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合同 | 劳务合同 | 买卖合同 | 运输合同 | 承揽合同 | 经营合同 | 劳动合同 | 保险合同 | 房地产商合同 | 投资合同 | 招标合同 | 赠与合同 | 证券合同 | 合同样本
其它合同 | 借款合同 | 租赁合同 | 租房合同 | 装修合同 | 购房合同 | 采购合同 | 购销合同 | 知识产权合同 | 建筑合同 | 施工合同 | 承包合同 | 担保合同 | 合作合同
供货合同 | 代理合同 | 转让合同 | 聘用合同 | 广告合同 | 委托合同 | 加工合同 | 用工合同 | 婚姻家庭合同 | 加盟合同 | 销售合同 | 涉外合同 | 服务合同 | 教育合同
IT行业合同 | 商标专利合同 | 医疗医药合同 | 集体合同 | 银行信托合同 | 融资租赁合同 | 合同书 | 建设工程合同 | 公司单位合同 

中外定期租船合同(3)

常开支,收取2.5%借款手续费,此项垫款应从租金中扣还。但租船人或其代理人认为必要时可拒绝垫支。   第三十三条 冰封   本船不得派往或进入冰封的地点,或本船到达之时,由于冰情,即将撤去或可能撤去灯塔、灯船、航标和浮标的地点,本船也不得派往或进入因冰情有危险,使本船不能顺利到达或在装卸完毕后不能驶出的地点。本船没有破冰航行的义务,但如需要,可尾随破冰船航行。   第三十四条 船舶灭失   如本船灭失,租金在灭失之日停止;如本船失踪,租金在本船最后一次报告之日正午停止,凡预付而不应得的租金应退还租船人。   第三十五条 加班   如需要,本船昼夜作业(周六、星期日和假日包括在内)。除非停租,租船人按每日历月定额________付给船东,作为船员和水手的加班费,不足1月按比例计付。   第三十六条 留 置 权   为了索回本租约属下的赔偿,船东有权留置属于定期租船人的货物和转租运费以及提单运费。为了索回预付而不应得的款项,索回因船东违约而造成的损失,租船人有权留置船舶。   第三十七条 救助   救助其他船舶所得的报酬,扣除船长与水手应得的部分与各项法定费用和其他开支,包括按约对救助损失时间所付的租金和损坏的修复和燃料的消耗等项后,由船东与租船人均等分享。救助人命和救助财产无效所遭受的时间损失和费用(不包括本船的灭失),由船东和租船人均等分担。   第三十八条 转租   租船人有转租本船的选择权,但原租船人对船东仍负有履行本船约的全部责任。   第三十九条 走私   船东对其雇员的不法行为犯罪行为,如走私、偷盗、行窃等后果负责,由此造成的船期延误应予停租。   第四十条 退保费   由于本船在港时间达30天以上并照付了租金,船东因此从保险公司得到的退费应给予租船人(一经从保险公司收到,如数退给租船人,否则从末次租金中扣回估计的金额)。   第四十一条 战争   如船旗国卷入战争、敌对行动或军事行动,船东和租船人双方均可解除本租约,本船将在目的港或在租船人选择的安全、开放的港口,于卸完货物后还给船东。   第四十二条 海牙规则   船东或其经理人作为承运人,按照1924年8月25日在布鲁塞尔签订的海牙规则第三款和第四款的规定(但第三款第六节第四款第五节除外),对本租约名下所载运的货物,根据船长签发的提单或根据第20条由船长授权经租船人或其代理人所签发的提单负责短少、灭失或残损。   第四十三条 互有过失碰撞及兵险条款   双方互有过失碰撞条款和航运公会兵险1条和2条是本租约的组成部分,本租约名下出具的提单均应载有此项条款。   第四十四条 共同海损   共同海损按照理算规则和清算。   第四十五条 仲裁   本租约发生的一切争执在________提交仲裁。仲裁的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四十六条 佣金   船东应按本租约所付租金____ %的回扣付给租船人、百分之____ %的经纪佣金付给________。如任何一方违约以致租金没有全部支付,则责任方应赔偿经纪人的佣金损失。双方同意解除本租约时,由船东赔偿经纪人的佣金损失,在此情况下,佣金不超过为期1年的租金计算的数额。   第四十七条 其他   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________经双方授权的代表签字后生效。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电 传:________电 话:________电 传:________
上一篇: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2) 下一篇: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制造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