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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部分建材企业纳税检查调研报告(2)

差异,进而发现问题。
    2、有的建材企业本身拥有运输队,在销售产品的同时也负责运输。这一行为属于混合销售行为,应交纳xx。而有的企业将其看成两项业务,对于运输收入,按营业税的税目交纳了营业税。因此,我们应重点检查企业的运费收入是否与本企业的产品销售有关系,是否为应交纳xx的混合销售收入。
    3、有些建材需要大宗、成批销售,在销售过程中可能会发生价外费用。此时,应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存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xx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规定的应征xx的价外费用,是否将价外费用计入销售收入,缴纳了xx。
    4、一些建材生产企业的原材料是土、石、沙、木料等,这些材料的销售者往往是小规模纳税人或无证经营者,企业在购买材料时可能取得不了正式的发票,为了核算成本,有些企业就以白条列支或是通过某些途径取得假发票列支成本。因此,我们应注意检查企业列支成本的原始凭证,检查其真实性、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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