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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做好全省乡镇财政队伍建设调研工作的通知》(鄂财函[2010]134号)文件要求,松滋调研专班从6月10日开始对松滋市基层财政所进行了调查研究。调查对象涉及乡镇财政所所长、副所长、在职在岗普通干部、改革分流人员、离退人员、提前退养人员,乡镇党委、政府领导,松滋市局预算科、农村财政管理局、监督局、人教科、调研科等负责人。重点调查单位有八宝镇财政所、洈水镇财政所、新江口镇财政所及沙道观、氵宛市、南海等财政所。调研方法主要采取系统数据统计分析、分类定点重点剖析、座谈会面对面交流、典型案例分析、同类比较分析、公共财政绩效评价分析、行为学分析等。
调研基本结论:(1)乡镇财政干部成为农村综合配套改革的买单者。农村税费改革后,乡镇机构合并、人员分流,其后实行乡财县管,财政所、经管站合并,并按50%的比例分流人员。合并后的财政所确定为乡镇事业单位,承担了乡镇党委、政府不直接办理之外的所有公共事务;财政所干部不是公务员,也不是参公人员,其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同企业一样,自己掏一半、单位买一半;既不能从行政上提拔,也不能在财政内部调动;工作量对比改革前增长一倍,在惠农政策一项接一项中再增加一倍。分流下岗人员,如同普通工人一样,四出找工作再就业或自己创业,其中素质高的约60%有了着落,40%的人员成为不稳定对象。
(2)“六个关键词”概括乡镇财政干部现状。无论是在岗职工还是分流人员,目前的思想状况、工作状况、对未来的期待,可以用“失落、颓丧、困惑、感恩、呼吁、呐喊”六个关键词来概括。
(3)松滋市动用一切资源维护了基层财政队伍的基本稳定。自改革开放以来,松滋财政各项改革一直走在全省、全国的前列,并以其特有的财政文化先后获得全国预算外资金管理“松滋模式”荣誉、全国财政系统先进集体、全国财政系统新风颂基层先进单位、省级文明单位等殊荣,财政队伍整体素质较高、集体荣誉感强、团队管理理念先进。因此,松滋市委、市政府及社会各界对财政从政策制度、舆论支持、预算安排、人文关怀等各方面倾斜了乡镇财政改革,动用一切可以动用的资源维护了基层财政队伍的基本稳定。
(4)财政所职能定位不清、干部身份不明、事权大于财权的现状导致乡镇财政暗流涌动、危机四伏。事权无限大与经费无保障、责任无限与地位最底层、持续的无偿付出与长久的无望期盼可能导致基层财政运行系统的崩溃。
(5)重新定位乡镇财政所——财政所职能是管理乡镇公共财政支出,财政所机构属于行政单位性质,财政所人员的身份是公务员。
一、改革前后松滋市乡镇财政所职能、机构、人员演变情况
1、改革前后乡镇财政所职能演变。税费改革前,乡镇财政是基本完整的一级财政,特别是1994年《预算法》的颁布实施,乡镇的财权和支出范围扩大,保障能力增强,乡镇财政相对独立的编制财政预决算,管理预算内、外资金。主要履行七项职能:
(1)负责乡镇财政的预决算和预算执行管理等工作;
(2)负责农村税收政策的执行和农业四税的征收管理;
(3)负责乡镇国有资产管理;
(4)负责乡镇预算外资金和票据的监督管理工作;
(5)负责维持乡镇政府的运转;
(6)负责对乡镇“七站八所”实行“零户统管”;
(7)负责乡镇政府安排的其他中心工作。
税费改革后,为确保乡镇正常运转,松滋市实行了乡财县管,把乡镇视同市直部门,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调整了县、乡财政体制与分配关系。改革后乡镇财政的工作环境和工作任务发生了很大变化。一是由收支管理型向支出管理型转变。农村税费改革后,乡镇财政所不再承担组织财政收入这一任务,但乡镇财政支出资金量呈持续增加趋势,支出管理型的特征十分突出。二是由预算管理型向核算管理型转变。乡镇综合配套改革取消了“七站八所”、财政所和经管站进行了合并,乡镇实行预算管理的单位仅剩乡镇政府和财政所两家,预算管理职能在削弱。通过实行“村帐镇管”以后,在保持资金所有权、管理权、使用权不变的前提下,实行集中统一核算,乡镇财政所的财务核算管理职能得到了增强。三是由维持保障型向服务发展型转变。随着国家支持“三农”力度的加大和惠农政策的不断出台,各项直接针对农民的补贴逐年增多,乡镇财政所不可替代地承担了这些资金的兑付落实工作,而服务群众、服务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成为当前乡镇财政工作的主要内容。税改后的乡镇财政所主要履行17项职能:
(1)乡镇部门预算的编制与执行;
(2)“乡财县管”改革后乡镇行政事业单位收支管理与监督;
(3)农村公益性服务中心“以钱养事”资金、财务管理;
(4)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与监督;
(5)惠农补贴资金、社保资金的发放及政策的落实;
(6)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征收;
(7)乡镇非税收入、票据管理;
(8)乡镇国有资产及村级资产、资源管理;
(9)农民负担监督管理;
(10)农村财务、资金“双代理”;
(11)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及土地纠纷调解;
(12)乡村两级债权、债务监管;
(13)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
(14)农村经济经营统计;
(15)农村综合改革日常工作;
(16)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
(17)乡镇党委、政府安排的中心工作及其他工作等。
2、机构设置变化。农村税费改革前,松滋全市21个乡镇、2个开发区,共有21个乡镇财政所、2个财政分局,23个经管站。农村税费改革后,松滋行政区划合并为16个乡镇,财政所与经管站合并,46家机构合并为16个乡镇财政所,各所加挂经管站牌子。合并机构从属于乡镇开发区行政合并,最少二合一,最多六合一。
3、人员配置变化。税费改革前,松滋市乡镇财政所、开发区分局、经管站共有624人(其中:男441人,女183人)。改革后,在岗270人,分流241人,离退休84人,临时工29人。按学历划分:研究所学历2人,大学学历48人,大专学历332人,中专学历46人,高中及以下学历196人。其中,党员414人。
现有在岗人员270人(不含临时工29人),其中:男187人,女83人;研究生学历1人,大学学历34人,大专学历203人,中专及高中学历32人;党员246人。
从年龄结构上划分:30岁以下25人,占总人数的9.3%,31岁—35岁39人,占总人数的14.4%,36岁—40岁68人,占总人数的25.2%,41岁—45岁68人,占总人数的25.2%,46岁—50岁30人,占总人数的11.1%,50岁以上40人,占总人数的14.8%。
二、当前乡镇财政队伍建设面临的主要问题1、乡镇财政所机构性质错位。从中央有关文件来看,乡镇财政所理应为行政编制。中央编办《关于地方机构改革实施中若干问题的意见(中编办发[1995]3号)第三条明确规定:“中央核定的各级机关行政编制总额,包括地方税务部门……及乡镇财政所的人员”。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市县乡人员编制精简的意见》(中办发[XX]30号)再次明确财政所编制为行政编制(原文:行政编制精减范围是:党委、政府、人大、政协及工青妇等群众团体机关的编制,包括基层工商所、税务所、物价所、财政所、人民武装部、国家级开发区党工委和管委会机关的编制及省以下垂直管理部门的机关编制。今后,行政机关不得再使用事业编制)。XX年省乡镇综合配套改革办公室发文,将基层财政所定位为事业单位,改变了乡镇财政所机构性质。究其原因,乡镇综合配套改革是为了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由于时间紧迫,需要快刀斩乱麻,“七站八所”撤销或转制,财政所机构性质降格有利于缩小与其他站所命运的差距。而时至今日,财政所虽然免除了农业税征收的职能,但新征了更多的财政支出管理的职责,不断扩大的事权与其机构性质极不相称;按照“对等性原理”应该及时归位到行政单位序列。
2、乡镇财政所“三管齐下”,职能无法不越位。八宝镇党委书记、镇长张小军在座谈中说,目前财政所的职能依然是管帐管钱管稳定,凡是党委政府要管的财政所必须管,只是管的内容有很大的变化。一是管帐更规范。村账镇管后,20个村居单位、原来“七站八所”“以钱养事”的收支账务都由财政所负责,全镇范围内的财务状况一清二楚。二是管钱以惠农资金为主。改革后我市对乡镇实行部门预算、“乡财县管”,只有乡镇机关和财政两家,管钱压力不大,压力主要在筹措经费缺口。惠农资金的管理要占据财政所60%以上的精力,而且支付成本大。三是管稳定。无财政不稳定,“人民内部矛盾80%可用人民币解决”。全镇2900多万元的镇级债务、村级三角债、土地纠纷,日常应付靠财政为政府挡,财政所承担了巨大压力。财政所工作人员目前的状态可以说,工作苦、待遇差、困惑大。针对现状,我有三个建议:一是完善财政监管制度。特别是加强对农村公益事业建设监管。如农村公路建设,农民自筹部分不到位怎么办?虽然有“农村公益事业促进会”,但只管计划、管工程完工、不管自筹资金缺口。财政所不加强管理,将会形成新的历史包袱。二是逐步提高待遇,可以参加政府。三是争取明确身份。
新江口镇镇委副书记、人大主任易法金为财政所呼吁,一定要提高基层财政所地位,明确干部身份,理解财政所在改革后“贴钱贴米搞服务”的实情,对分流人员出台下岗再就业、创业培训等优惠政策。
财政所干部也好、职工也好,他们究竟承担多大的工作量?看一看八宝镇财政所的内部分工:
八宝镇是一个农业大镇,辖19个行政村,1个居委会,235个村民小组,现有农户19340户,农业人口65334人,劳力40856人,农户认可的承包面积111386.96亩。财政所现有干部47人,其中在职20人,离退休5人,退养3人,临时工2人,改革中自愿分流6人,下岗分流11人;在职干部中30岁以下1人,30到40岁4人,40到50岁13人,50岁以上2人,平均年龄为41岁。其中女性5人,男性1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