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查报告 | 情况报告 | 事迹材料 | 申报材料 | 实习报告 | 述职报告 | 述廉报告 | 调研报告 | 调查报告 | 实验报告 | 整改措施 | 整改报告 | 整改方案 | 报告写作
开题报告 | 辞职报告 | 申请报告 | 考察报告 | 工作报告 | 离职报告 | 结题报告 | 竞聘报告 | 学习报告 | 请示报告 | 社会调查报告 | 可行性报告 | 社会实践报告 

以《干部任用条例》为准绳 切实维护群众“四权

    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是新时期进一步扩大民主,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手段和有效措施,对于组织部门充分依靠群众,建设一支德才兼备、坚持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领导干部队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了深入了解我区干部群众对落实“四权”的意见和建议,积极探索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有效途径,我们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大规模的干部监督工作调查问卷,调查结果显示,干部群众普遍认为:近年来,我区认真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条例》,在坚持扩大民主,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等方面得到了群众的普遍认可,同时,在进一步调动群众的参与热情、提~部考察质量等问题上还存在一些不足。为此,我们认为必须以《干部任用条例》作为干部工作的法律准绳,切实落实好群众的“四权”。     一、调查工作的基本情况及主要问题     本次调查共发放调查问卷344份,回收323份,回收率达94%,参与对象中,区管干部占31.5%,科级干部占32%,科级以下干部占30%,基层社区、村干部占6.5%,机关干部中,近50%参与填写了调查问卷。根据调查结果显示,当前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的多和少:     1、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开展监督持肯定态度的干部群众多,但对参与监督有较高积极性的较少。95%的干部群众认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必须要开展监督,但在对参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是否有积极性这一问题中,只有34%的干部群众填写了有较高积极性,有59%认为可参与可不参与,还有6%的认为这是组织部门或是纪委的工作,与自己没有关系。     2、对党委和组织部门坚持按程序选拔任用干部认可的干部群众多,但对干部考察这一重要环节的工作质量认可的少。88%的干部群众认为我区近年来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一贯坚持按程序办事,提拔了大多数群众拥护的干部,只有12%的干部群众认为干部工作中有时走形式;但在具体的考察工作中,只有68%的干部群众认为组织部门能够深入细致地开展考察工作,考察质量较好,还有32%的干部群众认为考察工作有时走过场,干部群众在考察工作中不敢讲真话。     3、对进一步扩大民主,落实“四权”期望值较高的干部群众多,但认为当前干部监督工作中渠道多、办法好的少。所有参加调查的干部群众都对我区如何进一步落实群众的“四权”提出了许多好的建议,如:进一步加强干部考察力度、进一步扩大民主推荐中的群众参与面等等,体现了干部群众对享有“四权”有较高的期望值;有75%的干部群众认为我区在干部监督工作中还存在渠道不宽、办法不多的问题,希望组织部门进一步探索新形式、新办法,加强和改进干部监督工作。     二、主要原因分析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认为主要原因有以下三个不到位:     1、干部群众“四权”意识不到位。虽然我们每年都通过各种不同的方式和渠道宣传《干部任用条例》,宣传干部工作各项政策,可还是有部分领导干部和群众“四权”意识不到位。一方面,部分领导干部接受群众监督的意识不强,有的认为一些领导干部越是有魄力,就越会在实际工作中得罪群众,在民主测评中得到的票数就会比别人低,影响了组织部门的判断力,于是对干部不公开、不透明,造成群众参与的机会少,对干部工作形成偏见;另一方面,部分群众仍脱离不了传统的干部工作思维定势,认为干部工作搞群众监督完全是形式主义,参与干部工作没有积极性,“神秘感”依然严重。这些认识上出现的偏差构成了群众“四权”落实不力的思想根源。     2、考察细致全面程度不到位。一方面仍有部分干部群众对干部考察工作存在较严重的偏见,认为考察对象都是由领导内部定好的职位拟任人选,考察只不过是走个形式而已,自己就是反对也没有多少意义,因此对考察工作漠不关心、敷衍了事,不能在谈话和民主测评中公正地评价干部,有的同志心里不平衡,甚至投感情票、报复票,为组织部门正确认识和评价干部带来一定的难度;另一方面,考察的形式单一、范围较窄,一般还是通过“你说我听”的做法来开展,谈话的对象以部门领导干部、中层干部居多,没有真正走到群众中间,对其服务对象及上级主管部门不能及时征求意见,考察的信息量没有得到实质性的扩张,造成了考察工作不细致全面。     3、落实“四权”保障措施不到位。一方面对如何落实群众的“四权”缺乏一定的制度和操作程序来保障,目前干部监督工作的一些制度措施对领导干部本人监督的多,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少,对在选拔任用的各个重要环节中切实落实群众“四权”没有一套完整细化的流程,群众监督没有形成一种规范的、长效的机制,随意性比较大;另一方面,对领导干部“下”的标准不明确,对群众意见较大的领导干部不能够动真格,监督的成果得不到较好落实。     三、关于进一步落实群众“四权”的对策     1、加大宣传,强化意识,为落实“四权”奠定思想基础     一是要在领导干部中形成发扬民主、依靠群众的思想意识。曾庆红同志曾经指出:“把人选准用好,最根本和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充分发扬民主,坚持走群众路线。”只有领导干部正确认识到坚持干部工作中群众路线的重要性,才能在干部工作中真正落实群众“四权”,使党的意志和人民群众的意志有机结合起来,这是衡量干部工作能否符合广大群众根本愿望的重要基础,也是检验所选干部是否代表广大群众根本利益的重要标准。     二是要在群众中形成尊重权利、主动参与的思想意识。首先要教育引导群众充分认识参与干部工作的重大意义和自己在干部选任工作中应享有的民主权利,转变与己无关的态度,积极参与到干部选任工作中来,真正做到出以公心,郑重对待和行使自己的神圣权利;其次要积极宣传,把干部工作严谨的条文转化为群众易于理解、便于操作的规定,让群众深入了解和掌握党的干部工作标准、程序和办法,为扩大群众的参与面
上一篇:实现公民监督的途径 下一篇:基层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改革与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