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维护稳定长效机制的调查思考(2)
动愈趋活跃,各种利益冲突和社会纠纷增多。企业改制、职工下岗,少数农村干部不民主、不廉洁、干群关系紧张,山林、水资源、矿产权属之争,宗族势力矛盾、民事纠纷,都成为引发大量人民内部矛盾的直接原因。其次,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民主意识、参政意识和维权意识与法制观念、法律精神淡漠的错位,是引发群体性事件的主要原因。许多群众遇事不是积极寻求法律的帮助,不是依靠各级党委政府,而是一厢情愿地抱着“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不闹不解决”的盲目心理,企图把事态扩大,引起有关部门和社会的关注。再次,有关部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不到位,工作做得不深不细,发现不了苗头和潜在的不安定因素,有的对群众反映的情况,特别是涉及到他们切身利益问题漠然视之,或回避矛盾,或矛盾上交,或方法不当,使矛盾激化、扩大,酿成群体性事件,严重影响社会稳定。最后,
社会保障机制不健全,企业职工下岗人数增多、农民农闲时无事可做等,是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又一重要诱因。
(三)刑事案件不断上升是主客观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客观方面,随着人、财、物的大流动,社会治安动态化趋势明显,刑事犯罪必然上升;外来人口增多又是刑事案件上升的一个重要因素;暴力、流窜、团伙犯罪突出,犯罪手段翻新、技术型、智能化犯罪越来越多,都是导致刑事案件上升的因素。主观方面,主要是打击力度不够。犯罪分子作案手段智能化,通讯、交通工具现代化,而公安机关警力不足、经费短缺、装备技术手段落后,直接影响了破案效率和质量。同时,对新形势下刑事犯罪活动的特点和规律缺乏细致全面的把握研究,满足于发一案破一案,主动出击意识不强;刑侦工作和基层基础工作还比较薄弱;追逃工作能力不强,快速反应机制不健全,对刑事犯罪高危人群控制不力等,也较大程度影响了对犯罪的打击力度,使一批违法犯罪分子未能够得到及时和应有的打击,从而加大了对社会治安的压力。
(四)治安管理和社会防范的长效机制建设不平衡。目前,我县治安管控机制发展还不够平衡。一些单位对流动人口、外来人员的管理目光短视,存在短期行为,重使用轻管理的问题比较普遍;一些行业发展无序,致使非法经营、非法租赁、聚赌、吸毒、~现象屡禁不绝;城乡结合部、特种行业等治安死角还比较多,许多犯罪分子藏匿其间;一些内部单位防范意识差、工作疏漏;社区建设进展缓慢,综合治理措施不落实,群防群治网络还未真正形成;一些农村地区基层组织涣散,治保会作用弱化,使一些农村地区的治安问题突出,这些都使犯罪分子有空可钻、有机可乘。同时,机动车辆剧增加和交通管理、路况改善不适应,内部单位防范设施、装备落后矛盾突出,导致交通、内部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少数单位安全生产意识不强,只图效益,不顾安全,安全生产问题严峻。所有这些都亟待建立、完善社会治安管理机制,有效减少违法犯罪和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社会长治久安。
三、建立维护稳定长效机制的对策
维护稳定是一项庞大的社会
系统工程,必须动员各方面的力量,运用政治、法律、经济、教育等手段综合治理,以适应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实施依法治国和全面小康社会的新形势要求,从以下几个方面探索和完善维护稳定的长效机制,实现社会的长治久安。
(一)健全维护稳定的领导责任制。一个地方是否稳定,首先取决于这个地方的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及其主要领导对稳定工作的重视程度和领导力度,坚持和完善维护稳定领导责任制是有效落实维护稳定各项措施的根本保证。一是要坚持稳定工作“一把手”负责制。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