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2(11)
重点推进郊区新城、中心镇建设。要完善发展政策,依托产业基础,发展特色经济,明确城镇功能,形成特色风貌,吸引人口集聚,加快“一城九镇”的发展。重点开发建设松江新城以及朱家角、安亭、高桥等中心镇。要处理好老镇保护改造与新镇建设的关系,积极探索市场化、多元化城镇开发建设的新机制。要结合重大基础设施和重大产业项目的布局,规划建设多功能、现代化的临江沿海产业带。要抓紧制定崇明岛总体开发战略,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投资环境,推进东滩的试点开发,着力保护好崇明的生态环境,为大规模开发作好准备。
五、完善综合管理,提高城市管理的现代化水平
进一步理顺城市管理体制,在继续加强专业管理的同时,积极推行综合执法,引入市场机制,全面提高城市管理的现代化水平。
明晰市和区(县)两级政府城建城管职责,理顺条块关系,完善城建法规规章,建立市、区、街道(镇)相互衔接、合理分工和规范高效的城建综合执法框架。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积极实行“政企分开、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养分开”,建立市政、绿化、环卫等的市场化运作机制。
广泛应用信息与网络技术,加快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努力增强国民经济动员潜力,提高国民经济的应急保障能力和快速动员能力。加强地震、民防、消防、防汛、气象、急救、安全生产等工作,建立健全防灾、抗灾、救灾相结合的城市综合减灾系统。
第七章社会发展
完善人口综合调控,加强劳动就业与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以充分满足市民不同层次的需求为目标,全面繁荣文化事业,高质量地发展卫生、体育事业。强化民主法制与公共安全建设,加快建设现代化社区。建立与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相适应的社会事业体系,实现社会发展质的飞跃。
一、优化人口结构,扩大劳动就业
优化人口结构,提高人口素质,完善人口综合调控的机制与政策,加大创造就业岗位的力度,努力扩大劳动就业。
继续抓好计划生育工作,强化对本市人户分离人员和外来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加强人口发展研究与信息工作,建立较为完善的实有人口基础信息系统,把外来人口管理纳入网络化、规范化、法制化轨道。继续有效控制人口迁入和外来人口总量,完善人口迁移政策,加大吸引青年人才和创业投资者,鼓励本市劳动力外出就业、经商和创业。促进中心城区人口向郊区新城和中心镇转移,鼓励郊区农村人口向新城和中心镇集中。
加大政府对老年人服务中心、敬老院、托老所等老年福利设施的投入力度,鼓励社会机构和企业投资兴建养老设施和服务机构。发展多层次养老保险,建立规范的特困老人福利补贴制度,逐步形成以居家养老为基储社区养老为依托、法规规章为保障的多层次养老体系。
统筹规划就业政策,鼓励发展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的劳动密集型行业,努力创造就业岗位。大力发展各级各类职业教育和职业资格培训,完善就业服务网络,推行包括非全日制工、小时工、阶段性就业在内的多形式灵活就业,扩大多渠道、多层次就业。加强和完善劳动监察、劳动争议仲裁。
二、调节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
要把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作为根本出发点,合理调节收入分配,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及其运作网络,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积极探索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多种分配形式,强化再分配调控。根据生产力发展水平,鼓励企业探索市场调节、集体协商的工资机制,促进城镇职工工资收入逐步提高。多方面推动郊区(县)农民收入的稳定增长。鼓励勤劳致富、创业致富、投资致富。要支持、鼓励企业采取技术入股、知识与管理能力折股以及获得期权、期股等方式,激励科技和管理人才持续创新,推动高科技企业产权多元化和知识资本化。适当提高政府转移支付水平,逐步扩大政府购买的公共服务,发展廉租房,继续促进低收入家庭生活水平的改善。
建立以基本社会保险为主体、补充社会保险为辅助的多层次社会保险体系。继续完善基本养老和失业保险制度,深化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建立工伤和生育保险,健全农村养老保险和合作医疗制度。进一步鼓励发展多层次、多样化的补充保险。合理调整国家、单位、个人的基本保障负担,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社会保险费的征缴和各项社会保险金的发放。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基金,实行安全有效的基金运作方式,促进基金保值增值。
发展社会福利、社会救助、优抚安置和社会互助等社会保障事业。扩大社会福利资金来源,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进程。建设四位一体的社会救助体系,加强和完善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逐步提高城市贫困人口救济补助标准。大力发展社会救助与慈善事业,加强对捐助资金使用的监管。实施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切实保障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促进妇女、儿童事业的健康发展。逐步提高特殊困难家庭,特别是残疾人和残疾儿童的福利水平,重点解决好农村残疾儿童入学问题。到2005年,残疾人就业安置率、中轻度智残儿童的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5%以上。继续做好退伍和离退休军人的安置工作,适当增加优抚投入,调整抚恤补助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