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基层法律文化建设谈
法治不仅表现为实体的制度结构,亦表现为一种文化形态。法律文化是内化在法律思想、法律制度、法律设施以及人们的行为模式之中,并在精神上支配它们的一般观念、原则和价值体系,是人类追求生活秩序化和社会正义性的本质表达。在农村基层加强现代法律文化的建设,是在农村地区推进法治的基础和
系统工程。 多年来,我省农村基层经过持续深入开展普法教育,法治观念逐渐深入人心,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纷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正在成为更多农民的首选,农村地区的法治水平正在向建设较高层次现代法律文化的方向提升。但在一些地方,受自然经济长期形成的传统观念影响,法律文化的建设相对滞后,农民的法治观念依然比较淡漠,法律在调整和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公民合法权益方面未能发挥应有的作用,社会法治化的程度不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当前,阻碍我省农村地区法治进程、影响现代法律文化建设的因素主要有: 一是长期人治历史造成了人们畏法息讼的心理和行为习惯。因之于我国传统人治理念的根深蒂固,一些农村地区至今缺乏现代商品社会所具有的那种民主
政治的传统,一些农民的权利和平等竞争的意识比较淡漠,重传统礼俗而轻法律规范。有的农民受封建社会“法即刑”观念的影响,片面视法为惩罚的工具,视寻求司法诉讼为畏途,每遇纠纷和冲突,往往依凭“乡下事乡下了”的传统,寻求“私了”或纠缠于行政解决的途径,不习惯也不善于通过司法途径来维护自身的权益;有的基层干部在处理农村大量的复杂事务时,常漠视法律,依然习惯于用传统的办法息事宁人,一味以不扩大事态为目的,丢弃法治原则,法律调整社会关系的必要性和权威性尚未被人们所接受。 二是落后的社会文化环境对法律文化建设产生消极影响。农村地区的法律文化形态是整个社会文化形态的一个重要构成,两者息息相关。作为乡村文化活动中心的乡镇所在地,其社会文化环境对法治氛围的影响十分明显。局部农村地区经济和社会文化事业发展的相对滞后,造成乡村文化生活的贫乏苍白。在一些社会文化环境较差的地方,文化设施极为缺少,文化活动的品味不高,有的地方赌风盛行,迷信成风,至于不健康书刊、黄色录像的泛滥,常处于无人过问的状态,严重地毒害了社会空气,戕害了青少年的心灵,有的青少年无事而滋事以至轻微违法甚而走上犯罪之途,造成青少年的违法犯罪率居高不下。恶者横行、弱者受欺的治安状况使善良农民少有安全感。 三是少数地方政府的随意行为造成农民对法律信仰的缺失。在农村地区,地域的间隔、农民传统上对地方行政长官的尊从,使得乡镇区域常常是作为一个相对封闭的社会区域而存在的,这就使得乡镇执法主体的行为对区域内法律文化的状态发生重要影响。在一些社会文化落后、法治环境较差的地方,有的乡镇干部因自身文化和法律水平的局限,未能依法正确有效地行使行政权力,常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区域内依然是传统的人治氛围;有的公款吃喝成风,参与赌博成癖;有的为地方势力、家族利益所左右,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力想方设法谋取私利;甚至有的干部自身违法乱纪,贪污受贿。其消极效应所及,污染了一方的社会空气,农民对法律的信仰难以养成,对法律正义的期待难有信心,影响了现代法律文化的建设。 要改变当前农村基层现代法律文化建设滞后的状况,可以设想循以下的途径加以改善: 第一,通过法制宣传教育培育农民的现代法治意识,引导他们尊重法治的理念和价值取向,营造出崇尚法治的社会氛围,使依法办事成为人们思维和行为的自觉,使法律成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可缺少的武器。法制宣传教育所具有的增强公民法治观念、提高法律素质的功能,在推进法治的过程中正是承担着法律文化建设的重要职能。在普法过程中,首先要满足人的全面自由发展的要求,从“以人为本”的人文精神出发,树立人文的普法理念,从法律对农民的思维、道德、生产和生活方式的影响入手,通过法律文化的传播提高农民的法律文化素质,从而形成一种依法办事、循法而动的行为定势。其次,要将最大限度地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作为当前面向农民普法的突破口。法律权威的树立,最生动、最有说服力的是公民自身受到法律的关怀。农民最为关切的是涉及他们自身的权益,教育农民全面深刻地理解法律“治官、治吏”的功用,最大限度地保护农民的切身利益,就从物质利益入手保证了实行法治得到农民最有力的支持。如负担过重是各地农民最为关切的问题,要通过普法让农民了解党和政府减轻农民负担的有关政策和法律,坚决抵制巧立名目收取农民钱物。由于农民不熟悉建房、征地、
社会保障、计划生育、水利山林、合伙经营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法律服务人员要深入到农民之中,结合农村各项工作的开展,抓住农民最感兴趣的问题,围绕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开展法律宣传、咨询和服务,把民事纠纷往依法解决的轨道上引导,如此才能让法治精神在农民心中扎下根。再次,采取农民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法律,增强宣传的针对性。实践证明,结合农民日常生产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以案说法,最易为农民所接受。应充分利用现有的宣传栏、有线广播、地方电视台、网络、学校、农贸集市等,开辟法制宣传教育专栏,设立法律咨询点,调解各种民事纠纷,并抓住典型案例进行有针对性的讲解,常可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第二,加快发展农村地区的社会文化事业,改善农村地区的人文环境,引导和丰富农民健康的文化生活,增加农民生活的精神内涵,从精神文明建设入手促进法治文明的进步。大力发展先进文化,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现代法律文化的构建是其重要组成。中国特色的现代法律文化应该是现代法治观念与具有悠久历史传统的中国文化相结合的产物,应当是继承民族精神、倡导科学精神、弘扬社会正气的文化,它与当代的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和精神文明建设相伴而生。先进文化引导农民接受文明的生活方式,开展健康的文化娱乐活动,传播进步的思想理念,弘扬民主平等的法治精神,建构日新月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