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社会稳定 建设平安珠江(2)
群众正在开会,准备第二天去南京上访。司法所得知这一信息立即向政府主要领导作了汇报,党委政府十分重视,立即召集有关部门召开紧急会议,研究
工作方案。会议安排司法所去农家中了解情况,作进一步说服教育工作。我们司法所全体同志领命而去,与居委会的同志一起,深入群众家中,了解情况,倾听他们的心声,耐心细致地给他们作了解释工作。针对一些具体问题当场给予了明确的答复, 有的当场予以了解决,针对群众认为补偿标准低的想法,我们指出,这个标准是依据现行的国家法律政策制定的,作为xx镇党委政府没有克扣群众一分钱,请群众理解政府,相信政府。我们司法所的同志就这样认认真真地走遍了每一个家庭,终于取得了群众的理解,一起群体性越级上访得到了有效地制止。 二是坚持联合调解制度。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人员流动日益频繁,很多民间纠纷往往跨地区,对此我们司法所坚持联合调解制度,坚决杜绝推诿扯皮现象。在本镇内跨村(居)委会的纠纷,根据纠纷情况,由司法所指定一个村(居)为主要调解方,调解卷宗由他归档,另一方予以协助;超出本镇范围,跨地区的纠纷,由司法所出面协调联系,坚持联合调解。有效地降低了调解成本,提高了调解的效率。 三是坚持回访制度。在工作中,我们体会到对于一些调处成功的纠纷,一旦一方反悔,往往会使再调解难度加大,同时矛盾也会升级,因此,对一些复杂的调处成功的,特别是涉及到履行期限纠纷,司法所要求各调委会坚持回访,督促当事人履行调解协议,巩固调解成果,防止发生反复,导致矛盾升级、扩大。通过坚持这一制度,我镇没有一起调处成功的纠纷发生反复的现象。 几年来,xx镇司法所年调解纠纷都在100多件,其中调处了大量的群体性事件,调处率100%,成功率达98%以上,未发生一起民转刑案件和因调处不当而使矛盾激化事件,为维护社会稳定,建设平安xx做出了一定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