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如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和谐这一概念,在我国古代就有论述。西周时代,著名的思想家史伯曾指出:“和实生物,同则不继。”就是说,不同的事务和元素相结合、相均衡、相统一,才能兴盛发展。如果全部是同一元素,事物将得不到发展,甚至废弃。在当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也就是指建立民主法治、公正公平、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有机统一、和谐相处的社会。
我们党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组织者和领导者,对构建和谐社会发挥着规范和督促作用,而在此过程中,消极的~现象,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损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在个别地方甚至激化社会矛盾,势必对社会的和谐构成产生极大地危害。因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党的自身建设,坚定不移地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斗争,不断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只有这样,才能使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一、狠抓四个环节,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打牢基础
一是强
化学习教育。“清廉以自守,激浊以扬清。”净化了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观念,提高了干部队伍的思想
政治水平,也就抓住了党风廉政建设的根本。因此,我们必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思想觉悟。同时,在保证学习内容的基础上,创新教育方法,以集中学习与分散自学相结合、学习文件与电化教育相结合、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等方法,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的学习积极性,使广大党员干部时刻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要求自己,鞭策自己,培养良好的行为操守和职业道德,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二是强化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条件,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我们要在发扬以往有效经验做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办公例会、部门负责人座谈会、目标考核、民主评议、检查评比等工作制度,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日趋完善。
三是强化责任追究。工作中,要认真落实任前谈话、述职述廉、重大事项报告、诫勉谈话等一系列工作制度。同时,对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责任追究进行反复宣传和不间断地提出要求,使领导和各级干部不断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和自我约束的能力,在工作和生活中,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杜绝违纪行为的发生,营造良好的社会风气。
四是强化监督力度。要在不断加大对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监督力度的基础上,充分发挥社会的监督力度。如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经理、党员群众中聘请廉政监督员,定期召开座谈会,主动征求他们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他们的监督。同时,完善纪检监察工作网络,坚持领导接待日、群众意见箱等制度,不断健全群众举报、投诉和检查通报等监督机制,通过全方位的监督,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树立四个观念,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取得实效,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保驾护航
一是树立以发展为纲的“护航”观念,切实优化经济环境。实践证明,社会要发展,离不开资金、人才、技术等发展要素的支持。这些要素是否能够引进来、留得住,关键在环境。因此,我们要以服务发展为第一要务,深入开展纠风治乱、效能监察、源头治理等工作,着重抓好“四个优化”:既优化政策环境求“活”,严肃党的政策,保障促进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得以正确落实。优化法制环境求“严”,针对发生在群众身边,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阻碍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进行重点治理,如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等。优化人文环境求“信”,以建立诚信政府为龙头,以完善管理机制、规范行为、提高效率为手段,加快信用建设步伐,带动和促进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和完善。优化服务环境求“效”,通过加强行政效能监察、进行专项治理、加大对各类投诉问题的处理等项措施,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切实改进作风,提高工作效率。
二是树立以人为本的“唯民”观念,真正做到为人民服务。一方面坚决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让群众称心,增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吸引力。通过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权力观教育,使广大干部自觉做到为民、务实、清廉,真正维护好群众的切身利益。另一方面要畅通民情渠道,让群众舒心,增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凝聚力。做到始终密切关注社情~动态。以入户访谈、问卷调查、设立民情室等形式,收集群众意见,切实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需,我有所为”。同时,建立完善矛盾纠纷排查网络,及时快捷地发现和处理矛盾,使群众生活在一片和谐温馨的氛围之中。
三是树立勤政为民的“公仆”观念,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要坚持从反腐倡廉治“本”上下功夫,大力开展效能革命活动,通过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提~部的思想认识,端正机关工作纪律,转变工作作风。
四是树立齐心协力的“团队”观念,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团队是战斗的堡垒,思想上齐心,工作中合力是成功的基础。因此,广大党员干部要紧密团结在党的周围,群策群力,步调一致,优势互补,携手共进。日常工作定岗定责,严格考核;阶段性重点工作,上下联动,齐抓共管,逐步形成一整套灵活有效的工作运行机制,确保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搞好四个结合,扩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覆盖面,确保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工作的全面开展
一是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相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要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工作中心,切实发挥“三个作用”:即根据党委、政府的工作重点,及时调整工作中心,积极发挥好服务作用;保证党委、政府重点工作的落实,积极发挥好监督作用;善于发现问题,并提出合理化建议,积极发挥好参谋作用。
二是与工作延伸相结合。社区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主战场,而随着社区建设的不断深入,社区干部在三产收入、生育指标审批等方面掌握了一定的权利,这些权力运用得好坏,直接影响到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阻碍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