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验收汇报(3)
过已开始实施;制定了《哈密市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已经市政府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并下发;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哈密市基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报请市政府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已下发实施;同时转发了《哈密地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事故举报处理工作的意见》和《哈密地区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通报制度》,制定举报实施细则,在哈密
广播电视报公开举报电话、信箱。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年以来,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在地委行署的正确领导下和地区局的大力支持与指导下,不断深化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从1—10月份的安全生产事故情况来看,我市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特别是道路交通事、消防和非煤矿山安全形势严峻,认真分析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是全民安全意识淡薄,在日常生产、生活过程中存在侥幸心理,违规违章行为时有发生,特别是道路交通违章行为较为普遍;部分高危、特种行业从业人员,识灾防灾能力较低,具体问题没有做到具体分析,只凭经验按部就班,造成高危、特种行业安全事故多发。
二是部分企业特别是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管理工作滞后,不能充分发挥为生产建设服务的功能,具体表现有安全生产管理体制不健全,机构、人员落实不到位;职工安全教育走形式,隐患监管断档,安全检查、整改不彻底。
三是部分生产经营单位责任意识和法制观念滞后,存在重效益轻安全的思想,片面追求利润最大化,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没有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认真落实“三同时”,安全生产投入不够,技术装备水平低。
四是部分安全监管部门在安全检查整治中,执法力度不强,安全标准落实不严,造成安全隐患整治不彻底,降低安全监管权威;个别乡(镇)、街道对安全管理重视程度不够,安全检查不主动、不积极,安全管理脱节。
四、~年工作重点
~年,我市将立足实际,针对以往工作不足之处,加强安全监管,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方法,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按照地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和指标控制要求,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量化、细化各项控制指标,并按照“属地管理”和“行业管理”的原则,从党委和政府两方面签订到基层乡(镇)、街道、部门;加强对各签约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督促各签约单位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做好年终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工作。
二是加强宣传培训,增强安全意识。以全面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高危、特种行业从业人员劳动技能为目标,以各类宣传媒体、“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和举办培训班为载体,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加强对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及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力度;同时做好基层单位和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基层安全管理人员的
政治业务素质,全面提升基础安全监管水平。
三是全面检查整治,消除安全隐患。紧紧围绕市场准入、事前防范、安全投入、审批把关、责任落实、强化执法等方面,继续以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公共聚集场所、农机安全为重点,全面深化专项整治,并适时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深入研究,积极探索,大胆,逐步完善,尽快形成一整套科学、易行、有效的确保安全长治久安的长效机制,并努力运用长效机制,逐步实现安全生产从高压态势向平常态势、非常状态向正常状态、突出整治向常防常治、注重治标向立足治本的方向转变,促使安全管理工作走上超前防范、主动出击、良性循环的道路。
四是完善监管体制,提高监管水平。按照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社会监督支持”的安全生产监管格局的要求,为全面提高监管水平,增强监管权威,解决基层监管断档的问题,我市将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落实安全生产机构、人员、经费,特别是要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不断拓展思路,创新工作,借助社区的力量,把安全管理的责任和压力向最基层传递,建立健全基层社区安全生产的联动管理网络,形成一张无形的有效覆盖社区的安全防护网,把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安全生产真正管住管好,消除安全监管的“盲区”和“空白点”。
五是继续加大监管监察执法力度,严格落实责任,切实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安全监管部门要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强化服务意识,把履行监管、监察职责和为企业安全生产服务有机的结合起来,通过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推动企业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对发生的各类事故,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要及时全力组织抢救,并组织开展调查,查明原因,分清责任,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对玩忽职守、失职、渎职造成重特大安全事故的责任人,要依法从严处理,构成犯罪的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六是认真履行职责,搞好行政执法与综合监管工作。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法定的监督管理职责,搞好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综合监督管理工作。对安全整治中存在的带有倾向性的共性问题和深层次问题,要研究制定具体政策措施。要坚持“从事后查处”向“预防为主”的转变,实行事故责任追究制和不安全企业、重大危险源公告制,加强日常监督监察工作,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各项基础工作。
七是完善预案,加强演练。督促、指导各乡(镇)、街道、部门、重点企业尽快完善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加强事故应急救援队伍建设,适时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演练,尽快形成反应迅速,相互连动,保障有力的救援体系。
哈密市人民政府
二OO四年十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