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级领导人员述学述职述廉制度(2)
处级领导人员应自觉按规定述学述廉,因特殊原因未能按时述学述廉的,应及时补交述学述廉报告。
处级领导人员的述学述廉情况列入领导人员考核内容。
五、述学述廉的组织领导:
1、公司、分公司处级领导人员的述学述廉工作在公司党委领导下,由公司党委组织部具体负责,由公司纪委搞好检查监督。
2、各单位处级领导人员述学述廉工作结束后,各单位要向公司党委报送领导人员述学述廉情况及整改意见,并抄报公司纪委、公司党委组织部。
3、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充分认识搞好领导人员述学述廉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通过开展述学述廉,不断改进工作,提高素质,更好地贯彻落实“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六、本制度从下文之日起正式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