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为载体 积极推进基层(2)
行民主监督。村务公开是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改善干群关系、促进创建活动的重要工作。创建中,试点村都对村务公开栏进行出新,严格按要求进行定期定时公开。凡涉及村民利益的,如土地承包、宅基地划拨、财务收支、征地(带劳)补偿等内容必须及时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在此基础上,村里建立了党支部、村委会
工作报告制度,成立了财务管理小组、村务监督小组,实行了民主评议党员、干部制度等一系列民主监督制度,对村干部和村务、财务进行监督,有效地保护了村民的合法权益。 四是加大综合治理力度,维护社会稳定。创建过程中,针对农村存在的一些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问题,各村都加大了综合治理力度,加强治调组织建设,建立了警务室、检察室和纠纷调解室;成立了安置帮教、护村队等组织,配合政法机关打击违法犯罪,妥善调处人民内部矛盾。坚持纠纷排查与专项治理相结合,化量矛盾纠纷。有些村聘请法律顾问,让律师提供法律服务,有效地增强了村干部依法办事的自觉性,维护了农村正常的经济秩序和村民生产、生活的安全。 (三)注重结合,增强活力 在创建过程中,我们注重把创建工作与其他工作相结合,力求使创建工作增强活力,使创建成为有源之水、有本之木。 一是把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活动与促进村级经济发展相结合。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活动是保障和促进村级经济发展的一项基础性、服务性工作。在创建中坚持以促进经济发展为出发点,紧紧围绕村级经济发展抓创建,以创建促经济发展,以发展巩固创建,较好地发挥了创建活动应有的作用,使创建活动具有了强大的动力。 二是把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活动与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有机结合。创建活动能更好地促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健康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又能为创建活动提供广泛的支撑和依托。在创建中坚持与精神文明建设有机结合,以创建促进民俗、民风的好转;同时,充分利用精神文明建设的各项活动,推进创建工作。如顶山镇大新村在评选星级文明户活动中,把创建内容贯穿始终,实现了法治与德治的有机结合。 三是把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活动与党组织的建设有机结合。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涉及到农村
政治、经济、社会生活各个方面,是一项其复杂的社会
系统工程,必须坚持在各级党组织的领导下开展,才有可靠的政治和组织保证。同时,创建过程也是进一步加强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的过程。创建工作能否真正落实到实处,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因此,我们在创建中紧紧依靠基层党组织,坚持把创建工作与加强党组织的建设紧密结合。 三、下步创建工作的打算 通过近一年的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使我们深刻体会到,提高认识、形成创建良好氛围是关键;齐创共建、形成合力是前提;建章立制、依法办事是核心;组织建设、党的领导是保证;普法教育、精神文明建设是基础。我区的创建工作还刚刚起步,还需要不断的探索完善。下一步我们将在现有基础上,不断总结、完善、提高,把创建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1、进行再动员,大造创建声势。举办镇村有关人员参加的创建工作培训班,举办创建工作宣传周,重点对创建的意义、内容、目标、标准以及与创建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广泛宣传。组织有关人员外出学习,召开阶段性创造工作座谈会和现场会,进行再宣传、再动员。 2、汇编制度,进行推广交流。选择1-2个制度建设比较好的村,对其制度归纳汇编,供其他村参考。区依治办将总结创建中带规律性的东西,编印创建工作手册,发给各村,便于指导创建工作。 3、成立指导小组,加强指导监督。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指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地深入镇(街)村,指导、督促创建工作。 4、组织检查考核,及时总结创建成果。按照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实施意见的要求,今年底将成立考核小组,按照标准,对各镇(街)创建工作进行抽查考核,将以区委区政府名义对达标村进行授牌。 5、加大法制宣传力度。结合“四五”普法工作,运用多种形式,对村组党员干部和村民群众进行法制教育,促进“两个转变”。 6、按照市里的部署和要求,不断完善创建活动的形式方法,力求取得最佳效果。 四、目前创建工作存在问题 1、少数单位领导思想认识不列位,工作缺乏力度,工作不能按要求完成。 2、整体推进难度较大。由于村与村之间所处的区域位置不同。经济实力悬殊较大,再加上村两委班子的情况不同,创建工作整体推进较难。 3、镇(街)村创建经费缺乏,束缚了工作的有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