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跨越式发展私营个体经济的思路
改革开放以来,我市经济得到了飞跃的发展,发展速度之快超过历史,可是作为经济发展的生力军,私营个体经济的发展,却低于浙江、广东等地区,甚至到低于本省的苏、锡、常等市,成为我市经济发展的一条短腿。最近省市相继召开了大力发展私营个体
经济工作会议,出台了促进私营个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在思想观点、政策导向、发展环境上创造了跨越式发展的条件和氛围。 机不可失、时不我待。我们应抓住这一历史机遇,迎头赶上,快速地、跨越式地发展私营个体经济,成为我市经济发展的最主要的经济增长点。然而,笔者在引导、培育、促进、管理私营个体经济岗位上工作多年,对私营个体经济的孕育,成长和发展有不少亲身经历和认识,对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有一些客观的审视 和研究。这里就实现我市私营个体经济健康的、跨越式发展进行分析研究,并提出一些解决的思路。 一、政府应进一步转变职能 私营个体经济的发展,不同于传统的国有经济和计划经济,政府和政府管员,决不能用计划经济时代的思维,那种定计划、发文件、下指标的工作方式必须改变,才能与私营个体经济发展相适应,所以政府应该从以下三个方面发挥作用。 1、为私营个体经济营造宽松的政策环境和氛围。 在促进私营个体经济发展方面,政府各部门应齐心协力、共同努力。目前有一个误区,认为发展私营个体经济工作是工商部门的事,跟其它部门的关系不大,其实不对,各部门都应发挥自己的职能,为私营个体经济营造宽松的政策环境和氛围。当然,工商部门更直接,义务更大,应充分发挥登记管理的职能,规范市场主体行为,全心全意为私营个体经济发展营造宽松的、公平的竞争环境,在注册登记工作中,放宽市场准入关,放开对投资人资格的限制,简化审批手续,把监督管理和服务有机的结合起来,为私营个体经济发展营造宽松的环境和氛围。 2、为私营个体经济创造完备的法制环境。 国家及各级政府出台了很多鼓励、扶持私营个体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但很多政策不配套,落实不到位,因此,我们各级政府部门应根据三个有利于的原则,对本部门现行政策规定进行清理、修改、完善,建立一套完备的、透明的、操作性较强的私营个体经济政策体系,真正为私营个体经济的发展创造一个宽松的法制政策环境,使私营个体经济的发展在法律上得到保障,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使私营个体业主提高法制观点,懂得自己应遵守的法律、法规的内容和自身享有的权利,从而依法经营,公平竟争,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3、为私营个体经济提供优质的服务环境。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政府机构的工作宗旨。私营个体经济的发展需要的是政府实实在在的服务,其实服务就是为私营个体办实事、办好事。首先,应做好三件事是:一是提高办事效率和水平,简化办事程序,公开办事内容,减少审批事项;二是转变工作作风,杜绝吃、拿、卡、要,做到廉政勤政;三是减轻私营个体负担,严禁乱收费、乱摊派。其次,为私营个体提供优良的经营场所,目前我市私营个体经济的经营场所,多数是租用的、临时的、不固定的,这样就造成了私营个体业主的短期行为,不敢轻易投资,没有长远规划,这样企业就很难发展。很多私营企业发展较快的地区都?quot;私营企业经济园,我们为何不借鉴呢?所以政府为私营个体提供廉价的固定的经营场所,是最好的服务。再次,提供完善的金融服务,抑制私营个体经济发展的另一个因素是资金,我市私营个体的发展完全靠自己的原始积累,没有国家投资,没有拨款,又没有融资渠道,这就抑制了私营个体经济的发展壮大。因此政府可由财政适当支持,广大私营个体共同出资,建立私营个体经济发展的各类基金,为私营个体提供银行贷款担保。第四,利用多种途径和形式为私营个体提供有价值的经济信息,以解决他们信息不灵的问题;建立一批专门的中介组织,为私营个体经济的经营和管理提供指导和帮助,以解决它们管理水平低的问题;同时政府部门应鼓励和发展科技经纪担保,为私营企业获得技术支持提供服务,以解决技术水平低的问题。 二、改革的胆子再大一点,步子再快一点。 私营企业的发展是我国经济体制和
政治体制改革的必然趋势。实践证明发展私营个体经济是富民强国的重要举措。私营个体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富有活力的经济细胞,在多种经济成份长期共同发展中,具有旺盛的生命力,很强的竞争力,已成为推动社会生产力发展的生力军,同时我们也应看到,从全国私营经济的发展态势看,从新世纪之初发展要求看,我市的发展还存在着差距:一是总量不大;二是规模不大;三是层次不高。因此,我们必须以三个有利于的标准和三个代表思想的要求,进一步统一认识,扫除障碍,胆子再大一点,步子再快一点,实现私营个体经济发展有新的突破。 1、全面彻底的放开放宽经营领域和准入条件。 党的十五大和全国人大九届二次会议上通过的宪法修正案,确认了个体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最近省委省政府提出在发展私营个体经济上做到:放心、放胆、放手、放开、放宽、放活的六放方针,它为私营经济的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开创了私营经济发展的新局面,为此,我们必须首先放宽经营领域:凡是国家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的,全面彻底的对私营个体经济放开,允许它生产经营,对国家限制的行业和商品,可以经过有关部门批准,通过合法途径进入生产经营;其次,放宽经营者的准入条件,除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外,具有完成民事行为力的人,都可以从事私营个体生产经营,在登记注册中应取消提交经营者职业状况证明,同时应允许在职人员在不参加经营的情况下投资、入股、参股。再次,切实减少前置审批,除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和少数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行业外,登记前置一律取消,改为登记后置和登记备案。 2、国有中小企业全面退出、让位私营企业。 &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