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述职报告(2)
规定,特别是中央提出的“五个不许”和“两个纠正”。下基层检查工作时轻车简从,尽可能不给基层增加负担;没有违反规定配备乘坐小汽车,对全县公车费用偏高等问题进行专题研究,从单位车辆配备数、车辆管理费用、保险费用等方面重新作了明确的规定,降低了财政运行成本;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话费总额控制的规定,超过的话费自掏腰包;没有收受红包、礼金,没有违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从业规定的行为,不为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谋取不正当利益,不以权谋私,不搞特权。自觉遵守领导干部收入申报制度、收受礼品登记制度,个人工资奖金、津贴及其它劳务所得等收入情况,做到每半年向组织部门申报一次。八小时之外,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社交圈、生活圈和娱乐圈,自觉维护党在群众中的良好形象。同时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及人民群众的广泛监督。
虽然我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与市委、县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不足:一是党风廉政建设学习抓的不紧,坚持的不好,没有在学深学透上下功夫;二是对政府系统工作人员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深入研究、指导的不够到位;三是有的行政执法部门的行风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严格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加强学习,严守法纪,履行职责,廉洁自律,勤政为民,努力当好人民的公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