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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严格执行会计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依法开展各项会计工作。
(一)规范会计行为
卫生院会计人员应始终遵守卫生系统干部职工管理规定,规范自身行为,拥护党的领导,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引下,以改革的精神加强和审视自己,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不参与印制、散发、买卖、传阅“lhc”及其它形式的黄赌毒、邪教等活动。
(二)遵守会计职业道德
卫生院会计人员应自觉遵守会计职业道德,树立了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和严禁的工作作风,严守工作纪律,热爱本职工作,努力钻研业务,按照财经纪律及会计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会计工作,保证会计信息的合理、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和完整,保证会计事项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努力熟悉单位业务管理情况,运用掌握的会计信息和会计方法,为改善单位的内部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服务,切实保守单位秘密。
(三)履行会计职能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五条规定:“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照本法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核算和监督是会计的法定职能。
首先,从履行会计核算职能来看,卫生院会计人员应当熟练掌握相关会计业务,规范会计核算,正确分摊医疗服务成本和药品成本,如实反映收支及财务状况,适时为卫生院经济管理提供可靠的决策依据。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填制会计凭证
严格根据会计核算的规定和要求,保证会计凭证的设置、取得、登记、核对、传递、结帐等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做到了内容真实、方法正确、数字准确、字迹工整、摘要清楚、签章齐全、帐证相符、装订整齐。
2、登记会计帐簿
严格根据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单位实际,正确设置了总帐、明细帐(包括收支明细帐、药品明细帐、往来明细帐、基金明细帐、固定资产明细帐等)、日记帐(包括银行存款日记帐、现金日记帐)和其它辅助帐等,保证了会计帐簿的启用、登记、核对、结帐、更正方法等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做到了记帐及时、关系对应、帐目清楚、数字准确、帐帐相符。
3、编制财务报告
严格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包括财务报表及其说明),做到了种类完整、格式统一、项目齐全、内容工整、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审核无误、印章齐全、说明清楚、封面规范、报送及时。
其次,从履行计监督职能来看,会计人员应当坚持原则,按照相关要求建立健全了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依法对本单位经济活动进行监督。主要是:
对原始凭证的完整性、真实性、合法性进行监督;
对伪造、变造、故意毁灭和帐外设帐的行为进行监督;
对实物、款项、编造和篡改财务报告的行为进行监督;
对违反国家财经纪律、财务制度、会计制度、国家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的财务收支进行监督;
对违反单位制定的财务计划、经济计划、业务计划等的财务收支进行监督。
在监督过程中,严肃财经纪律,执行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及卫生系统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各项规定,落实单位内部各项财务管理措施,对已发现的不符合规定的情况,按照职权依法予以了制止和纠正,制止和纠正无效的,能够及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请求处理。
(四)强化单位内部会计管理
卫生院作为独立核算的经济实体,应当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根据会计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单位实际,建立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会计管理制度,强化财务管理,确立单位内部会计管理体系和会计基础,明确单位负责人对会计工作的领导职责,建立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依法确定会计和出纳的职责和权限,全面规范了各项会计基础工作,严格了会计业务操作程序,切实体现单位业务管理特点和要求,保证会计工作的有序进行。
(五)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安排的各项任务,搞好其他相关工作1、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在年初及时编制单位收支及工资预算,根据相关规定,落实各项措施,按规定计提各种基金,结合实际及时计算、分配和发放职工工资,及时办理了职工正常晋级增资业务,年度终了,按要求及时结帐搞好会计决算工作。
2、根据卫生部《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和相关要求,建立了卫生院药事管理制度,加强了对药品采购、验收、储存、保管、销售等的监督与管理,杜绝私自采购行为,按规定正确办理款项结算。
3、及时清理往来款,做到应收尽收,应缴尽缴,严格杜绝呆帐、烂帐和死帐。
4、按照物价部门制定的医疗服务基准价格,制定了卫生院常规医疗服务收费规范,明码示价,规范了收费行为,加强了发票管理,对门诊及住院收费及时清理,尽力避免拖欠,禁止挪用;坚持“勤俭办事业,制止奢侈浪费“的方针,加强公用经费支出和医疗服务成本管理,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5、定期和不定期与开户银行及出纳对帐,保证单位银行存款及库存现金帐实相符。
6、加强实物资产管理,切实搞好固定资产和药品的清理盘点工作。
7、对本单位医生及村医进行财务培训,强化乡村一体化财务统一管理。
8、依法参与本单位经济决策,配合院长搞好其他相关管理工作。
二、强化会计在卫生院经济管理活动中的“内管”作用,促进卫生院经济的健康运行
(一)卫生院财务会计人员应当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及相关会计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遵从上级主管部门及本单位领导的指示、安排和部署,实事求是地开展各项工作。
(二)卫生院财务会计人员应当根据医院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结合本单位实际,合理编制单位预算,如实反映财务状况,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对本单位经济活动从财务的角度适时进行切实有效的控制和监督,千方百计竭力排除来自各方面的干扰,严格按规定认真细致地审核各类支付凭据,力求做到依法秉公理财。
(三)卫生院财务会计人员应当按照《医院会计制度》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正确建帐、算帐和报帐。严格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程序合法。日清月结,按期报帐。
(四)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分别核算”的财务管理体制。卫生院财务会计人员应当在院长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对本单位财务实行集中管理,医疗和药品分别核算。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深入调查、潜心研究、仔细分析,从大局出发,适时提出比较有见地的意见和建议供院长参考,参与经济决策。工作上努力为院长排忧解难。
(五)卫生院财务会计人员应当严格审查单位内部各项财务收支,对本单位药品及其他财产物资的保管、收发、计量、采购和验收等事项加强管理,酌情对本单位的医疗器械、设备等实物资产设置管理台帐,责任落实到人,从而有效地避免了各类财产物资的不必要流失,切实为本单位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良好的财务保障。
(六)卫生院财务会计人员应当加强单位现金管理,按期做好现金和银行存款的结算和对帐工作,参照国务院《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支付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合理使用现金和银行存款,力求使每一分钱都务必用好、用活、用出成效。
(七)卫生院财务会计人员应当协调和融洽各方面的业务往来关系,及时和上级主管部门搞好预决算工作,把财政应拨的卫生经费足额划拨到位,从根本上保证在职职工工资和退休人员费用等刚性支出;同时,为尽可能减少呆帐、烂帐和不必要的资金流失,寻求在院长的支持下,对病人和本单位职工欠费及时进行追缴,提高了医疗资金的回收率和周转速度,从而最大限度地为本单位整体工作提供了较好的资金支持和保障。
(八)卫生院财务会计人员应当遵守、宣传、执行和维护国家财政制度、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严格规范本单位财务秩序,并按照相关制度要求,加大力度整治不合理收费现象,杜绝不正规的医药收费行为,维护了医患双方的合法利益。
(九)卫生院财务会计人员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建立健全本单位会计档案管理制度,规范会计档案的立卷和归档工作,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等会计档案资料,切实做到会计工作档案齐整,查证有据。
(十)卫生院财务会计人员应当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单位内部管理的需要,建立健全本单位财务、会计制度,内部牵制制度和收费管理制度等,并严格组织实施。
(十一)卫生院财务会计人员应当注重加强自身学习和修养,认真钻研各项业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临时安排的譬如增资和统报等业务工作。
(十二)卫生院财务会计人员应当遵守本单位考勤制度,服从领导安排,识大体、顾大局,切实按规定干好本职工作。
三、搞好财务分析,为卫生院经济决策提供依据
卫生院财务会计人员应当根据现行《医院财务制度》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定规,认真分析财务收支情况,切实满足单位内部管理的决策需要,及时有针对性地改进相关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更好地促进事业发展。
四、拟定年度会计工作计划
为使卫生院会计工作能在上年度工作的基础上更好地满足单位内部管理的需要,依法有序地进行,财务会计人员根据相关要求,结合卫生院实际,在上一年度末拟定本单位下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