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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当代税法基本理论的创新(2)

16.7%左右,这与国际上多数发达国家不一致,他们所占的比例高。与发展中国家基本一致。我们所追求的目标是,当年的国家税收应占当年国民收入的20%。第二,水涨船高与水降船低相结合。也就是说国内生产总值增长了,国民收入提高了,税收总收入相应会提高,但必须低于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国内生产总值负增长,国民收入负提高,税收总收入相应减少。总的趋势是不是纳税人的负担越来越重,而应当是逐渐减轻。第三,征税与收费之间的比例,国家的收费应当只能占国家财政收入的10%。第四,在建立强大的中央宏观调控税收体制的同时,要完善地方税收体系。第五,对高收入者、中等收入者和低收入者严格区别对待,实行税收负担均衡,坚持共同富裕道路。第六,以流转税制与所得税制相结合为主体,以其他税制为辅助的税制结构的完善,一定要有与此相适应的税收法律制度体系为载体的支撑与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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