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实施方案(3)
文明市民学校”,并以文明市民学校为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活动。
三、工作安排
今明两年,我县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年6月——8月):创建启动阶段。完成总体
工作方案、各工作组具体工作方案的拟定、审批、印发工作。同时,将各项指标分解到各工作组及有关职能部门。
第二阶段,(~年9月——~年6月):创建落实阶段。各工作组及有关职能部门根据测评指标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第三阶段,(~年7月——8月):自查验收阶段。县创建办对各工作组的工作完成情况逐一进行检查验收,并督促做好查漏补缺工作。
第四阶段,(~年9月起):迎检准备阶段。制定接待方案,做好迎检的一切准备工作。
四、组织领导
1、成立创建领导小组
组长:阙建林自治县县委书记
罗绍英自治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谢德强自治县县委副书记
姚敦双自治县县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王文深自治县县委常委、人民政府副县长
陈卫华自治县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周荣清自治县县委常委、人装部部长
郭秀忠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吴金霞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赵隆生自治县政协副主席
成员:周话洺自治县计划局局长
杨光兴自治县公安局局长
李廷东自治县政府办主任
黄顺新自治县人大办主任
张明东自治县政协办主任
王翰庭自治县县委办副主任
农世莉自治县政府办副主任
黄文松新州镇党委书记
杨兴德自治县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
杨金良自治县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王宗利自治县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文明办主任
韦世光自治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岑汉局自治县经贸局局长
陆启转自治县人事劳动和
社会保障局局长
杨科自治县教科局局长
陶德强自治县民政局局长
陆发平自治县财政局局长
梁茂春自治县建设局局长
李永光自治县交通局局长
农军自治县文体局局长
熊德富自治县卫生局局长
韦育生自治县工商局局长
农文学自治县
林业局局长
陈隆英自治县司法局局长
莫展荣自治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甘海威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副院长
李朝光自治县统计局局长
廖保新自治县物价局局长
陈宁自治县水利局局长
罗应文自治县计生局局长
杨宗海自治县环保局局长
赵元敏自治县旅游局局长
农国松自治县安监局局长
韦燮奕自治县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周腾福自治县团县委副书记
黄秀红自治县妇联主席
陈发标自治县电信局局长
卢吉方自治县广电局局长
石吉朝自治县科协主席
徐维高自治县残联主席
林立宽自治县公路局局长
韦应德自治县卫生局副局长、爱卫办主任
陆海平自治县卫生局副局长、防疫站站长
自治县武装部政工科科长
聂志自治县武警中队指导员
宋上军自治县交警大队大队长
杨振卫自治县市场开发服务中心主任
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
办公室,负责组织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文明办,办公室主任由王宗利同志兼任。
五、工作要求
1、广大市民是创建工作的主体,是创建工作的参与者与受益者,他们是否参与,直接影响整个创建的成效。因此,必须通过各种途径宣传发动,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创建的良好氛围。新州镇党委政府、县直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组织宣传发动,全方位宣传争创自治区文明城市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测评标准、对市民的具体要求以及我县开展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活动的工作进展、相关措施,努力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激励和引导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到创建各项活动中来,真正使创建工作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城区主要街道的主要路段、场所要按照统一要求,精心设计制作适量的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公益广告或宣传标识牌。社区居委会的宣传栏要定
期刊登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县广播电视台等媒体要开辟专栏、专题,全面加大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工作的宣传力度。
2、强化目标管理,实行责任追究制
县委、政府根据市文明委文件精神和《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要求,把创建任务分解到各职能部门,各有关乡镇、各单位一定要按照方案要求,尽快制定具体的实施