会议记录、领导视察指导和讲话、普法教育和培训考试记录、普法机构和各类普法队伍建设、各项制度建设、经费保障等证明资料。
(三)组织普法考试。市直、县(市区)直受验单位要提前组织一次本单位干部职工应知应会的法律知识考试。题型包括填空、判断、单选、多选、简答、论述,题量掌握在1小时左右。市检查验收团检查验收时,以该试卷为基础、对内容做适当增删,随机抽选部分人员进行考试。
(四)抽查基层单位。被抽查的各个单位,由市检查验收团现场自行确定,无特殊情况不得更换。
(五)组织座谈评议。采取召开社会各界人士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走访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和评议。
(六)交换验收意见。检查验收后,市检查验收团与受验单位交换意见,对实施“五五”普法规划情况进行初步的总体评价,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
检查验收的时间
市《总体方案》就各级检查验收的时间做了大致安排。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要提早抓紧准备。全市检查验收的具体时间,再根据情况另行通知。
四、检查验收的评分办法和标准
为比较准确地衡量“五五”普法规划的执行情况,这次检查验收实行记分制,满分为100分,总评90分以上的为优秀、75分至89分的为合格、60至74分的为基本合格、不足60分的为不合格。检查验收的得分情况作为“五五”普法表彰的重要依据。
鉴于县(市)区与市直单位工作的不可比性,分别制定评分办法和标准。
关于县(市)区评分办法和标准:
(一)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10分)
1、制定本地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五年规划(以党委、政府批转的正式文件为依据)。(1分)
2、党委、政府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听取情况汇报(年不少于1次,以文字记载为依据)。(2分)
研究部署、听取汇报不及时、不到位的扣0.1—0.5分。
3、各级人大、政协定期对“五五”普法规划的贯彻落实情况坚持进行审议、视察、检查(年不少于1次,以文字记载为依据)。(1分)
审议、视察、检查不及时、不到位的扣0.1—0.5分。
4、每年制定
工作计划,年内有检查,年度有(以平时记载和档案资料为依据)。(1分)
检查不到位、年度计划未完成的扣0.1—1分。
5、普法领导小组和办公机构健全,工作职责明确、工作制度健全、上墙,普法
办公室有标牌、配备有相应的工作人员和必要的办公设备(要有文件、实物为依据,)。(2分)
未达到要求的扣0.1—1分。
6、建立考核制度,实行年度考核,对先进单位和个人实行表彰奖励(以文件为依据)。(2分)
没有考核制度的扣1分;制度坚持不好的扣0.1—0.5分。
7、定期召开普法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和研究部署年度工作(以文字资料为依据)。(1分)
工作开展不及时、不到位的扣0.1—0.5分。
(二)着力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实效性(45分)
8、弘扬法治精神,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宣传教育。(以工作安排和活动事例为依据)(1分)
9、突出抓好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法规的宣传,着力提高公民的宪法意识(以工作安排和活动事例为依据)。(1分)
活动开展不经常、效果不明显的扣0.1—0.3分。
10、开展“三年大变样”法制宣传教育,有培训、资料发放、上街宣传、法律咨询等活动,为城市拆迁等工作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以
活动方案、活动记录为依据)。(3分)
活动开展不深入、效果不明显的扣0.1—1分。
11、加强社会和谐稳定法制宣传教育。围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设最平安省会”、“奥运安保”、“国庆安保”、解决信访、应对突发事件、减灾防灾等问题开展广泛的普法活动。(以活动方案、活动记录为依据)。(3分)
活动开展不广泛、效果不明显的扣0.1—1分。
12、围绕民生问题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组织卫生、质检、工商等部门开展“守法诚信”法制宣传活动,及时宣传培训《食品安全法》,组织调解纠纷等(以活动方案、活动记录为依据)。(3分)
活动开展不及时、效果不明显的扣0.1—1分。
13、加强环境保护法制宣传教育。宣传和培训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向社会发放有关资料,组织开展环保法知识竞赛和“保护环境、爱我家园”等主题活动(以活动方案、活动记录为依据)。(2分)
活动开展不及时、效果不明显的扣0.1—0.5分。。
14、围绕工业发展“攻坚战”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围绕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学习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学习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健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学习宣传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法律法规;围绕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和安定有序,学习宣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相关法律法规(以工作安排和活动事例为依据)。(3分)
活动开展不深入、不具体、效果不明显的扣0.1—1分。
15、针对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市场、单位、家庭的不同特点,制定法律“八进”活动实施意见,召开启动会议,广泛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题的教育活动,大力推进“法律八进”活动(以文件和活动事例为依据)。(1分)
无实施意见的扣0.2分。
16、按照规划要求制定有年度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意见或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体学法、政府会前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法律知识年度考试、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考核等制度;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集中学法1—2次;领导干部法制讲座每年不少于2次(以文件、记录为依据)。(3分)
无工作意见的扣0.2分;无工作制度或制度坚持不好的扣0.1—1分;四大班子领导干部发生严重违法违纪事件的扣1—2分。
17、把法制宣传纳入党校和行政学院的培训计划,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法制教育培训工作(以文件和活动记录为依据)。(1分)
党校无培训计划的扣0.2分。
18、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本地各机关普法工作领导机构健全,责任处室明确;有必要的经费,有培训计划和教材;机关公职人员学习法律知识制度化,考试考核规范化,有明确的奖惩规定;年度学法不少于40小时;组织年度法律知识考试,并将学法用法考试考核成绩作为任职、定级、晋升和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组织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专业法培训;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健全。(以文件和活动记录为依据)(3分)
达不到要求的扣0.1—1分。机关领导干部有发生严重违法违纪、影响较大事件的扣1—2分。
19、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制定有相应的意见或实施方案;中小学校法制教育工作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各类学校配备专、兼职法制副校长和法制
辅导员;坚持做好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的培训工作;进一步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格局;大中专院校开展法律基础理论教育,培养学生的权利义务观念和社会责任感,使其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建立法律志愿者队伍,利用寒暑假、节假日深入农村、城市街道、企业开展法制宣传活动;积极推进依法治校,大力开展
校园法制文化建设;通过参观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举办法制讲座、开展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强
化学生法制教育(以文件和活动记录为依据)。(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