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环保系统创建文明行业工作计划
创建文明行业是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决议》和《中共上海市委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意见》中作出的一项重要部署,在环保行业规范服务(管理)达标的基础上,为进一步推进全系统两个文明建设,实现创建环保文明行业的目标,特制定如下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讲话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两个文明一起抓”的方针,紧紧围绕本市环境保护和建设的各项任务,努力“三个代表”,切实提高环保人员综合素质、倡导行业新风,树立行业形象,为促进人和自然的协调与和谐,提高城市文明程度作出新的努力。
二、创建目标
努力按照“执法有声威、服务求最佳、管理创一流”的要求,以“五好”(造福人民环境好、依法行政执法好、窗口规范服务好、廉洁务实形象好、公众参与评价好)为内容,交出环境保护系统两个文明建设的合格答卷,在“十五”期间建成市文明行业。
三、创建内容
(一)造福人民环境好
1、推进“十五”目标,改善环境质量。通过环保系统的共同努力并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实现全市的总体目标,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80%,工业废水处理率达到100%,市区主要河道基本消除黑臭,苏州河、黄浦江水质和水生态系统明显改善,郊区全面遏制河道污染;工业废气处理率达到100%处理率,汽车尾气达标率为90%;环境空气质量指数二级以上的天数达到90%;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白天为60分贝,夜间为50分贝,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白天70分贝,夜间55分贝;危险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0%,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5%,市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率为9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95%;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7平方米,城市绿化覆盖率达到28-30%。努力为把上海建成为布局合理、产业结构优化、生态环境良好、适宜发展创业和生活居住的国际化城市创造条件。
2、心系人民群众,努力排忧解难。按照信访工作规定,及时办理信访工作。对人大的书面意见和政协提案,办结率达100%,处理满意率达90%,对群众来信来访处理率达100%,重复投诉率明显下降。
3、弘扬绿色理念,创建绿色机关。市和区、县环保局要全面开展ISO-14000环境管理标准的贯标认证工作,在全市机关率先通过贯标工作的验收,并建立起符合国际标准的环境管理体系。
(二)依法行政执法好
1、加大执法力度,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完善环保应急热线“绿色110”,“有奖举报制度”,执行执法过错追究制度,认真组织查处违反环保法规的专项行动。
2、强化执法技能,提高全员素质。结合“四五”普法,认真组织环境保~律法规、执法技能等培训,开展执法人员学法用法活动,执法人员培训率为100%。已知违法行为查处率达95%以上。行政复议,诉讼败诉率低于5%。
3、严肃执法纪律,树立良好形象。认真执行《关于对违反环保法规人员追究行政纪律责任的若干规定》,制定并实施环境监察人员违纪处理规定,保持环保执法队伍良好风纪,违纪行为的投诉率在3‰以下。
(三)窗口规范服务好
1、遵守行为规范,优化服务环境。按照“接待场所设施齐全,环境整洁,工作人员语言规范,办事高效”的要求。抓好监测、监察、绿色110、信访、建设项目受理接待窗口的建设,为工作对象提供良好的服务环境。
2、深化政务公开,提高行政效率。推行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告知制度,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内容,社会和人民群众满意率在90%以上。
(四)廉洁务实形象好
1、改革管理体制,转换政府职能。按照“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管办分开”的要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和事业单位体制、机制改革。实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科研项目招投标和事务公开,注重从源头上抓好廉洁从政。
2、巩固已有成果,纳入长效管理。在行政执法,公共服务等方面达到市纠风办、文明办组织开展的政风行风及行业达标滚动测评要求。
(五)公众参与评价好
1、拓展民主渠道,完善公共行政。,加强宣传教育,积极探索保障人民群众对环保的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议事权、赔偿权的途径,努力形成本市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机制。
2、树立先进典型,用好活动载体。运用社会媒体,加强环境警示教育和先进典型的宣传,推进创建“绿色学校”、“绿色小区”工作,不断提高公众的环境意识。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01.3-2001.8)
1、接受市、委和区县文明办的工作指导,组织到先行单位取经,形成创建文明行业
工作方案,并制定和细化创建文明行业标准、考核办法。
2、建立创建文明行业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各区县环保局、市局各直属单位明确工作班子和联络员,建立工作例会制度。
3、召开市环保系统思想
政治工作研讨会议,对创建文明行业进行思想务虚,统一认识,召开环保系统创建文明行业动员大会,进行思想发动,签定创建文明行业目标
责任书(
承诺书)。
(二)实施推进阶段(2001.9-2002.8)
1、根据创建内容制定年度创建文明行业
工作计划和考核标准;把创建文明行业各项工作内容和节点目标纳入各单位
年度工作计划,开展目标责任考核。
2、认真参加市文明办、纠风办组织的行业达标、政风、行风评议综合考评工作,深入开展行风建设,不断巩固达标成果,及时发现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
3、组织环保法律、法规及行政执法技能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