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供电所防范窃电的实施方案(2)
竣工验收和装表接电时,重点检查计量装置外围防护是否完善。如表箱、封印等,是否存在窃电可能,必要时采取启封检查、现场表计检验、重新改接线等补救措施。对经互感器接入的计量装置,应特别注意检查其接线是否正确,变比、极性、相序有无接错。在确认无误后及时加封上锁,并办理用户签字认证留底等手续。
1.2.5 加强对杂项申请的管理,按照窃电可疑的检查程序办理,重点做好现场调查核实。由于计量表计的产权属用户,一些用电能量较大的窃电者在临近供电部门抄表前,常采取故意损坏计量表计,甚至故意使电能表烧毁或丢失,主动要求供电部门予以更换或新装表计,其窃电所获取的利润远远大于换表的损失。因此,必须由用电检查人员会同计量管理人员联合按窃电可疑的检查程序进行处理。
2 抄、核、收过程中的防窃电管理
2.1 抄、核、收管理过程中的防窃电组织措施
2.1.1 在实行抄表、复核、收费三者分离的基础上,防止窃电的关键在于抄表和复核两个环节。用电检查人员要加强对抄表和复核的监督,规定抄、核人员负有发现窃电行为和举报的职责,一旦发现有明显窃电而抄表和复核人员未发现或发现不举报的,必须作失职处理。同时,供电所应积极推行反窃电与线损考核相结合的管理办法,对抄表人员实行一人一区的管理,奖勤罚懒,发动大家一起查找窃电点。
2.1.2 电力营销制度的建立和落实,营销工作办事程序和办事规则的制定和执行,是堵塞工作中的漏洞和失误,防止内外勾结窃电的有力措施。推行营销管理规范化、台区化、精细化为主的“三化”管理是一种较有效的管理办法,对防范窃电行为的发生能起到明显的效果。
2.2 抄、核、收管理过程中的防窃电技术措施
2.2.1 为做到业扩流程与抄、核、收管理的衔接和协调,实现全过程管理和监督,必须搞好营业普查工作,建立完善的用户台账,对新用户第一、二次抄表进行跟踪,并将用户准确的月用电能量和日用电能量、负荷利用率以及用户的生产班制等归入用户档案,为日后分析用户用电变化、判断用户是否存在窃电行为,做到有目的查处窃电提供参考依据。
2.2.2 对用电大户和重点用户,必须加强对其用电装置和用电情况的跟踪调查,建立跟踪档案,重点管理。对用电大户和重点用户的管理实行“责任田”管理办法,供电所与责任人签定责任状,一旦管理对象出现窃电行为,不仅追究窃电者的责任,还要对管理人员进行考核扣分。
2.2.3 对中途改变用电类别的管理,要建立内部牵制机制,实行责任追究制度,要求办理者对用电类别和电价核定的合法性、准确性负责,杜绝在用电价格上少核高价电或不核高价电。
2.2.4 对临时用电的用户,无论用电时间长短,都要装表计量,按时抄表收费,并建立临时用电台账。临时用电结束时,必须立即拆除供电线路和计量表计或转为正式供电。
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