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办法
第一条 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必须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以提高党员素质,服务人民群众,促进各项工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第二条 党员教育培训的基本要求
1、制定党员教育培训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建立党员教育培训领导体制;建立党员终身受教育的机制。
2、教育培训要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采取党员喜闻乐见的形式和方法,坚持思想性、针对性、操作性、多样性、实效性。
第三条 党员教育培训的内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第四条 党员教育的方式、方法。
1、运用典范进行教育。让有理想的人讲理想,让守纪律的人讲纪律,让廉洁的人讲廉洁,让道德高尚的人讲道德,用模范事例教育党员,用先进典范教育党员,搞好示范引导。每年不少于一次。
2、开展党员电化教育。按照提高质量、加强管理、面向基层、讲求实效的工作方针,充分利用录音、录像、广播、电视和
电影等现代化传播手段,根据党的中心工作、本单位党组织建议和党员队伍建设的实际,制定全年党员电化教育
工作计划,每月组织一次党员电化教育。
3、发挥党校主阵地作用,实施党员培训工程。每年对党员进行一次集中培训。有计划地组织党员到外地参观、学习、考察。党员日常教育以支部为单位进行。党员每年集中培训不少于7天(42学时)。党员教育培训纳入党员考核机制。
4、开展各类主题活动,确定每年“”为党员宣誓日,组织党员重温入常誓词,对照新时期共产党员先进性的标准,不断增强党员意识、党性意识。积极开展各类主题活动。
5、建立离退休党员学习教育协作小组。按照就近、方便、互帮互学和正常活动的原则,集中学习和分散学习相结合,力求效果明显,形式灵活多样。每年至少集中学习一次、组织参观一次。
第五条 建立党员教育培训工程基金。保证教育培训顺利进行。资金来源采取财政拨一点,返还党费拿一点。
第六条 建立长效的教育机制。每年(或两年)进行一次集中教育活动,提高党员素质,帮助支部解决突出问题,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吸引力和战斗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