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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2)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GF-96-0206)                  (乙种本)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1.3 承包范围:    1.4 承包方式:    1.5 工期:本工程自    年  月  日开工,于    年  月  日竣工。    1.6 工程质量:    1.7 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    第二条 甲方工作    2.1 开工前 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  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讯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2.2 指派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3 委托   监理公司进行工程监理,监理公司任命   为总监理工程师,其职责在监理合同中应明确,并将合同副本交乙方  份。    2.4 负责保护好周围建筑物及装修、设备管线、古树名木、绿地等不受损坏,并承担相应费用。    2.5 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2.6 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三条 乙方工作    3.1 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3.2 指派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3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4 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3.5 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6 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四条 关于工期的约定    4.1 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4.2 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4.3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4.4 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第五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 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等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5.2 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应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费用。    5.3 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     5.4 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5.5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6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第六条 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6.1 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第  种:    (1)固定价格。    (2)固定价格加  %包干风险系数计算。包干风险包括内容。    (3)可调价格:按照国家有关工程计价规定计算造价,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和竣工结算。    6.2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  次,按下表约定支付工程款,尾款竣工结算时一次结清。  ┌───────────────┬──────────┬───────┐  │ 拨款分  次进行      │ 拨款  %    │  金额   │  ├───────────────┼──────────┼───────┤  │               │          │       │  ├───────────────┼──────────┼───────┤  │               │          │       │  ├───────────────┼──────────┼───────┤  │               │          │       │  └───────────────┴──────────┴───────┘    6.3 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  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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