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不合格党员应注意区分哪些政策界限
认定不合格党员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既要坚持党员标准,又要实事求是。认定中要注意把握以下政策界限: , l、要把平时学习少,思想暂时跟不上形势,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理解,同反对和抵制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区别开来; 2、要把由于基层党组织不健全或软弱涣散,
放松对党员的
教育管理,造成党员不能履行党员义务, 同本人主观上不愿意履行党员义务区别开来; 3、对流动党员和下岗职工党员,要把因组织关系无法接转或党组织放松管理等原因造成暂时未能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能按时交纳党费,同本人组织观念不强,不愿意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区别开来; 4、要把因年老体弱、长期患病或家庭实际困难,不能经常参加党的活动,无力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同革命意志衰退,不起党员作用区别开来; 5、要把党员在政策和法律允许范围内参与市场竞争,同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区别开来; 6、要把由于经验不足和能力所限,造成工作上的失误,同思想作风不好,工作不负责任, 严重的官僚主义,给国家或集体造成的损失区别开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