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写作的语言要求
2013-04-23 18:05
导读:文秘范文范文,公文写作的语言要求应该怎么写,有什么格式要求,科教范文网提供的这篇文章是一个很好的范例:一、准确 (一)认真辨析词义 西方有作家说,要表现一个事
一、准确 (一)认真辨析词义 西方有作家说,要表现一个事物,只有一个名词是准确的;要描绘一种状态,只有一个形容词是准确的;要说明一个动作,只有一个动词是准确的。写作的主要工作之一,就是找到这一个准确的名词、形容词、动词。这话对于文学创作来说未必适用,因为文学语言不循常规,而作家的创造性语言又因其个性和素质的差异各有特色,很难说哪个词语是绝对准确的。这话用于公文写作,倒是比较确切的。 在汉语中,有大量的意义相同或相近的词汇,称为同义词或近义词。其实,即使是同义词,细细分辨起来还是有些微妙的差异。譬如,“优异”、“优秀”、“优良”,这三个词粗看相近,细看则有程度的区别。“鼓舞”、“鼓动”、“煽动”,从动作的方向和力度上看并无差异,但感情色彩却很不相同。写作公文,必须在词语的细微差别和感情色彩上仔细斟酌。 (二)讲究语法和逻辑 公文写作语言的规范性,体现在句子上就是造句合乎语法规则、合乎逻辑。 首先,句子成份要完整。汉语构句有主、谓、宾、定、状、补六种句子成份,其中主语、谓语、宾语是主干成份,定语、状语、补语是辅助句子成份。对于每一个句子来说,主干成份也不是必不要少的,但是省略有省略的规则,不能任意省略和无故残缺。例如:“厂领导的做法,受到了全厂职工的热烈欢迎。对他们联系群众、实事求是的作风给以很高评价。”后一个句子就残缺句子成份。谁给以评价?少了主语,违反了语法规则,意义也不明白了。 其次,句子中词语之间的搭配要恰当。词语相互搭配在一起,必须符合事理和习惯,否则就是不通。如:“这种精神充满了各个村庄,开遍了全乡的各个角落。”精神无形,说它充满了某一空间,已经十分勉强,又说它开遍了各个角落,更是无稽之谈。改成“精神文明之花开遍了全乡”,才算通顺。 其三,造句还要讲究逻辑性。有些句子语法上没有问题,却出现了种属概念并列、自相矛盾等逻辑错误。如:“他们加强了对团员和青年的思想教育。”团员是青年的一部分,团员和青年是不能相互并列的。“把所有农产品都基本上纳入了计划轨道。”“所有”表示全部,“基本”表示不完全,它们表述的意义产生了矛盾,读者不知道哪个词语表达的意义是可信的,就会无所适从。 二、简练 (一)用语精确,一以当十 在生活中我们都有这样的体会:有时一两个词句,就能把要说的意思清楚完整地表达出来;有时,说了很多话,要表达的意思却仍然不清楚。从理论上说,人类创造的成熟的语言,足以表达人类的常规的思想和情感,至于文学作品中那些复杂微妙的心境,有时只可意会、不可言传,只能借形象曲折地加以表现,在公文写作中是不常出现的。公文写作中之所以有用语繁多意思仍不明白的情况,多半是由于用语不精确,只好增加语句去弥补,结果反而是“言愈多而理愈乱”。 (二)尽量使用短句 五四时期,现代汉语的书面语言还不成熟,不少作家借鉴欧化的句法来写文章,句子写得长长的,句子内部的成份多多的,阅读起来虽别有风味,读者却常常需要再三反复,才能弄明白句子复杂的含义。这种现象现在已经很少了。还是著名作家老舍的做法值得肯定。他说,他写文章,总喜欢写短句子,七八个字一句,十个字左右一句。他认为,这样写,读者好读,意思也简练明白。有人统计过他的名篇《济南的冬天》,说其中超过11个字的句子只有6句,超过14个字的句子只有两句。请看下面的文句: 设若单单是有阳光,那也算不了出奇。请闭上眼睛想:一个老城,有山有水,全在蓝天底下,很暖和安适地睡着,只等春风来把它们唤醒,这是不是个理想的境界?老舍用这样的短句,写出了多么精致而优美的文章!公文与文学虽然是不同质的语言,但基本道理是相通的。为了做到简练,不妨学学老舍。 (三)适当采用文言词语 前面谈到公文语言的模式化的时候,已经谈到公文对文言词语的继承问题。继承文言词语的一个主要原因,就是文言词语比现代汉语更精练。例如“来函收悉”四个字,要换成“来信收到,内容尽知”,文字多了一倍,意思却一点也没增加。而且这还不是真正的白话。要换成“你们的来信我们收到了,其中的内容经过阅读都已明白了”,才是真正的白话,可那岂不是大煞风景? 运用文言词语,要注意不得生吞活剥,食古不化,要适当、活用、自然、流畅。建国初期周恩来撰写的一个指令,是活用文言词语的典范: 查我国具有历史文化价值之文物图书,过去反动统治时代,往往官商勾结,盗运出口,致使我国文化遗产蒙受莫大损失。今反动政权业已推翻,海陆运输均已畅通,为防止此项文物图书继续失散起见,特制定“禁止文物图书出口暂行办法”,随令颁发,希即转令所属遵照办理为要。 在这段文字中,古代文言和现代白话完美地结合在一起,简洁明了,自然流畅,完全没有一味因袭的陈腐气。 三、质朴 (一)不做作,不生造 大方、庄重、朴实,是公文语言的基本风格。公文语言忌讳华丽、造作、卖弄。鲁迅先生在《答北斗杂志社问》中曾提出“不生造除自己之外,谁也不懂的形容词之类”。毛泽东在《反对党八股》中,也发表过类似的意见,说:“我们‘生造’的东西太多了,总之是‘谁也不懂’。”在当前的公文写作实践中,这种现象还没有完全杜绝。 做作、生造的原因有两个:一个是虚荣心导致的错觉,以为语言越新异越能显示作者的才华,于是生硬地造出一些自以为高超的新词来,向别人炫耀。另一个原因是对词语的运用还没有达到得心应手的程度,对其含义还不能准确辨析。只要端正文风,刻苦学习,这些毛病并不难克服。 (二)不溢美,不虚饰 溢美、虚饰,也是公文语言的大忌。例如,表扬一个医生医术高明,就说他是“当代华佗”;医德高尚,就说他是“当代白求恩”。说某人工作刻苦,动不动就说他废寝忘食,甚至说他连续几天几夜不合眼坚守在工作岗位上。这些溢美之辞既不真实,也不感人,效果往往适得其反。还有人热衷于一些空洞轻浮的言辞,例如:“一把手亲自抓,县委委员人人抓,分管委员认真抓,主管部门直接抓,有关部门配合抓,村镇党委层层抓”,这些语言,也许它的作者还颇为得意,认为自己抓住了经验,写出了文采。其实,这里面都是废话,什么经验也没有;虚饰之辞,也谈不上文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