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非”与法治(3)
p; 4、对路客运行业收取的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养路费、排污费、机动车辆安全检验费、城市排水设施有偿使用费或城市污水处理费; 5、对水路客运行业收取的水路运输管理费、内河航道养护费、长江干线航道养护费、排污费、城市排水设施有偿使用费或城市污水处理费; 6、对出租汽车(包括小汽车、中巴、大巴)行业以及旅行社机动车辆收取的公路养路费、排污费、机动车辆安全检验费、城市排水设施有偿使用费或城市污水处理费。 上述收费中,属于中央收入的企业注册登记费中的年检费、排污费、长江干线航道养护费等全部免收;属于地方收入的,其具体减免幅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