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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司法行政实施“法律进社区”的几点思考(3)

改革的态度,积极推动这项活动的开展。加强对司法所、志愿者队伍的指导、服务、评比和奖励,鼓励街道、社区居委会和参与法律进社区的单位、团体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抓好试点,并及时推广典型经验和做法,以保证活动取得阶段性效果。     三是丰富载体。首先是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如法律咨询、讲座、座谈会、讨论会、法制文艺、漫画、演讲、征文等活动;其次是建立阵地,如社区议事园、市民学校、读书站、宣传栏、服务站、维权站以及社区服务中心设置的法律服务台等;再次是建立机制,将被动服务与主动服务相结合,使居民群众需要时找得到、靠得住、用得上,并结合各时期有重点地开展专项法律服务活动。     法律进社区是一项刚刚开始的社会服务活动,司法行政如何在这项活动中更好地体现职能作用,需要进行更为深入的研究和分析。本文仅是一管之见,请同行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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