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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市人大常委会监督职能的调研报告

按照常委会工作要点的安排,研究室把 “加强市人大常委会监督职能”作为重点调研课题,组成课题组进行了深入的调查研究。在近半年时间里,比较全面地回顾和了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的与体会,进一步深化对人大监督工作的认识和理解。课题组专程赴广州、宁波等地人大学习考察,又深入到南岗区、香坊区、双城市等区、县(市)进行调研,学习省外和本地区人大常委会在这方面好的做法和成功的经验,分析研究了影响我市人大常委会监督职能有效行使的一些因素,在此基础上形成了调研报告初稿。现将调研中形成的观点和建议作如下报告。   一、对我市人大常委会监督职能发挥作用的现状分析   历届市人大常委会都将监督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履行监督职权,不断探索和,积累了许多比较好的经验。特别是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以来,不断加大监督力度,创新开展监督工作的有效途径和办法,努力增强监督实效,共听取“一府两院”工作汇报81项,作出决议、决定37项,听取了52部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汇报,评议了29个政府组成部门和34名“一府两院”负责工作人员,其中包括4名副市长和1名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通过监督职权的有效行使,保障了宪法和法律、法规在我市的贯彻实施,促进了“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为推动我市各项事业的全面进步发挥了积极作用。几年来监督工作的成功做法,主要表现在:1、围绕发展这个第一要务,加强对全局性工作的监督。历次常委会会议都突出以审议经济方面的议题为主,就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整体实施情况、推进国有企业改革、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农业产业化、行政区划调整等重大问题,听取和审议市政府有关工作情况的汇报,适时作出相应的决议、决定。围绕市委提出的工业强市的发展战略,常委会把“十五”发展规划作为哈尔滨市的头等大事,组织人大代表在人代会上分十三个专题进行了大会审议,并作出关于“十五”计划纲要的决议。为贯彻中央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决策,围绕哈尔滨市委提出的“努力快发展、全面建小康、振兴哈尔滨”的工作主题,2004年人代会上专门听取了市政府关于老工业基地调整和改造情况的汇报,常委会组织力量开展专题考察、专项调查和专门视察,作出《关于加快哈尔滨市老工业基地振兴步伐的决议》,为确保我市在中央确定的第二批改造项目中取得领先优势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强化对省委提出的哈尔滨“加快发展,当好龙头”战略实施的监督,及时加开了一次常委会,专门讨论如何为哈尔滨加快发展发挥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能作用问题,并作出了《关于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职能作用,大力推进哈尔滨加快发展当好龙头的决议》,较好地发挥了人大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决策、规范、推动和保障作用。2、围绕依法治市,加强法律监督。在执法检查方式上,坚持少而精、突出重点的原则。每年常委会都确定一项涉及全市工作大局的法律法规,由常委会主任带队,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和委员参加,组成高层次执法检查组,进行检查和视察,突出了重点,提高了检查的层面,加大了执法监督的力度。各专门委员会进行的执法检查,由相关专门委员会牵头,邀请主任会议成员、驻会委员、本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对该项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形成质量较高的检查报告,提交常委会会议审议。常委会会议后,以常委会审议意见的形式向“一府两院”提出改进执法的具体要求,执行机关在一定的时限内办理,并报告办理结果,增强了执法检查的法律效力,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常委会还抓住影响较大、久拖不决的典型案件开展个案监督,狠抓重大案件查处工作,为地方的经济发展提供了优良的法制环境,推进了依法治市的进程。3、围绕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加强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监督。常委会通过调查、视察、检查,建立主任会议成员接待、处理群众上访等制度,将需要解决的共性问题、重点问题作为常委会审议、监督的重要内容。例如,人民群众通过人大代表等多种渠道向人大常委会反映,要求加快建设城市后备水源,解决城市供水不足的问题。常委会党组及时向市委汇报了这一情况,取得市委的支持,把后备水源地建设作为一件大事,组织专门力量深入调查,提出建设磨盘山水库作为城市新水源地的建议,要求市政府抓紧立项报批工作。在市人大常委会的直接督促下,政府积极落实,各项工作正在按计划进行,预计在2006年向市区供水,这将使我市长期存在的用水紧张、供水污染等矛盾逐步得到解决。建设重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防病治病、维护市民身体健康的需要。去年,常委会根据部分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向市委报告,作出了《关于建设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决议》,并督促市政府认真落实决议要求,预计2004年年底“疾控中心”即可投入使用。4、围绕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加强对任命干部的任后监督。特别是评议工作近几年有了突破性的进展。从2000年开始,常委会实行“两项评议”相结合。为充分体现评议的公开、公正,增强透明度,以常委会组成人员投票的方式确定评议对象。将评议对象在新闻媒体上进行公示,公开受理群众的信访;对被评议的政府组成人员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并形成报告;常委会成立评议组,深入被评议部门及所属基层单位进行调查,把人大常委会监督、~监督和群众监督有机结合起来,不仅征求本单位干部职工、直属单位班子成员、部分服务对象、各级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还拓宽利用各种民主渠道,使更多的市民了解市人大常委会对“一府两院”负责工作人员进行评议的有关情况。通过面对面谈话、个别填写“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票、意见投诉等方法,充分发扬民主,创造让群众充分表达自己真实意愿的条件和氛围。考察组再根据方方面面反映的情况用写实的方式进行综合汇总,向组成人员提供全面的基础材料,并提前发给各位组成人员,待组成人员在评议中充分表达意见后,再形成有关考察材料。评议的基础上,常委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对被评议的政府组成人员的工作作出“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的评价。常委会会议针对被评议的“一府两院”及其组成人员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整改意见,要求限期整改并向常委会作出口头报告。常委会对整改情况跟踪问效,从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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