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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现状、问题及解决的

 

当前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现状、问题及解决的途径和方法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生活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层出不穷,给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提出了许多前所未有的新课题,党的十六大报告对切实做好基层党建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因此,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切实维护群众根本利益、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是摆在农村基层组织面前的中心任务。
一、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现状
近几年来,**区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大力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取得了可喜成绩。截至2003年底,全区共有党委17个,其中乡镇13个,区直机关3个,企业1个;党总支17个,其中农村2个,机关9个,企业6个;党支部646个,其中农村支部398个,机关93个,企业党支部85个;全区共有党员8536名,其中农村党员5831名。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明显改进和加强,战斗力、凝聚力进一步提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进一步深入开展了“三级联创”活动。在开展“三级联创”活动中,我区注重上下联动、齐抓共管,构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新格局,重点落实了三项制度,即:一是落实定期研究制度。区委每年召开两次常委会,专题研究党建工作。每年至少召开1次区委书记的由乡镇党委书记参加的专题会议,区委分管领导和组织部长每季召开一次由乡镇党委书记或分管副书记参加的党建例会,乡镇党委书记每季召开一次党委会和支部书记例会,农村党支部书记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议,研究党建工作。同时配套建立了报告制度,农村党支部每月将例会情况附同会议记录以书面形式向乡镇党委报告,乡镇党委每季将例会情况附同会议记录向组织部报告,组织部依例向区委报告。二是落实党建工作调研制度。区委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组织部长每季都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解决难点问题和具体问题。乡镇党委书记和分管副书记,每季要逐村具体指导,尤其要逐村解决党支部存在的问题,做到逐个研究,逐个分析,逐个落实。农村党支部书记要深挖制约本村发展的薄弱环节,制定措施,专题解决。此项工作乡镇党委和农村支部都要以书面形式逐层向上报告,年终考核实行党建调研否决制。三是落实考核制度。分档建制,即“好、中、差”三个档次;分级动作,即区考乡、乡考村、村自评;分段进行,即季度考核、半年检查、年终总评,考核采用实地普查、随机验证的办法;结果公示,分季度、年中、年终三个时段公布,并以文件形式通报。
在争创基层党建先进区,争创基层党建先进乡镇,争创先进农村党支部活动中,我区做到了两个引深。一是引深目标。重点是构筑“进度递增、整体提升”的具体目标。区、乡、村综合平衡,统一协调,制定了严格明确的创建进度目标,在规定时限内达标升级,从而实现红旗支部(党委)上台级,先进支部(党委)求发展、中间支部(党委)有突破,后进支部(党委)摘帽子的总体目标。二是引深机制。重点是评定机制和奖惩机制。严格评定,继续推行村评、乡定、区审三级交帐程序;严格标准,分项逐条评议打分;推行复审制度,凡申报达标升级的乡镇党委和农村党支部,区委组织验收组,实地验证,复查审核,严格执行“一条否决制”;实施动态创建,废除荣誉终身制,对达标升级的乡镇党委和农村党支部予以表彰,对滑坡滞后的取消奖状牌,并以文件形式通报,对党委书记、分管副书记和支部书记实行三兑现:与晋级提拨兑现,与补贴工资兑现,与荣誉奖励兑现,从而形成推陈出新、优胜劣汰的激励机制。
(二)“三个代表”工程进展良好。在实施“三个代表”工程过程中,区与乡、乡与村层层签订了“三个代表”工程责任状,区委专门研究下发了《关于对“三个代表”工程责任制的考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具体考评过程中的指导思想及考评原则、考评范围、考评内容,考评方法与程序、奖惩兑现。特别是在奖惩兑现方面,区委采取有力措施,具体做法是:凡在“三个代表”工程工作中每年考核为“好”的,乡镇党委及党委书记、分管党务副书记要大张旗鼓地进行表彰奖励,并优先向上级有关部门推荐表彰。凡在“三个代表”工程工作中每年考核为“中”的乡镇,要专门召开党建例会,分析存在的问题,明确努力的方向,制定相应的措施,限期改正,并写出专题报告上报区委组织部备案。凡在“三个代表”工程工作中每年考核为“差”的乡镇,对该乡镇党委书记、分管党务副书记要进行通报批评,原则上不再在当年提名为其它表彰对象,连续二年考核为“差”的乡镇,要对有关领导进行“诫勉”。全区每年要“好中差”的典型,上报市委。
(三)村级规范化管理进一步强化。第六届村委会换届工作结束后,**区以组织管理规范化、干部管理程序化、党员管理科学化为目标,在贯彻落实《**市村级管理工作暂行规定》方面,不断拓展新思路、寻找新对策,着力从基础上夯实、从模式上创新、从层次上引深、从机制上制衡,对村级管理工作进行细化,努力做到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一、在职责定位方面,要求各乡镇结合本地实际,在对村级组织定机构、定编制、定职数、定报酬的基础上,对各组织及成员的职责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对不合时宜的剔除,对不易操作的修改,对不够全面的充实和完善,对重叠交叉的重新界定,真正使村级各种组织及各组织成员分工明确,各司其职,相互协作,密切配合。二、在制度落实方面,本着“管用、可行、实在、简便”的原则,对党务、村务工作方面的制度作出具体明确的要求,如对村党支部委员会议、党员大会、党支部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民主评议党员、民主生活会、村委办公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大会、村委会向村党支部报告工作、联席会议等制度,在时间上进行明确规定。要求召开各类会议要做到有安排、有议题、有重点、有效果,记录要详细,归档要分类,保存要妥当。各村要以户为单位,建立“民情档案”,一户一档,由专人负责,专柜保存。三、在村干部管理方面,对村干部的职数本着“符合村情、宜兼则兼、精简高效、减轻负担”的原则,按照农村人口的比例合理配置,村级各组织主要领导成员适当交叉兼职,村委会主任和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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