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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全区共有非煤矿山企业53家;危险化学品企业31家(生产企业8家,经营企业23家);烟花爆竹企业1家,零售经营127家。XX年,我区统计范围内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5起、死亡6人,直接经济损失250万元,死亡人数占全年控制指标的200%。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一)狠抓安全目标责任落实,建立安全生产责任网络根据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工作工作会议精神及《昆明市XX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状》的要求,在今年2月5日召开的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大会上,对“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任务进行安排部署。区政府与各责任单位签订《东川区XX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书》35份,各单位层层下签“安全目标责任书”,把安全生产责任向基层单位、企业、班组逐级传递,实现重心下移、关口前移。XX年,全区共签订责任状5106份,其中:区政府与各乡镇、主管部门及重点企业签订35份;乡镇签订到村组及所辖企业659份;主管部门签订到企业297份;企业签订到班组、重点岗位及个人4115份。(二)党政齐抓共管营造氛围,安全生产措施扎实有力 XX年是我区安全生产任务较为繁重的一年,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任务得以顺利推进,得益于区委、区政府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重视,采取了扎实有效的工作措施,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提供坚强保障。 1.召开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大会。为遏制6月以来安全生产形势加剧的态势,9月16日,区委、区政府组织召开了自区划以来规格最高、规模最大的安全生产工作大会。区级四套班子的领导出席了会议,全区实职副科以上领导干部、规模以上企业负责人共360人参加了会议。会上,区长田文同志、副区长吴建明分别就我区今后一段时间安全生产工作作安排部署和要求;市委常委、区委书记高德明同志作了重要讲话,强调安全生产是人命关天的大事,要求各参会单位认真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并从“思想警钟务必敲响, 难点重点务必突出, 问责追究务必从严”等3个方面,要求各单位迅速制定安全生产工作措施,扭转全区安全生产形势。 2.专题研究和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区委常委会于8月26日专题研究安全生产工作队伍建设建设事宜;区政府常务会分别于5月31日、9月22日专题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同时,区委、区政府紧锣密鼓地召开安全生产促进会,8月22日、9月7日、9月10日和9月28日,分片区在铜都、因民、拖布卡和汤丹镇召开矿山安全生产紧急会议,区长田文、区委副书记缪军、区纪委书记李加德、副区长吴建明等区级领导相继到会对矿山安全生产工作作要求。 3.区级领导带头深入一线检查安全生产工作。6月14日,区长田文同志组织安监、国土、环保、公安等相关职能部门,深入因民、舍块等乡镇,实地查看重大安全隐患及尾矿库整改情况,要求企业加快尾矿库整治工作进度,全力做好汛期监控及应急管理工作。区政府分管领导多次组织相关部门,到尾矿库整治现场实地开展督促检查。 4.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为从监管机制、制度措施上保障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今年以来,由区安委会办公室拟定安全生产汇报制度、“黑名单”管理、隐患公示、安全违法行为曝光、安全生产告诫、举报奖励制度等6项安全生产措施,这些工作措施已经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即将在全区范围内施行;针对我区非煤矿山应急管理工作薄弱的实际,出台了加强非煤矿山应急管理工作的相关措施。区委、区政府拟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意见》的实施,将对我区实现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提高本质安全水平起到重要作用。(三)扎实开展督查检查行动,改善企业安全基础条件安全生产督查是“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重要内容之一,按照《东川区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安排,区安委会分别印发了《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工作的通知》(东安发〔XX〕10号)、《东川区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实施方案》、《东川区安全生产隐患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等督查文件5份,把开展安全生产督查行动,贯穿于安全监管工作的全过程。通过专项督查,督促企业改善安全基础条件,有效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1.把安全督查与各类安全生产大检查有机结合起来。今年以来,我局认真组织开展各个重要节日及重点时段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先后开展了“两节”、“两会”、“泥石流汽车越野赛”、“五一”、“安全生产月”、汛期安全大检查及“迎国庆、保安全”安全生产大检查,每次检查都下发了通知,由安监、交警、消防、公安等相关部门成立了专项督查组,深入重点部位、重点行业和地段,对各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全年共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20余次,各单位排查出一般事故隐患981条,完成整改979条,整改率99.8%。 2.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督查检查。结合市安委会每月1次的安全生产督查行动,XX年以来,由区安委会办公室牵头组织相关单位,对乡镇、主管部门及企业督查7次,先后配合市督查组对铜都、因民、汤丹等乡镇及区建委、华新水泥、众智铜业、碧龙公司、高级中学等20余个单位进行了安全督查。通过督查,及时查处了一批隐患,督促部分单位改进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规章制度不落实、安全投入不足等问题,收到了较好的实效。改进执法手段,探索交叉执法方式,我局先后与寻甸、嵩明等县区安监局开展异地交叉执法检查,有效解决安全生产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促进企业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四)加强重点行业源头监管,加大重点隐患整治力度以加强安全生产许可及日常安全监管工作为切入点,继续加大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及重大隐患安全监管力度。 1.以强化安全基础为前提,扎实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全年共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1家,邀请专家对非煤矿山进行逐矿逐井安全排查,业务科室对矿山进行了60余次现场安全检查,查出一般隐患10余处、重点隐患2处,下发《责令整改指令书》20份,责令停产3家。督促矿山加强安全技能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风险意识,有效防范事故的发生。积极组织相关单位开展非煤矿山应急救援工作,做到快速反应,科学救援,及时排除紧急涉险情况,最大限度保障企业生命财产安全。 8月底,启动全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区委、区政府“两办”下发了《东川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东办通﹝XX﹞60号),成立由区纪委李加德书记任指挥长,3位区级领导为副指挥长的领导小组。在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中,我局邀请区纪委、监察等部门参与汤丹、因民、舍块、拖布卡四个片区矿山安全检查工作,切实推动专项整治工作的落实。 2.以办理延期换证为契机,认真开展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做好危化品企业办理延期换证工作,督促企业开展隐患自检自查,并请专家到生产一线排查,帮助企业查找隐患,提高企业的安全基础条件和管理水平。做好企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审查,对部分行政许可手续不齐全的企业进行跟踪、指导服务。做好川金诺、凯通等危化品生产企业改扩建项目安全“三同时”审查工作,配合市安监局对企业改扩建项目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加强烟花爆竹经营的安全监管工作。对烟花爆竹经营者进行安全培训,指导经营者规范运作;同时,加大市场监管力度,由安监、工商、公安、消防、供销社及质监等相关单位组成联合执法组,对烟花爆竹经营点进行拉网式安全检查,从进货、销售、储存、运输和产品质量等各个环节着手,加大对烟花爆竹非法经营行为的打击力度,确保全区节庆期间烟花爆竹的燃放安全。 3.预防事故为核心,加大一般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监督力度。督促一般工矿商贸企业完善安全“三同时”手续,做好企业安全现状的摸底调查工作,今年对城区周边、四方地工业园区的50余家企业开展安全检查,督促指导企业加强安全基础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一般性伤亡事故。 4.以隐患整治为支撑,加强重大隐患安全监管。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落实”的原则,加大重大隐患区域的安全监管力度,强化白锡腊片区、“四区一点”等区域的安全监管,积极做好“老明槽”隐患的整改销案工作,对白锡腊片区采取停产措施,督促业主单位将其纳入地灾隐患点进行治理,加强巡查监控,确保不发生事故。10月21日至23日,由区政府吴建明副区长带队,安监、国土、监察相关部门,对因民镇“四区一点”所涉及的5个中段,进行全面、细致的安全大检查,基本摸清了“四区一点”区域的隐患情况、安全现状,并提出下步监管建议及整改措施,为“四区一点”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改销案奠定了基础。(五)强力推进重点督办工作,专项整治任务成效明显尾矿库专项整治工作是全省XX年20项重点工作之一,东川是全省3个重点督办地区之一,为扎实推进专项整治工作,我局将其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自3月以来,我局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严格按照省、市工作要求,制定措施,抢抓进度,专项整治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1.建立分级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区政府、区安监局、乡镇人民政府层层召开尾矿库整治工作协调会及推进会,明确整治工作时限,根据每座尾矿库规模、层次及隐患情况,由区政府、安监局、乡镇人民政府领导挂钩整改工作,落实督办责任人,实行分级监控管理;在整治过程中,争取省、市安监部门的业务指导和帮助,充分发挥中介机构及专家、技术人员在专项整治工作中的作用;加强与发改、国土、环保、经贸、乡(镇)政府等各单位的密切配合,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口把关,各司其职,为整治工作提供有力支持。 2.加强督导检查,促进尾矿库规范整改。今年以来,市、区安监局业务部门现场检查尾矿库100余次,逐塘逐库对尾矿库安全隐患进行摸底排查,查出安全隐患200余条,下达《现场检查记录》、《责令整改指令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催办通知书》共138份,下达《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9份。在整治过程中,我局注重加强对尾矿库业主及主要负责人的教育培训,采取政策攻心、舆论引导等方式,提高企业对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把握,自觉增强安全意识,严格按照专家提出的整改方案进行规范整改。 3.强化尾矿库基础管理,提高尾矿库规范化水平。加强尾矿库台帐资料管理,按照“七个一”的要求,建立尾矿库基础数据库,完善一库一档、一库一图资料,建立健全管理规章制度,所有运行的尾矿库实现制度上墙,并加强巡查监测。在整治工作收尾阶段,认真开展整改“回头看”,积极查缺补漏,完善尾矿库在立项、用地、环评等方面的手续。7月底,区政府下发了《关于开展尾矿库专项整治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东政发﹝XX﹞184号),成立由安监、国土、环保等相关部门组成的验收领导小组,7月29至8月21日,区验收组及专家对辖区内的尾矿库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8月25日至26日,我区尾矿库整治工作通过市级检查验收。截止目前,我区列入整改范围的21座尾矿库,10座已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6座已完成闭库工作,并通过市、区检查验收组验收;1座未按标准完成整改已责令停用;其余4座为新建库。10月20日,市安委会下发了《关于XX年市政府挂牌督办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整改销案的通知》(昆安﹝XX﹞31号),同意我区老来红、骏明公司尾矿库重大安全隐患整改销案。(六)强化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全民安全生产意识把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作为“安全生产年”的重要工作任务。一是组织开展以“关爱生命、安全发展”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区安委会召开了专题会议并下发了活动方案,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咨询日活动,参加咨询的12家单位发放《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东川区安全生产管理规范》等宣传资料30多种、15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2515人次。“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各乡镇、主管部门及企业,通过升安全旗、“安康杯”竞赛活动、知识讲座等喜闻乐见的方式,大力宣传“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重要意义,在全区掀起“关爱生命,安全发展”的新热潮。各单位出动宣传车辆20台次,悬挂宣传条幅31条,开展安全督查10次、昆明滥泥坪矿业有限公司、凯通公司、因民矿业有限公司、金山公司等8家企业单位结合安全现状及行业特点,分别开展了应急救援演练活动。二是加强企业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针对部分企业连续停产等实际,积极为企业排忧解难,认真开展送教上门活动,且直接到企业集中办学,全年组织各类安全管理人员及电工、焊工、危险化学品等培训班4期,培训人员1200人,送教上门活动解决学员工学矛盾、吃住不便等问题,得到企业的一致好评。三是强化安全监管人员业务知识培训。今年5月,组织各乡镇安全管理人员21人参加省安监局《安全监督员证》取证培训,11月,组织8人参加全市统一安排的行政执法培训;积极参加市安监局组织的安全生产业务知识培训,加强自身学习,提高自身素质。(七)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增强安全生产工作后劲 今年以来,我局从狠抓机构建设、制度建设、作风建设入手,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使安全监管工作朝着打基础、建机制、促规范的方向迈进。一是配强班子,建立机构。在区委、区政府的重视下,今年充实了副局长1名,增补局党组成员1名,班子龙头带动能力进一步增强。同时,批准成立东川区安全生产工作服务站,核定人员编制5人,监管力量的充实解决了长期制约安全监管工作的“瓶颈”问题。二是创新载体,搭建平台。为更好地发挥协会组织在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的桥梁和纽带作用,7月中旬成立了东川区安全生产协会,为今后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加强安全文化建设等工作打下坚实基础。筹备建立了东川区安全生产监管基础数据库,目前已完成前期数据录入工作,为做好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及应急管理工作搭建工作平台。三是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以学习科学发展观及软环境建设活动为契机,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进一步理顺科室职责,提升服务水平;强化内部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信访接待、学习例会、联席会议、办公室保密等制度10余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在办公区域设置廉政文化标牌15块;严格落实“阳光政府”四项制度,举行尾矿库停用听证会1次,提高行政决策民主化水平。(八)建立部门协调配合机制,综合监管能力不断增强今年以来,我局充分发挥安委会办公室的协调作用,进一步加强与各安委会成员单位之间的配合联动,认真履行安全综合监管职责。 1.及时召开区安委会扩大会议。今年,我局先后就“安全生产年”工作布置、六月“安全生产月”活动、尾矿库专项整治、汛期安全检查及矿山安全检查等工作,牵头召开安委会扩大会议10余次,及时通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协调解决各单位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下步安全生产工作措施,督促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单位认真抓好各自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2.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积极配合交通、消防、公安、国土、环保、气象、教育、旅游等有关部门,参与道路交通、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多合一”、民爆物品管理、打击非法开采、环境安全隐患排查、雨季防雷、校舍安全及旅游安全等专项整治工作。9月底,参与拖布卡片区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共炸封偷挖盗采矿硐8口,砌封、填埋33口,暂扣非法盗采的矿产品80余吨,收缴了一批非法盗采、选冶金矿工具,查获非法偷挖盗采嫌疑人1名。 3.扎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汛期对各乡镇安全隐患点、地灾滑坡点及水毁项目点进行全面排查,落实专人24小时值班,做好抢险、应急准备,确保万无一失;成立自然灾害预警工作机制领导小组,并确定了联络员,加强部门之间统一协调、共同开展好因泥石流滑坡、雷击等自然灾害可能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预警、预报和预防工作,切实加强监控和防范。 4.依法查处生产安全事故。今年,对辖区发生的所有生产安全事故,均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由监察、公安、劳动、监察院、工会等单位组成联合调查组,深入实地开展调查取证,从立案、成立事故调查组、调查、处罚、结案,都严把程序关,本着“实事求是、依法依规、注重实效”的要求,严格责任追究,使每一起事故的查处,达到了“查处一起案件,教育一批干部,完善一套制度”的目的。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 XX年,我局在各级、各部门的帮助支持下,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但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与党委、政府的期望相比,与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相比,仍存在很大的差距和不足。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事故多发的态势未能从根本上扭转。全区统计范围内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5起、死亡6人,死亡人数占全年控制指标的200%。上半年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但进入6月以来,随着金属价格上涨,大部分采选冶企业加大生产力度,连续发生几起事故;特别是受金融危机的影响,部分企业停工复产后盲目逐利,重生产轻管理、重效益轻安全的问题突出,安全形势十分严峻。(二)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复杂,安全标准化建设任重道远。我区非煤矿山分布点多面广,安全基础工作薄弱,安全隐患突出,且大部分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已过期,换证率较低。XX年,我局把主要精力集中在尾矿库专项整治工作上,对地下矿山安全督查的力度较小,部分矿山安全隐患未得到及时消除,证照不齐、应急措施不到位、安全投入不足等问题较突出。(三)部分单位及企业对安全生产工作不够重视,“两个主体责任”的落实亟待加强。部分单位对本辖区、本行业及下属企业的安全监管工作不到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流于形势,仅停留在下发文件、制定方案上;一些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对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事故防范措施不力,安全管理混乱。今年发生的几起事故暴露出从业人员有章不循、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等问题,人为伤害事故呈上升趋势。(四)日常安全监管工作力度不够,乡镇安全监管力量薄弱。受装备、技术力量的限制, 对企业提供安全服务、指导及监管的力度不够,把握技术标准不够准确,安全监管人员素质有待提高;乡镇无专职安全监管人员,安监站人员身兼多职,不能更好地履行安全生产巡查、监督职责。(五)延期换证工作较为滞后。由于客观原因,我区大部分非煤矿山《采矿许可证》已过期,影响了安全生产证的延期换证,同时由于企业停产、资金紧张等原因,矿山企业办理延期换证手续的积极性不高。四、下步工作打算在下步安全监管工作中,我局将紧紧结合国家、省、市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立足于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继续打好安全生产攻坚战,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新台阶。(一)全面启动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以东川被列为市级XX年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建设试点为契机,继续推进“三推行两强化一整治”工作,着力加强地下矿山提升运输系统、强制机械通风及顶板边帮管理“三大环节”,着力加强露天矿山中深孔爆破、边坡治理“两大关键”,着力加强采选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及“三同时”工作。对全区非煤矿山持证情况、技术资料、作业区域、制度规范、隐患管理、责任落实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形成台帐资料,为矿山标准化建设工作提供数据支撑。(二)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源头管理,强化行政许可准入,严格执行安全“三同时”制度;建设工程按照“八个百分百”的要求,加大建设工程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的整治力度,加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安全监管。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或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采取有效的整治措施,提高其安全基础条件;落实好行业主管部门、乡镇人民政府的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从经费、制度、措施上保证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位。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加大安全生产投入,进一步落实企业法人代表或实际控制人的安全生产职责,强化企业全生产措施及现场应急管理,严防安全生产事故。(三)狠抓各个重点领域的安全监管工作。继续抓好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一般工商贸企业及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安全监督工作,加大日常督促检查力度,及时制止岁末年初赶工期、超定额、冒险蛮干等危险行为,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四)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及“两节”安全大检查工作。加强春节前后烟花爆竹行政许可、检审及安全监管工作,严把入口关,由安监、供销、工商、质监等相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城区周边烟花爆竹经营点开展安全检查。认真组织开展“元旦”、春节及“两会”前夕安全大检查,督促各单位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五)做好年度安全目标考核及“安全生产年”收尾工作。由区安委办牵头,按照《昆明市XX年安全生产责任状》的要求,做好全区XX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年度考核迎检工作;同时,结合区政府年初与各责任单位签订的“安全目标责任书”,组织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责任单位进行年终安全目标考核工作。按照“安全生产年”活动部署,对各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查缺补漏,认真开展“三项活动”、“三项建设”执行情况自检自查。(六)加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加大对“整改指令”的复查力度,对拒不执行安监部门整改指令的单位和个人,坚持从严从重处罚。对安全“三同时”手续不完善的企业,要按照安全“三同时”审查的相关要求,及时补办各项行政许可手续。严格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和“实事求是、依法依规、注重实效”的基本要求,严厉查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对安全责任不落实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严肃追究责任。(七)加强安全监管队伍素质建设。着力提高安全监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加强监管人员自身学习,提升服务企业及指导安全生产工作的能力;强化队伍作风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大局意识和忧患意识,不断改进服务质量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