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咨询工程师标准服务协议书(2)
bsp; 5.认真地尽职和职权的行使 (1)咨询工程师应运用合理的技能,认真和勤奋地履行本协议书规定的义务。 (2)当服务包括行使权力或履行授权的或业主和任何第三方签订的合同条款要求的职责时,咨询工程师应: ①根据合同进行工作,如果该权力和职责的详细规定未在附件A中加以说明,则这些详细规定应是他可以接受的。 ②如果授权的话,应在业主和第三方之间公正地开证明,决定或行使自己的处理权,但不是作为仲裁人而是作为一名独立的专业人员根据自己的职能和判断进行工作。 ③如果授权后的话,可变更任何第三方的义务。但对费用或质量或时间可能有重大影响的任何变更,则须事先征得业主的同意(除非发生任何紧急情况,此时咨询工程师应尽快地通知业主)。 6.业主的财产 由业主提供或支付的供咨询工程师使用的任何物品均属于业主的财产,在实际可行时应加以标明。当服务完成或终止时,咨询工程师应将履行服务中未使用的物品库存清单提交给业主,并按业主的指示移交此类物品。此类移交应视为附加的服务。 业主的义务 7.资料 业主应在一个合理的时间内免费向咨询工程师提供他能够得到的与服务有关的所有资料以不耽误服务。 8.决定 业主应在一个合理的时间内就咨询工程师以书面形式提交给他的一切事情作出书面决定便不耽误服务。 9.协助 在项目所在国,对咨询工程师和他的职员及下属,业主应尽一切努力按照具体情况提供以下协助: (1)入境、居留、工作和出境所需的文件条款; (2)在服务所需要的任何地方提供畅通无阻的通道; (3)个人财产和服务所需物品的进口、出口以及海关结关; (4)发生意外事件时的遣返; (5)允许咨询工程师因服务目的和他的职员因个人使用将外币带入该国以及允许将履行服务中所赚外币带出该国的权力的条款; (6)为了方便咨询工程师收集他要获取的信息,应提供与其他组织相联系的渠道。 10.设备和设施 为了服务的目的,业主应免费向咨询工程师提供附件B中所规定的设备和设施。 11.业主的职员 在与咨询工程师协商后,业主应根据附件B的规定,自费从其雇员中为咨询工程师挑选和提供职员。此类职员在涉及到服务时只应从咨询工程师处接受指示。 12.其他人员的服务 业主应按附件B的说明,自费安排其他人员的服务供给。咨询工程师应与此类服务的提供者合作,但不对此类人员或他们的行为负责。 职员 13.职员的提供 由咨询工程师派往项目所在国工作的职员应接受体格检查并应能适应他们的工作,同时他们的资格应得到业主的认可。 根据第11条款,由业主提供的职员应得咨询工程师的认可。 如果业主未能提供他应负责提供的业主的职员或其他人员的服务,而双方都认为有必要提供此类服务以便于满意地履行服务时,则咨询工程师可安排此类服务的提供,并作为附加的服务。 14.代表 每一方应指定一位职员或个人作为其代表以便于本协议书的管理。 如果业主要求的话,咨询工程师应指定一人与项目所在国的业主代表建立联络关系。 15.职员的更换 如果有必要更换任何人员,则负责任命的一方应立即安排一位具有同等能力的人员来替换。 除非此类更换由另一方提出的,否则,这类更换的费用应由负责任命的一方承担。 (1)这要求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申述更换理由,并且 (2)如果不能把渎职或不能~地执行任务作为理由成立的话,则提出要求的一方应承担更换费用。 责任和保险 16.双方之间的责任 (1)咨询工程师的责任 如果确认咨询工程师违背了第5条款第(i)子款,则他应仅对由本协议书引起的或与此有关的事情负责向业主赔偿。 (2)业主的责任 如果确认业主违反了他对咨询工程师的责任,则业主应负责向咨询工程师赔偿。 (3)赔偿 如果认为任何一方对另一方负有责任时,则仅对下列条件进行支付赔偿: ①这类赔偿应限于由此违约造成的可合理预见到的损失或遭受的损害的数额,而对其他则不予赔偿; ②在任何情况下,这些赔偿数额应限于第18.1款规定的数额; ③如果认为任一方与第三方共同对另一方负有责任时,负有责任的任一方所支付的赔偿比例应限于由其违约所应负责的那部分比例。 17.责任的期限 无论是业主还是咨询工程师都不应对由任何事件引起的任何损失或损害负责,除非第二部分规定的相应时段终止之前或法律可能规定的更早日期之前,正式向业主或咨询工程师提出索赔。 18.赔偿的限额和保障 (1)赔偿的限额 根据第16条款有关责任方面的款项,任何一方向另一方支付赔偿的最大数额应限于第二部分中规定的数额。此限额不影响按第31条款第(ii)子款规定的或本协议书另外规定的任何商定的补偿。 在可能另外支付的赔偿总计超过应支付的最大数额的情况下,则每一方均应同意放弃对另一方的所有索赔要求。 如果任何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要求而该要求不能确立的话,则提出索赔者应对由于该索赔所引起对方的各种费用完全补偿。 (2)保障 如果适用的法律允许,则业主应保障咨询工程师免受由索赔造成的不利影响,包括由本协议书引起的或与之有关的第三方提出的这类索赔: ①除非这类索赔已包括在按第19条款规定办理的保险范围内: ②在第17条款提及的责任期终止后提出的这类索赔。 (3)例外 第(1)和(2)款不适用于由下列情况引起的索赔: (1)故意违约或粗心引起的渎职; (2)与本协议书规定义务的履行无关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