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卫生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4)
学,促进卫生事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实施区域卫生规划,调整和优化卫生资源布局,提高卫生资源利用效率。
发展民营医院和专科医院。
加强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
加强农村卫生机构建设,办好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
(二)进一步深化卫生改革,坚持“以农村为重点的卫生工作方针,切实加大农村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力度。
加快卫生改革与发展的步伐,逐步解决制约卫生事业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促进卫生事业良性发展。
加大医疗卫生机构内部管理和运行机制改革力度,积极推进医疗卫生单位内部人事和分配制度改革;加强医疗卫生单位经营管理和成本核算。
实行卫生全行业管理。完善
规章制度,健全医疗服务技术规范,建立和完善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大型医疗设备等医疗服务要素的准入制度,对全县范围内的卫生资源,包括机构、床位、卫生人力、设备、经费,无论隶属何种部门及何种所有制性质,均纳入规划,由卫生行政部门实施行业宏观管理。
进一步实施并完善医疗机构分类管理。将医疗机构分为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两类,实行不同的财政补助和税收政策。鼓励民办医疗机构和个人参与社区卫生服务。
巩固和扩大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试点成果。加强宣传引导,落实配套政策措施,不断扩大试点范围和参合人口比例;加强协调,抓好规范管理,确保试点工作良性运行。
积极稳妥地推进乡镇卫生院改革,进一步明确功能定位。
加强乡镇卫生组织建设,落实农村基本医疗和预防保健工作任务。
(三)切实加强疾病控制和预防保健工作
深入贯彻《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业应急条例》,加强重大疾病防治工作,提高各类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能力,以预防和控制艾滋并结核并肝炎和其它慢性传染病等重大疾病为重点,强化疫情预测和预警报告制度,落实干预和防控措施,努力降低传染病发病率。
构建以预防为主,平战结合的长效管理与应急处理机制,全面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突出抓好县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医疗救治体系建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体系建设、卫生监督执法体系和公共环境卫生体系建设,健全组织,完善功能,提高水平,发挥作用。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着力功能调整,紧紧围绕传染并慢性非传染性疾并职业病防治开展工作。
加强健康教育普及工作,引导群众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认真贯彻“一法两纲”,加大孕产妇系统管理和婴幼儿系统管理力度,提高妇幼保健工作水平,进一步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幼儿死亡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四)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力度,坚持依法行政。
继续加强《传染病防治法》、《执业医师法》、《母婴保健法》、《献血法》等卫生法律法规的宣传,增强群众尤其是从业人员的卫生法律意识。严格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的资格审查和岗前
培训教育,提高执法水平。加大公共卫生领域的监督执法力度,强化对健康相关产品和公共卫生的监督,为城乡居民生产、生活提供可靠的卫生保障。
(五)积极实施“人才兴卫”战略,不断提高卫生队伍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
加大人才培养力度,注意学科带头人和基层医疗卫生单位业务骨干的选拔培养,造就一批拥有较高素质的学科带头人和业务骨干,形成不同层次的高素质的人才队伍。
继续抓好在职卫生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学历教育,提高卫生队伍的整体素质,使卫生技术人员结构趋于合理。根据卫生事业发展和社会需求,开展乡村基层医药卫生人员学历教育和全科医生培养。加大人才引进力度,选拔引进高层次卫生技术人员充实卫生队伍,改善人员结构。
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提高医疗卫生服务的技术水平。立足实际,针对地方并常见并多发病和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重大传染病,开展多种形式的医学科研活动,不断探索疾病预防控制的有效方法。积极引进、应用新业务、新技术,广泛开展学术交流和合作,不断提升我县医疗卫生工作水平。
坚持继承和创新的方针,继续加强全县中医机构的内涵建设,提高中医急救和综合服务能力,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抓好中医专科建设。加强名老中医师带徒工作,加快实现中医现代化进程。
加强重点中医专科和特色门诊的建设,医院将在人员、资金、设备、政策上给予倾斜,保障中医专科和特色门诊的顺利建设。
(六)加强卫生系统精神文明建设,把职业道德、敬业精神、行业作风与推进卫生改革与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大力弘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加强制度建设,加强内部管理,规范行业行为,围绕解决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切实抓好卫生系统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坚决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坚持以病人为中心,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树立卫生行业新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