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农村文化建设 促进社会和谐进步(2)
足有所“看”,更加追求有所“乐”。各级应把加强农村文化设施建设作为重点,切实加大投入,逐步改变群众文化活动场地、设备、器材和现代传媒、网络等硬件设施严重不足的状态。上层应变“蜻蜓点水”的“送”文化为实实在在的“建”基础,多给以物、资投入。基层要将农村文化建设切实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财政预算,建立刚性、长效投入机制,改变投入“随意”,工作“应景”状况。同时,通过积极的政策措施鼓励、引导、扶持社会力量参与,形成多渠道投入,加快农村文化基础建设。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市里要建立文化人才下乡制度,加强对农村文化队伍的培养。县里要改革用人制度,面向社会招贤纳才,解决文化事业单位青黄不接、人才奇缺问题。乡镇要建立健全文体服务中心,配齐专职人员,稳定工作队伍。要大力发掘社会人才,培养文化骨干,建立一支扎根基层、融于群众的农村文化指导员(文化义工)队伍。通过强化“软件”建设,保障各层面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做,保障农村文化积极健康发展。
深化改革,转变职能。要坚持以民为本,确立群众文化是基层文化工作重点,并纳入各级工作目标考核,确保农村文化建设落实。文化部门要进一步转变职能,弱“办”强“管”,致力于全县文化事业发展的规划、指导和协调、服务,为满足群众文化需求构建良好环境。要进一步深化文化事业单位改革,引入市场机制、竞争机制,改变一些单位、一部分人懒散无为状态,强化职能,激发活力,切实发挥群众文化、农村文化建设“领头羊”作用。各事业单位可充分利用现有文化资源,积极开拓文化市场,开展有偿服务和文化产品经营活动,不断增强自我发展实力。
发挥好城市带动作用。我县有县级文体协会22家(文化10家)、艺术团体3家。这些社会团体在城区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加之文化下乡工作的大力推进,对农村影响带动极大。乡镇“坝坝文化”、高坡村艺术团即是城市“广场文化”、群众文艺演出在乡村的衍生。利用城市文化资源优势和辐射作用,加强城乡文化联系、互动,助推农村文化发展,丰富农民群众文化生活,是行之有效之路。
(摘自2005年6月《政协调研》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