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验收汇报(2)
工作,不断督促指导企业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工作,加大安全投入改善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和安全事故隐患的整改力度,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三同时”,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的主体意识,促使其建立预防为主、持续改进的自我约束机制和安全生产保障体系。
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在节假日、重大社会活动期间及历次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市政府都及时组织各部门、单位,采取企业自查、部门检查和安委办督查的方式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一年来已累计开展大检查7次。此外各乡(镇)、街道、部门结合实际,按照各自职责,在本辖区内适时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检查。在检查和整治中,对查出的各类事故隐患,能够立即整改的执法单位责令经营单位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执法人员及时登记建档,明确整治措施和要求,落实责任人员,限期予以整改。截止目前,全市累计检查各类机动车辆10余万台次,处罚违章39100多人次,吊扣驾照近700本,违章扣分达6700余分,行政拘留50人;检查大小企业、商户3万多家(次),其中:非煤矿山企业165家(次),危化从业单位370多家(次),食品经营户700多家(次),工业企业400余家(次),人员密集场所500余家(次),建筑工地180多家(次),个体工商户17000多家(次)。下发整改指令1200多份,提出整改意见达3100多条,收缴罚没款420多万元。
(四)广泛宣传培训,创造良好氛围,不断提升全民安全生产意识。
为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增强事故防范能力,减少、遏制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步好转,我市下发了《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全面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一是以“安全生产月”为契机,组织市属相关单位配合地区安委办开展了“安全杯”安全知识电视大奖赛、“中油杯”板报、图片展览、“天康杯”少儿才艺大赛、安全生产
电影周、企业安全生产文艺汇演等活动。二是在6月13日全国安全生产宣传月咨询日,组织市属19个单位的109人开展了咨询活动,悬挂条幅20余条,彩球2个,设立咨询台19个,发放宣传单12000多份,宣传品类型达22种,出动宣传车一辆。三是从4月开始投入资金2万余元,在哈密广播电台和哈密电视报开设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专栏,加大对《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日常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教育力度。四是充分发挥基层党员电教网络的作用,向各乡(镇)、街道配发《公共场所火灾事故案例精逊、《常见事故伤害的现场救护》等安全生产教育光碟84张,同时向非煤矿山企业和危化从业单位配发各类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光碟160张。五是加强高危和特种行业从业人员培训力度,开设非煤矿山特种工培训班8期,危化品从业人员培训班1期,农机驾驶员培训班11期,农机和棉花收购管理人员培训班1期,烟花爆竹从业人员培训班1期,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培训班3期,累计培训人员达1026人。六是各乡(镇)、街道根据各自实际积极举办各类安全培训班,一年来累计培训人员达207人次。七是的公安、教育、卫生、农业、社保等部门在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同时,指导、配合乡(镇)、街道、社区、学校、企业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安全生产宣教活动,今年以来累计开展大型宣教活动30多次,制作宣传图版42块,巡回展出90多次,出动宣传车80多辆次,张贴、悬挂宣传画、标语、横幅4500多条,发放安全宣传材料10余万份,发布安全新闻90多条,开设安全讲座30多次。通过广泛的宣传教育培训,全民安全意识普遍提高,为顺利开展安全生产工作营造了良好氛围。
(五)加强队伍建设,创新工作方法,全力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水平
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安全监管水平,近年来我市通过不断努力,逐步建立完善起行之有效的安全生产监管体制,今年我市按照构建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要求,从队伍建设和工作创新等方面入手,做了大量的工作。一是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提高执法人员协作配合、公正严格执法能力为目标,利用各种方式组织各赋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积极开展培训学习,如4至5月两次组织全市各部门开展行政许可法的学习,同时还督促各行业监管部门定期组织本部门行政执法人员开展业务学习;二是为增强基层乡(镇)、街道的安全监管水平,9月份由市安监局组织举办了维汉2期基层安监员培训班,培训基层安监员达125人,为全面做好基层安监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矗三是充分发挥安委办的组织、协调作用,指导各乡(镇)、街道基层安监机构认真组织、配合开展安全监管工作,并做好安全隐患的移交、督办工作,今年以来累计移交、督办安全隐患达34处;四是紧紧围绕创造良好安全生产氛围这一中心,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优势,积极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五是充分发挥群众力量,加强社会监督,落实举报制度,做好群众举报案件的处理工作。
(六)、认真开展调查,严格“四不放过”原则,落实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在强化安全监管的同时,今年我市对各类重大及影响较为恶劣的安全事故,如“3.12”、“3.15”、“4.05”、“5.22”、“9.10”等,都及时组织安监、公安、工会等相关部门成立事故救援和调查组,在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展开救援,同时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认真进行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划分事故责任,严格追究事故责任人的行政和刑事责任。目前各类伤亡事故均已结案,对事故责任人进行了严格的处罚。为警示教育各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事故责任者,进一步增强其防范事故责任心和主动性,我市及时组织召开事故通报会,同时还深入企业生产一线,进行事故案例分析,警示教育广大企业职工。
(七)立足工作实际,完善监管制度,夯实安全生产监管基矗
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我市上半年根据地区安监局、公安局联合调研结果,在广泛征求市属各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指定了《哈密市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经人大常委会审议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