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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目的】为了响应党加强法制建设的号召,活跃系部文化氛围,激发同学们学习法律知识的热情;为了开阔同学们的视野,增加同学们的社会实践能力;为了使同学们将书本上的知识与实践相结合,让理论在实践中得到检验,在实践中得到锻炼;为社会上的弱势群体及普通大众提供免费的法律帮助,宣传法律知识,发挥我系的专业特色,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我们应有的一份贡献,让我系学生能够冲破理论知识的樊篱,学以致用,面向社会宣扬法律,为普法建设贡献自我。我系青年志愿者协会联合实践部举办了这次以“面向社会宣扬法律,为普法建设贡献自我”为主题的法律义务咨询活动。
【主题】面向社会宣扬法律,为普法建设贡献自我。
【时间】第一场:2010年11月9日
第二场:2010年11月30日
【地点】第一场:浦东校区
第二场:金山小区
【主办】法学系团委学生会
【承办】法学系团委青年志愿者协会及实践部
黄 滔(15980294604) 黄周端(15980206080)
卢瑞卿(15806038627)
【人员安排】1﹑法学系实践部、青年志愿者协会成员8名
2﹑各班级青年志愿者抽调共30名
3﹑指导老师
第一场:王崇能 江瑶
第二场:王凤民 朱丹
【活动流程】
前期准备:
1、选调青年志愿者,确定人员;
2、通过系里联系指导老师(兼职律师)以及XX级专业实习单位联系法院法官等从不同角度进行法律义务咨询;
3、确定法律义务咨询的主题(可跟指导老师商量确定每次活动主题,如关于最近比较热门的网络银行帐户资金流失纠纷等);
4、围绕义务咨询的主题制作宣传单;
5、由宣传部制作好宣传海报、横幅等;
6、在活动开展前一周向相关单位联系适合的场地,向相关单位提交活动策划,并在活动开展前在相关地点通过相关单位做好宣传工作,宣传明确的活动纲要和活动内容,保证活动的顺利进行;
7、由负责人带领青年志愿者提前在活动地点准备好活动相关的道具,布置会场;
【活动安排】
1、根据原先分配计划,由相关的青年志愿者在活动场地张贴宣传画,分发宣传单,并向行人讲解这次法律义务咨询的目的,让他们积极参加这次的咨询活动;
2、邀请指导老师进入现场,开展法律义务咨询活动,并分配专业同学做好现场笔录;
3、当现场咨询人员过多时,可安排青年志愿者及专业同学进行法律专业解答,遇到无法解决的问题时,可先与咨询人员耐心地谈论关于其他方面的事务,待指导老师空闲再将咨询人员引导到指导老师处;
4、在活动地点开展向行人征集“让法律知识深入生活”大型签名活动;
【后期工作】 1、活动结束后,由青年志愿者整理现场并收拾垃圾,进行后续相关活动,在尽可能大的限度内宣传福建工程学院法学系。
2、安排相关人员对咨询人员及相关单位询问对于此次活动的看法和意见,进行统计,整理相关材料(包括策划、总结、心得、照片资料)及整理活动有关发票递交给系团委学生会。
【必备物品】1、一块空旷场地(长10m×宽5m);
2、宣传海报、横幅等相关宣传工具;
3、6张桌子及配套椅子15张及配套太阳伞等;
4、宣传单200份,宣传材料150份,宣传画2幅。
【经费预算】咨询场所租用费用、材料费、器材费用:200元
宣传材料等的费用:50元
矿泉水费用:50元
其他应急费用:100元
总计:400元
【活动效益】1、可为民众提高法律服务,提高民众的法律意识,让民众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提供有效的方法为民众解决纠纷问题
2、提高新生的学法兴趣,增强新生对法律的求知欲,提高学生的实践活动能力及法律知识水平
3、落实深化市民法制观念,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
【可行性分析】1、生活中每个人都在与法律打交道,在此过程中难免会出现种种有关的法律问题,而想对法律有所了解的人难免会碰壁,此时免费提供的法律咨询可解决其中的问题。
2、组织法律义务咨询的是由办案经验丰富的老师兼职律师、法官和检察官,既可使问题从不同的角度得到明了地解决,也可保证活动的质量。
3、场地管理员提供相应的硬件即场地、桌椅等,可促进活动圆满举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